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本书中我很喜欢主人公许三观这个角色。他是一个俗世中人,但他又有违背他安身立命的纲常伦理,而我觉得正是这一点让他没有止于悲剧。当初他用钱和传宗接代的理由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拆散了当时互有好感的何小勇和许玉兰。当时我还觉得他们不会长久,可是许三观婚后对她很负责,从未抛弃过她。在她被别人写大字报举批斗时,他没有划清界限不管不顾。他为她泡脚、送饭、给她打掩护。儿子嫌弃许玉兰时,他替她解释,并大胆承认自己的过错。三个儿子中他最喜欢的就是一乐,当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时,他会骂骂咧咧,会差别对待一乐,为的是自己心中的那份尊严。可当一乐闯祸时,他还是卖血赔钱。当他狠下心不让别人看不起时,还是因为一乐的走失去找他,带他去胜利面馆吃面。仔细想想,在当时的情况下他本就自顾不暇,自私自利也不为过,但他还是让爱战胜了他所追求的平等。
许三观在生活的磨难下卖了十一次血,第十二次因为想为了吃炒猪肝和黄酒去卖血,可血头嫌弃他岁数大,不要他的血。许三观彻底崩溃哭了,这场哭的描写让我印象很深刻。他的泪水“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了一张网。”形象的描写让我切身的体会到了许三观的心碎和崩溃,不得不感叹余华不饰文采但却触人的描写!
余华在新序中说“我知道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养育了我的写作,给了我写作时的身体、写作时的手、写作时的心跳。而文学给了我写作时的眼睛,让我在曲折的事件和惊人的现实那里,可以看到更为深入和更为持久的事物。”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各种不同的事情,而真正让人记住的可能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在文学描述下的细节。《许三观卖血记》让我感受到了每一次磨难中展现的爱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