连书都没读完,就写读后感,简直可耻。不过,先占坑吧。
知道这本书是因为它的一段节选在耶鲁的公开课《文学理论导论》里被提到。看之前浏览了下豆瓣评论,虽然评分8.1,但总体感觉是本在国内相对冷门并且被普遍反应晦涩的书。瞅了眼国外评价,国外小朋友似乎也觉得比较啰嗦,读不下去。
我走马观花地看了前5章外加最后7章。看的时候就觉察到,这本书不是我今天下去可以静心去读的类型。但文中有大量主人公内心感受的描绘,更像是作者透过主人公在描述他对这个世界的一些哲学思考,就这一点来说,还是挺吸引我在未来某个能安心阅读的时刻,去好好品味的。
就目前来说,书中主角斯特瑞塞奉任务前去巴黎带回乐不思蜀的查德,反而沉迷于巴黎不愿归去的一系列心理变化,还真和自己来英国这两年多的很多感受颇为类似。不同的是,在留下与归去之间,我的心情更加矛盾。巴黎对于主角是日益深厚的吸引力,而英国文化与在英国生活,一方面强烈吸引着我,另一方面又强烈被我的内心排斥着。这或许是因为主角是美国人,虽然有着不同于欧洲的文化背景,但同时也有着很多共同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基础。而欧洲文化对我来说,是完全新奇的,格格不入的。
我不认为融入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是可以靠交很多当地的朋友或是熟知他们的风俗习惯就可以完成的。融入一个文化,与我而言,是对它世界观价值观的理解、认同与接受,而我始终做不到接受,所以总有种住在这里却从未生活在这里的隔离感。或许以后,我也可以写本关于《归去来》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