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开始给我的印象并不深刻,如果有的话,也仅仅是小简爱的叛逆思维和个性鲜明;无疑,罗沃德的八年生活对她起到了一定塑造作用,没有了那种童年个性的菱角,不再执着于计较对错,优雅而淡定,谨慎而谦逊。从她选择走出罗沃德又可以看出,她不能忍受自我迷糊地度过,因而选择去见识和开辟新的生活,期望发现并确认自己的价值,这种省察人生和思考自我的意识在我看来就是她首先与众不同的地方!
进入桑菲尔德,便发生了她的爱情;面对美好的爱情,简爱也无力抵抗其魅力,许多时候任由其左右理智而无可奈何,表现出所有少女都有的敏感,激动和自卑;又让我想起了一句话:“爱情,就是卑微到土里,然后生根发芽”。但我也在她身上看到了克制和原则。
她离开罗切斯特,是遵从了原则上对的事情;她重新回到罗切斯特身边,却是遵从了爱情上对的事情;她拒绝圣·约翰,遵从了判断上对的事情,她再次想接受的时候,却是选择了大义上对的事情。
故事越读到后面,越让人感到激动和好奇;简爱会对其伴随的变故和考验做出怎样的反应和抉择;同时也发现,圣经典故的引用也越来越频繁,这些引用介入到了简爱的境遇当中,左右或者说是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她的决断和思考;这种介入似乎像一种压迫感,一种也许是属于当时社会所默许和遵从的理念,就像道德不可被违反一样。让我感觉作者像是借由圣经去暗示一种世俗所认同的东西,借助简爱来表达自己所认同的东西!
简爱这本书本身的格局并不是很大,独特之处在于以主人公为主线所传递出来的理念和思考。追求自由,自主,反抗偏见,是我看到的大内涵,是由作者借主人公的故事传递的。对简爱这个角色本身,我很欣赏她的谦逊,独立,克制和本份,尤其使我比较喜欢的是她对自我的清晰认知,明白哪些是属于自己的,哪些是自己需要的和不该要的,清醒而克制,原则而本份,能时时省视自己的内心,活得清醒而自由,一个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和省察,并了然于心人,我觉得是很了不起的人,是一个会找到真正幸福的人,因为这样的人掌控了自己的人生,选择和追求到了自己想要的,这样的人必定是幸福的!
另外想说的是,感觉罗切斯特这个角色在对待爱情的某些方面也落入了流俗和局限之中,在求婚阶段,他选择经验性和世俗性的通过物质去堆砌爱和表达爱,一味地准备在简爱身上套许多虚假的“浮饰”,在简爱自己看来,都是一些“假面具”,不属于和不是“她的东西”,这种爱意因而显得肤浅而自私,带着压迫感,没有尊重到她的人格和价值观。因此,可以得出一个观点:“爱一个人,并不是自以为是的为她假设幸福,完成那些象征幸福的指标!真正的爱,应该是对她人格和价值观的尊重,对她独有之处的珍惜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