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概念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最初的书名是“意识的经验科学”,海德格尔对“经验”这一概念十分重视,他询问:什么叫做经验?他指出,在康德那里,经验是对当下在场的在者(自然)的理论认识的界限,这种经验成为哲学认识的对象和题材,因此《纯粹理性批判》可以被理解为“经验的科学”或“经验的理论”,是关于“经验是什么”的理论。但是他指出,黑格尔的经验概念绝不是康德意义上的,黑格尔的现象学也不是关于经验的知识,黑格尔不会随意或没有理由地把“经验”概念置于中心地位。他认为,两者的区别在于:康德或传统意义上的产生经验意味着,“自己通过对事情的直观来证明和证实关于某物的意见”;而黑格尔意义上的产生经验意味着,“事情自己证明自己是如何与经验处在真理之中,也就是让自己被证实”。
前者的典型代表是舍勒在1910年前后讲的“现象学经验”,后来胡塞尔也在此意义上使用这一经验概念,认为现象学描述了被正确理解的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与此相反,黑格尔的经验与生物和历史的理解无关,它不是对作为客体的意识或经验行动的分析,而是意识作为主体自己产生关于它自身的经验。在产生经验的过程中,意识借助经验认识到自身,在经验中把握自身。具体讲,意识首先借助某物,然后发现它并不是它所显现的那样,它在其真理中是一个它物,但是,意识并不是把这个它物扔到一边,而是认为它的如此之显现也属于产生经验的范围。这里海德格尔要强调的是,意识是经验的主体,不是客体,只有在它作为绝对知识的某个特定意义上它才是经验的客体,可以借助它产生经验。但是它通过经验认识到这些经验是关于它自身的经验。在后来的1942/1943年的讲课中,海德格尔再次以“黑格尔的经验概念”为题,讲述了《精神现象学》“序言”和“经验”概念的某些问题,比1930/1931年的讲座要详细些,更突出他要强调的重点。
海德格尔重视经验概念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经验”在康德那里是核心概念,只有经验内的知识才是可能的。黑格尔当然不排斥经验,但他强调经验必须上升为概念,才成其为哲学。黑格尔之后,随着自然科学的胜利,经验概念一方面受到实证主义的喜爱,另一方面却逐步被转向人文主义立场的哲学所抛弃,大家偏爱一个替代它的概念“经历”。狄尔泰应是始作俑者,经历概念强调人的心理活动,更重视主体性,脱离对象性与客观性。当海德格尔要批评新康德主义的心理学趋向时,他应该不是偶然地在这里向黑格尔的“经验”概念靠拢,他认为意识“必须连同自己一起产生经验”,“经验”就是意识或精神的自身运动,它要和那些当下在场的东西打交道,成为它物,然后借助它们回到自身,成为绝对知识。如果始终停留在心理层面,缺乏成为它者的经验,就是不完整的,所以现象也属于精神存在的本质。这里海德格尔对黑格尔辩证运动的两个根本性环节,即绝对的东西“自身成为它物”和“返回其自身”明显是表示赞成的,而这两个环节都是意识本身在经验中才能发生的。他认为意识产生经验的活动就是一种“运动”。
我们认为,重视运动概念似乎使海德格尔能够以动态的观点去筹划“存在”问题。在后来的《哲学论稿》“前瞻”里,他说道,“未来的思想乃是一种思想进程,通过它,迄今为止完全隐而不显的存有之本现的领域得以穿越,因而才得以澄明,并且才获得其最本己的特征。”其中本有之思的六个“关节”,体现了存在历史性思想的轮廓,相互生发,相互激荡,但却不是逻辑推演意义上的体系。何况“本有”(ereignis)一词的原义就有“事件、发生”的意思,它最后如何一步步“成为己有”,都离不开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