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文轩
在爱上李云龙的同时,渐渐开始接触都梁
前些天看完了《血色浪漫》,看到结尾竟然破涕为笑了…
风流倜傥的钟跃民写给高玥的信竟是那样有文采的,“当你在高处俯瞰交错的河道和连绵的森林时,你会想到若不是蕴涵了最深沉悲伤的灵魂,这草原绝不会沁出如此浓郁而又迷人的色调”。确实,你也绝不会想到,这是那个潇洒风流的钟跃民写出的文字。大概真的只有高玥那样的女孩子能和钟跃民长久吧,只有这样的女孩子不会被他钟跃民伤了心,游戏人生的钟跃民。
周晓白说的不错,钟跃民是个“浪漫的流氓”,她管这叫“血色浪漫”。提到这个名词,在书中,它不仅仅是形容钟跃民,更是那个文革时“血色浪漫”的氛围…
晓白是个痴情的女孩儿。正因为这一点,她不能被钟跃民所爱。即使他们中间没有出现那个和钟跃民一样浪荡的秦岭,他们依旧不可能幸福。相比之下,深爱她的袁军更适合晓白呢…
郑桐,具儒雅气质,而有时却也没什么正形;袁军,重情义,成熟,而他的这份成熟是由对周晓白的爱迅速成长起来的;钟跃民,不必多说,天生就是个玩世不恭的主儿,放荡不羁,随心所欲…可不管怎么说,这三个曾只知道在大街上寻衅滋事的“流氓”终于成长为这份模样。尤其是钟跃民。终于从当初的始乱终弃成为如今终于可以对一个爱她的女人负责的真正的男人了…他们找到了自己的归宿。他们可能不如李云龙,李云龙是个英雄烈士,而他正是从那个混乱年代成长起来的意气风发的少年,可却让人惊叹,好像他们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儿似的,却又没有。但他们的故事读起来总荡气回肠,那般爽快。
那是一种和《亮剑》截然不同的感觉,不同那种纯粹的悲伤号啕。你会尝到那种明明想笑,却又鼻子一酸的滋味儿…
……
抬起疲劳的眼睛,发现窗外的晚霞真红啊,像是血染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