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文/邓钰晖
人的一生总会有一次奇妙的经历,蟋蟀也一样。《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述的就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奇妙的历险。
要是柴斯特没有因为腊肠的诱惑跳进野餐篮子,就不会来到纽约的时代广场地铁站,不可能认识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也更不可能遇上一个爱它的主人,拥有一个漂亮的蟋蟀笼子和一个铃铛,让世人发现他惊人的音乐天赋。
柴斯特不是音乐家,也不是歌手,但它是大自然的嘴巴。蟋蟀的鸣叫是天空送来的信,是森林带来的话语,是大海唱出的歌吟。一只普普通通的蟋蟀竟然可以拉出歌剧、意大利曲,而且让玛利欧的妈妈满怀憧憬,像夜莺一样地婉转歌唱,让一位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先生目瞪口呆。蟋蟀惊人的音乐天赋可以不被任何人发现,但它的歌声必须是自由的,它的灵魂必须是舒畅的。
动物之间的秘密,人类永远不能明白。“它”可能是一场跨越种族的宴会,可能是天敌之间的友谊,也可能是老鼠送来的一块儿小腊肠。这些很不吸引人注意的事,却是一种既纯粹又高尚的秘密。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就像一块掉在了时代广场地铁站的糖。这块糖很神奇,每个人尝出的味道都不一样。有的是甜的,有的是酸的,还有的是忧伤的……
这个故事的结尾,是这颗糖被蟋蟀带回了家乡。而留在纽约的两位朋友,在这个离别的夜晚里,用心和它在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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