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读完有一段时间了,记得有老师说过游记怎么写?就是你去过这个地方后,回去把在这里所看到的都忘记,然后再写。如今也没写到什么好的文章。
读完这本书后,有一个强烈的感受:“活着最重要”。当时还一度理解为:好死不如赖活着。福贵经历了人生的大落,经济上的失势,亲人的相继离世,他还坚强的活着。
在准备写这篇观后感时又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回忆一下。在输光家产后福贵的一生便就此落寞了。亲人在此后相继离世。家境大不如前。书中每个人都死的很惨,让我一度不再相信这个世界,很久后才从书中出来。《活着》是要告诉我们如此社会,如此别离,福贵这样一个小人物认真的活着。每个人都死的很自然也很随意,也许这是那个时代的特色,有一百种死法,但我却想坚强的活着。那个时代,活着需要巨大的勇气,未来难以期,可每个人都却想要继续活下去,那个时代的人,比任何时代的人都渴望能活着。
当读到有庆因为救县长夫人而被抽血抽死,原本一个未来充满无限可能的孩子就这样在权势的手中葬送了。这段内容在还没有看书时同桌给我讲过。现在还能想起来,高三教室下午的课间,补觉的,做数学题的,做文综的,谈论游戏的,看书的。同桌用红着的眼睛看着我,良久给我讲了这段,然后说那个大夫知道孩子即将要死并没有做任何抢救措施,而是说了一句胡闹。义愤填膺的说,大夫都不救死扶伤了,他们眼里只有权势。当我看到这段时,我也在想,救死扶伤的天职呢?现在想来,那个年代权势更容易弄死一个人,医生可以牺牲一个人而自己活着,可以救活跟多的人,这样的小牺牲不算什么。
那个年代能活着是巨大的幸运,他们比任何时候都渴望活着,但生命却是那么的脆弱。一直以来没有很懂,在如今提笔写下时多了更多的思考,在那个吃人的年代活着不易,可是他们更愿意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