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寒假里,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面的主人公金铃是我喜欢的人物。
我喜欢她的原因是她很正直、一丝不苟、善良和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
她的老师生病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带着一枝花去看望老师。老师因生病而交给她一个任务――上一堂作文课,她能一丝不苟地完成。晚上批作文的时候目光敏锐、全神贯注,每一个错别字都分辨得清清楚楚,没有点粗心马虎。病句、读不通的句子也不能从她的手中逃掉,她在这一圈、在那一改,总能让那些字排列得像一队纪律严明、军容整肃的士兵。她给每们同学写的作文评分也很公正、客观,既不徇私留情,也不图谋泄愤。我作为一个做事马马虎虎的人,要学习她这种一丝不苟的精神。
还有一次,修自行车的老爷爷突然中风去世了,留下一个刚满6岁的小孙女幸幸。她的父母很早就离婚了,夫妻俩很自私,谁也不肯要幸幸,都怕孩子拖累了自己,幸幸只好孤单地跟爷爷过。现在爷爷去世了,幸幸跟妈妈过呢?还是跟爸爸过呢?两边都在推脱,这时金铃站出来说:“让幸幸到我家住吧,妈妈?”警察见她神色坚定,于是就把幸幸送到金铃家里,金铃为了让妈妈接受幸幸,费了不少口舌。虽然后来幸幸住到郊区的外婆家去了,但金铃还不时就去看望幸幸,还给她带了礼物呢。我要向金铃学习,学习她乐于助人的高尚品质。
现在,我要从自身做起,帮妈妈分担家务,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做个有孝心、有善心、做事认真努力学习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