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读过詹姆斯的《实用主义》之前,我一直以为实用主义是一种价值观,一种十分现实的行为方式,而我就是奉行这种实用主义的人。然而在看完这篇选读后,发现自己的知识面又宽广些。
实用主义,一个既陌生却又是很熟悉的名字,因为它被深深的打上了美利坚的烙印,因为它在美利坚的后盾下不断的向世界各地入侵。它似乎是低俗的——因为它可以说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而创制的,但它似乎又是强大的——因为它被世界各国很多的学者、哲学家等甚至是市井贫民所津津乐道。 可见实用主义的影响力实在不容小觑。
实用主义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呢?是一种认识论、是一种方法论、是一种世界观、还是一种人生观?它竟有如此大的魅力在哲学界占据这样的地位,虽然如今已渐渐淡如了人们的眼中,但我们还是时不时的提起它。
许多人说实用主义动摇到知识的可靠性,使得人类难以生存。在我看来恰恰相反,因为意识到自己的观念可能是错的,才会去不断反思不断填补漏洞。而且实用主义固然动摇了认识的根基,但他认为观念并不如结果重要,只要认识对我们有用那么便是真理。其实归结起来就是有用即真理。如果没用,又何必去认识?亦或者这其实根本不是真理。实用主义让人们走出观念的洞穴,来到实践的阳光当中,而我们知道,后者才是这个世界的根本。 实践才是最基础的,是其他一切的来源。
当明对具体问题时,实用主义总认为只有实用主义才是最准确、最实在的方法论。它抛却事物的各种各样的性质、属性等,而把他抽象到最后的实体。“把物质叫做世界的原因不会使构成世界的各种成分减少丝毫;把上帝叫做世界的原因,也不会使这些成分增加丝毫。”也就是实用主义在乎的只是实体问题,只是最后的结果的问题。
一门哲学或者说一位思想家能够流行被大多数人所接受是因为他所说的是能够与生活相结合的哲学。 我认为实用主义就是一门与生活结合十分紧密的。像我在读不懂哲学著作时,搞不明白这些哲学家在说什么时,我就会想学这些到底有什么用,能帮我找到工作吗,对我以后人生道路有什么影响呢,我花费如此多的精力和时间后收到的回报又是多少呢?其实这就是典型的实用主义,比较重视结果。
“实用主义”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而非一种理论,也非我们想要解决问题的答案。它能够使你简单自如的游走于各种主义者之间,而又能全身而退。因而我还是比较喜欢实用主义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