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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400字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1-09-05 06:43:37归属于读后感400字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这个故事,讲他第一次出海,到一个孤岛上生活了28年,又回到了他的植物园,最后他再回去了他的故乡,英国。他想坐船环游整个世界,因此出海了。

他爸爸妈妈本来要他做一个舒舒服服的律师,可当时,鲁滨孙还是想去环游世界,从此他就出海了,可是第一次出海他就遇到了风暴,第二次又遇难了,他在回英国的路上遭到两批狼群的袭击。当时鲁滨孙已经在晚年时期,他为什么要回英国呢?因为想结婚,把自己的钱留传给宝宝。他为什么要生活在植物园呢?因为植物园是他第一次遇难的时候,被一只大船送到了这里,所以他在那里搭了一个植物园,好好地生活了下去。植物园里有小麦和烟草,而他的食物就是自己种的小麦变成的米和集市上买来的菜和肉。

鲁滨孙他很擅长打枪。有一次,鲁滨孙在外面散步,当时他肩上就有一把枪,突然他发现,附近有些野人在那里要举行生吃会,他的意思是可能要把自己人给吃了,鲁滨孙害怕他们会吃自己,所以他就两枪打死了两个人。之后,他解救了准备被吃掉的野人,还把他当成朋友和仆人。准备被吃掉的那一个黑人的仆人的名字叫“星期五”。

第二次生吃会吃掉的黑人就是星期五的爸爸,后来,他们两个人也用同样的方式又打了两个黑人,救走了星期五的爸爸。

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很多船员背叛船长,要把他们扔在鲁滨孙所在的孤岛上,自己回国了。他神奇的地方是鲁滨孙只用船长、星期五和支持船长意见的人,就把一艘船给夺了回来,于是他们使着大船朝鲁滨孙植物园的地方航去。

鲁滨孙是一个具有冒险精神,不怕危险,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人。我要学习鲁滨孙的冷静,做事情该怎么做,不要鲁莽,要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