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欢记》读后感
近因电视剧《承欢记》上映,找来原著阅读。通过这本书,多少了解了一点二十世纪香港社会的情况。
香港人对移民的看法。主人公麦承欢认为加拿大温哥华是小富翁退休的天堂,打工仔的地狱。自己和未婚夫辛家亮到了温哥华,恐怕只能在商场里卖时装。在美国,整条街都是失业的建筑师,房屋经济赚得都比画图师多。
香港的家教。主人公麦承欢大学时找到多份家教,经济情况大好,各家长托又托,拉着她不放,求她帮忙。据说可以在半年内把五门科目不及格的学生教得考到十名以内。家长几乎跪着央求。承欢认为不是自己教得好,而是社会富庶,各家庭才有多余的钱请家教。 香港版“鸡毛换糖”。麦承欢的父亲麦来添介绍20世纪50年代,香港经济尚未起飞,破塑胶梳子都可以换麦芽糖吃。小贩四处来收货。 香港人对英美的看法。麦承欢的未婚夫辛家亮的母亲打算到伦敦小住,麦承欢认为辛家人倒是喜欢雾都。辛家亮认为伦敦比北美洲几个城市略有文化。 香港人对华人的看法。麦承欢问弟弟麦承早:“这种绿色肥润有点像仙人掌似的植物到底叫什么?”麦承早回答说:“这叫玉莲,那叫流浪的犹太人,一粒粒的叫婴儿的眼泪。都很粗生,要有阳光,泥土疏松,偶尔淋水即可。”麦承欢认为这些绿植同华人一样。 香港的职业女性。1980年,香港政府机关才开始创办男女职员同工同酬,在这之前,同样职级,女性薪酬硬是低数百元,并且婚后不得领取房屋津贴。麦承欢认为穷家子女,不学得眉精眼明,善解人意,简直不能生存,吃次亏学次乖,渐渐变为人精。人欺人乃社会正常现象,没有背景又非得找生活不可的年轻人特别吃亏。麦承欢是一个东方女性,无论英语说得多流利。始终保存着祖先特有的腼腆。 《承欢记》的作者亦舒大概是中国第一代到西方学习酒店管理专业的人,1976年毕业后,先在台湾园山饭店服务,任女侍应总管,不长时间旋又返回香港,受聘出任富丽华酒店公关部主任,又入佳艺电视台做编剧工作 ,后到香港政府新闻处任职高级新闻官,为期八年。《承欢记》中酒店、政府相关的内容只是一笔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