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阿Q正传》。文章塑造了一个质朴而愚蠢、狂妄自大却不敢正视现实的优胜者,阿Q是一个极为矛盾的人。在和王胡争吵中由先前的英勇到后来的无所适从,阿Q在失败中幻想自己是胜利者,自欺欺人。他的悲剧不仅是他个人,更是这个社会所带来的。当时军阀当道,思想落后,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的村庄之一。他在那个吃人的社会里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浑浑噩噩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和阿Q相似的还有《孔乙己》中的孔乙己。孔乙己出身贫寒,热衷科举考试,可多次未中,是爱去咸亨酒店喝酒的站着的穿长衫的唯一一人。穿长衫却站着喝酒,被短衣帮笑话,孔乙己俨然是他们口中的笑料,一个读书人落得如此下场,令人可悲。他生性懒惰,完全可以靠双手养活自己,可非要讲读书人的脸面,不肯像短衣帮一样辛苦劳作。在为别人抄书时,连人和纸张笔砚一齐失踪,以致后来连请他抄书的人都没有了。到最后因欠酒店老板十九文钱才被提起,而后再也没人提过他。难道孔乙己的性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借此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的麻木,批判了封建科举制度对读书人的毒害。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充分概括了当时的国民特性,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与悲悯。
《呐喊》是鲁迅心中的真实独白,也道出了鲁迅内心对这个社会的真实想法。透过它,看见当时的世间百态;读它,让我受益匪浅。
《呐喊》读后感2
《呐喊》正如它的书名,是动作,也是一个人所做的姿态,弃医从文,需要多少个呐喊的敲击,鲁迅是一个呐喊者,也是一个被呐喊的人,他为人民呐喊,人民也为他呐喊支持,读《呐喊》也需要为《呐喊》而呐喊。
《呐喊》喊得内容丰富,从《狂人日记》首次呐喊,到《社戏》绵绵呐喊,从对孔乙己的悲痛呐喊,到对故乡的深沉呐喊,鲁迅喊得广,响得大,那些陈腐的传统观念在呐喊中颤抖,四面楚歌,那些矛盾犹如丛生的杂草在镰刀挥舞下纷纷弯下,鲁迅喊得激烈,也喊得情义深深。童年的回忆,乡村的风景,他在呐喊中渐渐亲近的呼唤,没有前半部分的批判讽刺,却依然能喊到中国人的心中,从文医治国民的心,需要呵护,需要关切,需要让民众用到好药。
《呐喊》绵延,传到当今的社会,声音渐渐减弱,却依然在心中回荡。中国人民的正义,中华民族的强盛,改革的现代依然需要不断的呐喊!《呐喊》一书书名取得永恒,两个字却是无数个民众呼唤的语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国家向世界发出的呐喊,中国人是有自信力的,我们不能让鲁迅的呐喊成为中国人悲痛的呼唤,唯有听取呐喊,才能减弱呐喊的噪声。
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是我们呐喊的自信,我们呐喊正义,正如鲁迅呐喊国民,聆听呐喊的声音,为呐喊而努力。
《呐喊》读后感3
《呐喊》这本书未读时有几分熟悉感,初中学过几篇小说节选自呐喊,鲁迅先生用独特的语言阐述着自己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道出人性的善与恶,用讽刺的手法揭示当时社会的黑暗,百姓思想的麻木、愚昧。
当真正开始阅读《呐喊》时,翻开导读,我的心弦仿佛已被扣响,这题目也许是鲁迅先生以及世人心中最深处的呼唤,呐喊吧!让我的心也不禁炽热起来。
书中有温馨的回忆,更有理性的批判。
《社戏》这篇文章中作者将北京的大戏与乡村的社戏进行对比,表现了作者对儿时看戏的怀念,充满了童真童趣。豆是普通的豆,戏也是普通的戏,而作者觉得它们好,是因为充满了与伙伴看戏、划船、吃豆的欢乐,体现了儿童时期的无忧无虑。
而《孔乙己》中则揭示了社会的黑暗。
该小说讲述了一个没有考中秀才的读书人的悲惨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本质是心底善良的读书人,但他在科举制的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一无所能,穷困潦倒,好喝懒做,成为人们取笑的对象。最终被生活所迫,去做小偷小窃的事,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默默死去,结尾令人深思。
孔乙己是个既可怜又可悲的人物,曾经的他也会给孩子们分茴香豆,但他分的小心翼翼不敢多给也不少给。有人说他吝啬,对孩子们不慷慨,但我并不这样认为。他本身也一贫如洗,我想当他有100颗豆时,他定不会介意给孩子们一人两颗,但当他只有10颗豆时,又凭什么要求他慷慨呢?
他的遭遇揭示当时封建科举制的黑暗、腐朽、群众的麻木愚昧,当然悲剧结局与孔乙己本身也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呐喊》读后感4
翻开《呐喊》,里面满是一位伟大的爱国者想要唤醒愚昧世人的渴望,这位伟大的爱国者就是鲁迅,在他所身处的病态社会里,面临着陈腐的传统观念的冲击,他是一个不得不发出呐喊的人。
《呐喊》这本书里收录着不同的小说,第一个使我心灵震颤的就是《狂人日记》。看第一遍时我并未看懂,书中写了“人吃人”的现象,还觉得这是一本恐怖小说,重温了一遍后,我不禁感叹于鲁迅高超的写作手法,吃人并不是真的吃人肉,而是封建礼教的腐朽本质,这让我想到了鲁迅在另一本书中所写的一句话:“当浑浊成为一种常态时,清醒便成了一种罪。”鲁迅通过自己惊恐的自述,倡议并唤醒那些浑浑噩噩的人们内心的英勇正义和团结一心。
其次使我触动的小说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个落魄书生,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可怜又可恨,别人说他偷书,他回道:“窃书不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孔乙己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越过越穷,现在只能艰难地讨一口饭吃,先是抄书,后来实在没办法,做起了偷窃的事。他对于咸亨酒店的人来说可有可无,甚至对于这个社会来说都是可有可无的,他被人打断腿,却还是不愿意放下读书人的自尊,说是跌断的,在旁人的说笑中,坐着用满是泥的手慢慢走远。孔乙己是这个社会苦难的读书人的缩影,他们不愿低头接受这个不适合他们的腐朽社会。
最后一个我有所感悟的小说是《药》,讲述了小栓的父亲因儿子患上了肺结核而按照封建迷信花大钱买来了人血馒头,让小栓吃下,用别人的命来换儿子的命。可悲的是,小栓依旧还是不停的咳嗽,作者没有直说小栓最后的结局,而是写了小栓和人血馒头主人的墓地,暗示小栓的死。血是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英雄夏瑜的,让我不禁感到悲凉,英雄用自己的命来换取百姓的平安,却被百姓用血来治病,实属可悲。作者用这个故事来批判当时百姓的内心愚昧,唤其良知。
鲁迅深知国人的劣根性,所以想唤醒国人,他把笔化做利刃,打破世人心中那座封建的大山,可以说,“呐喊”是鲁迅一生的写照。
《呐喊》读后感5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它是帮助当时旧中国的民众清醒地认识自己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小学,语文老师有提到鲁迅先生的几部大作,并看了些许。但当时年纪小,热衷于看寓言类的书籍,渐渐的就淡出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精读了《故乡》《社戏》《孔乙己》才又回忆起这本书——《呐喊》。
《故乡》中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得淋漓尽致。《药》,我个人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无稽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治疗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偏信“馒头”,千方百计的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到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
《孔乙己》也是小说中富含讽刺意义的一篇了。中国古代的封建科举制度是一座无形的牢笼,考中的读书人抓住了仅有的“救命稻草”得以逃出生天,然而那些没有考中的读书人只得深受其害一辈子,直至死亡得以解脱。鲁迅先生用一支笔描绘了一个深受科举制度迫害的读书人——孔乙己。通过孔乙己的不幸一生批判了科举制的迂腐和落后,以及中国当时落后思想对人性的生灵涂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