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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时代》经典读后感10篇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1-02-05 09:25:39归属于读后感范文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聋哑时代》经典读后感10篇

《聋哑时代》是一本由双雪涛著作,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56,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聋哑时代》读后感(一):“我应该再也不会被打败了”

  双雪涛是我还在热爱订阅杂志的时候就关注过的小说家,当时读过他一些发表在杂志上的短篇,但没去买过他的小说集。司考那两天刚好看到他出了新的集子《飞行家》,就顺便也把《平原上的摩西》和《聋哑时代》也买了。《聋哑时代》是由多个篇章构成的一个中篇小说,其实一个短篇与《平原上的摩西》重复,仅仅更改了名字。

  双雪涛这三本书我都看了下来,《飞行家》还差几篇没看完,但从前面几篇的风格看来,和《平原上的摩西》基本风格一致。双雪涛的文字好在很平,没有很夸张的叙述和比喻,就好在很平实,读完有一种很踏实的感觉。就我个人的喜好来看,也好在,他的故事就透露出某种悲观的人生态度,而不刻意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聋哑时代》是一本“青春小说”,以李默为第一人称,每一个短篇章围绕李默中学时期的某一个朋友所写,用短篇章串起李默的中学时代。这些篇章中展现这种悲观态度最明显的是《霍家麟》(也就是《平原上的摩西》中的《亲爱的安德烈》),这个短篇的结局就是浓重得化不开的悲伤,没有什么可供缓解的余地。

  这部中篇的结尾,作者说:“我以为已经远去的他们,我无法准确记起的他们,原来用他们的方式一直待在我身边,从没有把我丢下。而小说的最后一行,也就是那个光明的结尾也已经在我的脑海里。我应该再也不会被打败了。”

  就算是这一句“我应该再也不会被打败了”也让人觉得很悲伤。

  而怎么形容这本小说写得有多好呢,我一直以为双雪涛是这位作家的笔名,而李默才是真名,这部小说是半自传。直到我后来我多方查找资料,才发现,这位作家确实原名双雪涛。李默似乎作为这位作家的化名,出现在他多个短篇中,他以李默作为第一人称所就的故事,都写得极其真实,文笔很稳健,有一种很奇怪的密密麻麻的踏实感,真到你确实相信这些故事就发生在过双雪涛身上。双老师的心理描写也是一大亮点,有的心理状态写得简直太抓人了。一语中的。

  但有一点,这本书里关于女性的那几篇,《安娜》和《她》的故事情节,从女性角度去读,都总有一种套路的味道在。但《她》这一篇,双老师的情话真是说得一级棒,我读前半部分还以为这是双老师趁机向妻子表白。(o゚v゚)ノ

  《聋哑时代》读后感(二):直到大厦崩塌

  我的童年和少女时代是灰色的。华北平原上冬天萧索的灰。

  柴静在《山西,山西》里写当代北方的青春,浪漫就是为数不多的蓝天,更多的日子是灰蒙蒙的漠然,长大后才听说多年前故乡也曾经有溪流、青草和树林。南方同学们半开玩笑地问我是不是从没有见过桃红柳绿小桥流水,看看窗外铺天盖地的霾,对面的楼都几乎不见踪影,我不知道该不该生气。污染严重的北方城市里,年轻人徘徊在走不出的灰色尘雾中,彼此支撑,不甘平庸,哪怕早就知道最终的命运是垮下去。

  双雪涛每一章专门写一个同学,让我想到自己初中时候身边那些聪明绝顶又自命不凡的男孩子女孩子们,还有风里被吹得鼓起来的肥大的蓝白色校服。我当时的一个好朋友喜欢在随笔里给班上的同学写白描,语文老师经常上课朗读,每个人年轻的灵气和骄傲都活灵活现。课后,我看着班上的男生们一个个骑着自行车,互相追赶地笑闹着,消失在天桥下远处的黄昏里,空气中漂浮着尘土和烤红薯的味道。他们是我的刘一达。

  从十三岁到今天,他们一直是我心中最优秀的天才。我和所有认为我的母校不够拔尖的朋友都吵过架,后来我才发现,那座学校毕业的很多人实在是再普通不过了。现在我的同学中有些人独自生活在异国他乡,和身边的环境格格不入,在朋友圈发泄焦虑不安。我暗恋过的男生如今在读管理学院,喜欢发一些华人教会信息和求职感言。我总想,是谁先变了呢。

  长大后的我再次行走在度过童年的城市里,在地铁间目光麻木的人群中努力挪动。我又想起我的同学们,想起曾经和我一起回家,在地铁上用书包垫在膝盖上写作业的女孩子。我们中有人想成为诗人、有人想成为哲学家、有人想把一生献给学术,后来的我们间有竞赛生弃理从文并把整段整段的夏天奉献给乡间的田野调查、有放弃保送考北大失利的同学换了几座城市走了无数弯路也没有放弃喜欢的科学研究、有医学生坚持在自己的公众号上翻译着Raymond Carver……当年北方冬天阳光里显现的粉笔灰,课间还在黑板前推演方程式的他们,一次又一次回到我眼前。

  整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有两幅画面。第一幅是李默小学时习惯性体罚学生的女老师逼着学生背宋词,因为喜欢听他们用童声念李煜的《浪淘沙》:独自莫凭栏,无限江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北方没有这样生动秀美的春天,三四月份最常见的是飞絮扬沙。中产及以下孩子的童年也没有诗意,只有教室里无尽的冷漠、紧张和晦暗。

  李默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孩子要被逼着在穷困中的多态和代表成功的囚牢之间做选择。他的困顿让我想起考初中那年要每周和十几个同学挤在一辆小面包车里去学校另一个校区学奥数,没有座位的同学得坐在司机带来的板凳上。有天老师下班回家,路过时从车门探头进来,看到挤成一团的我们,足足吓了一跳。她经常跳着脚骂我们笨,而那个奥数班里的孩子,包括每次考试倒数十名左右的我在内,全部考上了市重点。那一年里我记得最清楚的还有某中学排位考试和某数学竞赛恰好重叠那天,我和四个同班同学坐在一辆小夏利里赶场子,车子嗖地驶过四环。后来的我们一个接一个地在十八岁之前离开家,留学、求职、移民,小时候年纪最小总被欺负的男生现在谈了网红女友并且热爱炫富。无论走了多远,再次相见时的我们都记得人生第一课,是在十岁刚过时人山人海的考场上。

  梦里不知身是客,别时容易见时难。

  另外的画面,是霍家麟从精神病院跑出来参加李默爸爸的葬礼。在严冬凛冽的空气里被护士摁住的他大声喊:默,别哭,我在这儿呢。我和大学里认识的好朋友一起去逛过离我们各自母校都很近的商场,十五岁的我们可能曾经在那里擦肩而过,自以为是地对对方不屑一顾。后来,在我们在抑郁和茫然中把彼此抓紧的时候,在我和其他朋友在异乡的冬天里彼此安慰的时候,我都在想,我太无力了,我真恨自己帮不到他们,我多希望我们还是孩子啊。小时候的我们不懂得要去证明对对方的好,长大了之后明白要珍惜,心里存着的温柔却一点点地被生活消磨掉。

  看到艾小男最后留的信的时候,我无法克制住自己地大哭起来。

  “你要好好写作,好好照顾妈妈,好好生活,也许你曾经以为你已经和别人一样平庸了,其实不是,你是我见过最有天赋的人,你以为你已经放弃去思考了,其实你一直在观察和思考,从没有停止,你一定可以做些不凡的事,你的内心比你自己想象的强大,和我们不一样。如果有一天你放弃了,千万不要让我知道。”

  我的朋友们,我今天已经散落在世界各地的朋友们。我们曾经那么骄傲地相爱过,我们都曾经相信没有什么能摧毁我们。现在我们在城市之间飘零着,试图寻找安定和平凡,可是如果有一天你决定放弃美、放弃真实、选择做一个和他们一样平庸的人了,千万不要让我知道。

  我们的家乡在烟霾中渐渐隐去,风沙漫天。

  看这本书的时候一直在听罗大佑(我的爱人!),结局的时候响起来的是《思念》。

  蕭瑟的風雨中等待我的心情

  像有無限的纏綿飄過窗前的雲

  揮灑妳的笑容 揮手一擺

  溶解我昨夜已悄悄凝固的冰冷的心

  世人都知曉那人情猶如曇花隱現

  瀟灑的攀附在紅塵的表面

  翻雲覆雨的閃爍的面孔飄忽之間

  我看到依然是原來的妳溫柔的臉

  蕭瑟的風雨中凝視我的雙眼

  看我昨日的憂愁飄去越來越遠

  揮灑妳的笑容 回身一轉

  別了我年少的煩惱寂寞與過眼雲煙

  《聋哑时代》读后感(三):双雪涛越来越幽默了

  快入冬的时候东北就已经有点冷,我和一个朋友在外面遛弯,说起来自己正在读双雪涛的小说。朋友问我喜欢他啥。我想了下,其实喜欢的地方挺多,一时真有点难以罗列。但最终抉择了下,说,最喜欢他的幽默。朋友让我讲来听,我于是想到他小说里的一个片段,还没讲自己就笑的不行,呛了好几口冷风。

  片段出自小说《跛人》,是一个三口之家在饭桌前的谈话。对话主要集中在母子身上。儿子是高考生,母亲是学校的老师。这个喜欢系丝巾,在学校以严厉和一丝不苟闻名的母亲早饭时问儿子,想没想过,如果高考落榜要做什么。儿子爽利地答,去肯德基做服务生。(此时父亲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作者形容这种表情似乎是在问,为什么不是麦当劳。)母亲点头,说很好,起码有自己的计划。然后她反问儿子,你知道如果你落榜我会怎样?儿子摇头称不知道,说希望你不要太难过。母亲冷冷地答,我会去死。说完面无表情的系好丝巾,拿起教案,出门上班。

  朋友听到后当然也笑了,但笑完又说,这个作者可真狠。给你个笑料,同时递给你把刀子。我原先没有非常明确的意识到双雪涛幽默的特色之处,倒是朋友的这句话提醒了我。

  仔细想,双雪涛所有在小说里表达的幽默都具有这种特点。它不是单纯的讽刺,也不是逞一时口舌之快,而是含有某种悲剧性,是捧腹后叫人觉得冷酷,冷酷后又觉得心酸,心酸后又怅然若失。总之在我看来是一种很高级的幽默,它一语中的,同时暗合主题、语言、人物个性等多方面。我不禁暗自猜测双雪涛私下里或者就是一种放冷箭,蔫儿坏的家伙,要不就不说话,一说话就暗含机锋,笑里藏刀,埋汰死人。

  《聋哑时代》虽然出版较晚,但却是双雪涛早期的作品,比让他成名的《平原上的摩西》早一些。长篇,讲了一群成长于90年代,处于青春萌芽期的初中生的故事。里面不乏一些天才少年,懵懂少女,他们有的很早就懂得入世,习得成人的法则,有的则在成长初期就开始与世界对抗,撞得头破血流。每个人的身上都带有一种传奇性,而这种传奇又混入平凡,似乎与我们自己身边的人天然具有某种相似。你总能在自己的生活中找到可以两相参照的刘一达,安娜或者霍家麟。

  从双雪涛的视角看,80后的学生时代时不时表现出一种荒唐,这种荒唐跟我们的制度、整个时代氛围息息相关。它有点可笑,但也可泣。总让阅读者有一种复杂的情绪,没法做出一个非常明确的,黑白分明的认定。就好像我们对于90年代喜忧参半的心绪一样。

  教师这个职业本身就叫人有模棱两可的态度。双雪涛的幽默感首先表现在他对于教师的描摹。他笔下一众教师形象,均是典型的封建家长,他们在学生眼中是如同哥斯拉一样的存在,但年长几岁再回过头看,某种刻板,机械,填鸭式的,狐假虎威的教育方式就变得很虚弱,也有点可笑。这些老师各具特色,笑点不一,双用非常多的人物细节将这些老师一一加以区分。

  比如他写一个教语文的孔老师,授课多年教的不怎么样,却养成非常有中国特色的独门绝技:丢粉笔。不仅是普通意义上的稳准,而且还特别狠:专丢人门牙上。“不疼不痒不留痕,无危险,不但能吓你一跳,还能恶心你一天。”这种诡异的绝技真的是又贴切又意外。还有一个几何老师,快退休,耳朵有毛病,记忆力差的不行。这个老师是有点可爱的。双雪涛写这个老师第一天给大家上课,跟大家讲,同学们,我是教几何的,姓张,大家不用知道我叫张什么,就叫我几何张就行。我再问大家一遍,叫我什么?同学们异口同声,几何张。这位老师微微一笑,说很好,叫我张老师就对了。(蜜汁萌点)接下来,这位老师开始考察同学们对于几何的认知水平。在黑板上画出长方形,正方形,问大家是什么。前排一个叫于和美的女生,非常积极地举手回答,并每每回答正确。(用东北话就是欠儿逼)老师问她叫什么。这个女生非常骄傲地说出自己的名字,并表示是干钩于,和平的和,美丽的美。几何老师示意她坐下后,说,干钩于,下个答案你要留给别的同学。(干钩于…)这个细节也蛮有意思的,它有表现出师长的某种迂腐的东西,却又暗含了某种师生的不对等。而对于学生来说,这个梗对于打击于和美这种欠儿逼学生还是蛮开心的。

  当然不只是揶揄的例子。有一个细节虽然小,但很让人酸涩,可以看出双雪涛笔下的慈悲。他写主人公小学时的班主任,这位姓金的老师有点恶贯满盈的意思,是那种可以随时对学生使用“家暴”的人。双雪涛写主人公透过母亲之口,得知这位老师经常出没于中山广场,其时主人公已经长大,而这位老师不可避免的变老了,和广场上跳迪斯科的女人越来越像。她的腿上经常抱着一个小姑娘,有一次,母亲看到这个小姑娘不断用手抽打这位老师的脸,老师也不还手,只是嘴里一直说,打妈妈,打妈妈,还打妈妈?一种蛮有讽刺感的悲哀。

  除了教师,双雪涛在《聋哑时代》中的幽默大多给了自己的同龄人。一群自我意识在疯狂构建,却不断受到压抑,制裁,无法发声,不知道该如何宣泄的80后们。(当然这种水深火热的生活至今延续,并不受代际更迭而有多大改观。)这里面一是包含了一种对教育体制的反抗,对自我意识的伸张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某种引而不发的性的热念。

  对于反抗,很喜欢书里一个叫霍家麟的学生。是那种极端聪明,可遇不可求的天才少年。但人很偏执,喜欢认死理儿,容易把自己带进死胡同。这也是天才的某种特质。但是在某些环境中,这种特质是会害人的。在小说的最初,霍家麟身上的格格不入和天然的悲剧性已经表露出来。他有几个挺有意思的故事,都是非常典型的双雪涛式的,让你笑,又让你心中一凛的细节。

  在表现他的偏执上,双雪涛写这个男生爱上了踢球,他很崇拜书中男主人公的球技,于是在场上,只要他拿到球,就把球传给男主。后来男主急了,告诉他,只有两人四目对视,才可以把球传给男主。这位男生同意了。后来,只要他拿到球,发现男主没有跟他对视,就把球直接踢出界外,不传给任何他人。

  还有一个更极端的例子能够表现霍家麟这种天才的悲剧。初二后的升起仪式,每个班要派代表上台前演讲,每个人都要轮一次。在霍家麟之前,主题几乎是清一色的正能量,小粉红,充满爱国主义色彩。而霍家麟的演讲让人大跌眼镜,因为他的题目是《下水井盖为什么是圆的》(不是为了特立独行,他是真的感兴趣。)结果当然是被校长一顿臭骂,并给他指定题目《祖国在我心中》,让他第二周继续演讲。再次登台霍家麟,等到人群安静,大声背诵道: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祖国在我心中》,并随即摆出像其他人一样的姿势:“指挥家似的一只手缓缓抬起”。“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虎距龙盘今胜昔,天翻地覆慨而慷。人生易老天难老,战地黄花分外香……下面,我来讲一下海豚的呼吸系统。海豚的呼吸是有意识的,如果他们想要自杀,只要让自己放弃下一次的呼吸就可以了。”真是像个英雄一样固执又悲怆。

  除了反抗,《聋哑时代》中的青春期少年的性萌动也很有意思。这种有意思当然是建立在某种无知上。题外话,其实这个长篇的某些部分,其实很有余华早期小说的味道,那种元气淋漓,情绪饱满的行文,很容易让人想到《在细雨中呼喊》时期的余华。比如主人公刚得知自己器官的用处,原来不只是撒尿,还能够“像插销一样和女人的插座相连。”插销插座这种真是神比喻……还有一些例子,比如主人公家里藏书很多,有一位非常正经而好学的男同学常到他家看书。两人就在东北的大土炕上看。主人公家里的书差不多被男同学看遍了,只有那本《金瓶梅》始终未曾染指。所以在主人公憋着坏跟男生讲里面的奇技淫巧时,男生非常羞涩,说:不该看的书,不要拿到床上来。

  凡此种种的细节,幽默、紧实,又和生活非常贴近,在我看来很难。几乎可以说是一种天赋。我不喜欢讲双雪涛的风格是“冷硬”的,在我看来,他的冷硬是东北的外部,冰天雪地,钢筋铁骨,只是气候和遗迹,算是外部环境强加而来的,不管喜欢不喜欢,人们都要承受。但内里,双雪涛无限温柔,无限悲悯,是坚硬桃核里的桃仁。如他的幽默,有天然的残酷和冷飒,但背地里有血,也有热泪。

  以前常有些现在看起来俗透了的话,比如笑着哭,爱与痛,都很矫情,但双雪涛的作品真真切切坐实了这些,而不是建造了一些面目不清,来历不明的空中楼阁。阅读过的读者,总能在双雪涛的小说中找到笑中含泪的体验。跟东北大部分城市中的人一样,书中的人物也很难严苛地讲究生活的细部,讲究饮食(你几乎看不到双雪涛小说里的东北餐桌上有什么美味体验,基本就是吃了鸡蛋,茄子什么的。。。),讲究物料和色彩,但他们有种粗疏而幽默的特质,情感也丰富的一塌糊涂,几瓶老雪就可以痛哭流涕,实在不能说他们木讷愚钝。外部的冷,人情的暖,造成幽默的反差,体现在文本就很有些杀手不太冷的意思。它肯定不是绵长的,但同样耐人寻味。

  总的来说就是,这本书怎么还没火?已经等它火等的有点不耐烦了,于是写了个又臭又长的文,自我厌弃99下。

  《聋哑时代》读后感(四):记录你的一切 其实你拥有的还挺多

  十三号的时候发了一条朋友圈“又买书,好罪恶……”“最近一条朋友圈忍不住安利起了这本书,”我没有后悔买了打了五折却还要五块钱运费的它。“

  双雪涛 一个原名叫李默的八三年小伙子 语言像淬了毒 读到尾声正好发作 文字平淡无奇可形容得总是那么刚刚好 我相信还是分天分老天不是公平的

  被选中的人讲故事给没被选中的人听

  我们的学生时代那点小心思那点疯狂都被他搬上台面 你敢说你没有吗 不太可能

  我说 他是用他自己的经历痛批着现实的社会问题 这些经历说难得其实不 它仿佛就在你跟前 说它普通也不 我身边没这些个疯狂的人物

  开始读时总是一个人傻乐 真的笑出来的那种 因为他太逗了 幽默得你觉得他看得太透彻 后来幽默的画皮开始揭开 阴森地向你露出白牙咬了你一口 伤口隐隐作痛 好笑的句子你再也笑不出来 最后的最后 你被咬得皮开肉绽 是心痛 惋惜地哀伤地

  这是第一本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声,也让我的眼泪轻易地夺眶而出

  最后他说 我以为已经远去的他们,我无法准确记起的他们,原来用他们的方式一直待在我身边。今日想想 我对每一个人都有着那么点记忆是永远留在心里的没有被篡改的 还好还好 你们都还在

  《聋哑时代》读后感(五):时代装聋作哑,荒原压抑少年

  在阔别长篇小说体裁十多年后,以《船讯》、《断背山》等诗性而简洁的小说闻名的作家安妮·普鲁于2016年出版了“超长篇”《伐木者》(Barkskins)。她告诉《卫报》自己为什么要写一本超过700页的小说,

  “这是那种老派作品,它很长,有大量的人物,主题很大,很重。它不是大多数美国作家喜爱写的那种凝视肚脐式的、描写家庭破碎与危机的小说。它对读者会是个挑战,但我猜读者或许也会想念以前的那种小说:一本大书,仔细写成。”

  所谓“凝视肚脐”,是以放弃更大的主题和更宽的视野为代价的自我沉浸和情绪解析。这是最近四十年来在北美尤其常见的写作风格,在长篇的部分章节中和在短篇中一样流行。其特点是情节动力偏弱,缺乏对情节和人物在完整与发展方面的追求,其叙述上的破碎感和断片性质常常被称赞为简约,有时是一种要呈现世界多样化碎片的修辞技巧,也有时来自于作家对现代社会“不连贯性”的诊断和断片式的生存经验,但在实践中,在不够好的作家那里,这种风格常落入自我放纵式的对单个人物困境与情绪的描画,成为一种既过分又不充分的写作:过度沉迷自我,又在视野、历史感和丰富度与人物的类型学上不够充分。这种冥想式的写作令人烦躁,它试图一滴水中见世界,但你看不到水滴石穿。我这种暴躁的读者着实难以忍受。

  在汉语小说中,关于成长和青春的小说尤其受这个风格的影响,与部分以此为写作主题的年轻作家的相对稚嫩有关,也与这批年轻作家成长期间发生的“重写文学史运动”、时代性的外国文学译介、台湾文学的影响有关。他们凝视肚脐,但愿能以小见大、以浅纵深地描写情绪、家庭创伤、友谊和陪伴、成长过程中的微妙,但即使其中有幸避免浅薄的那些作品,也往往过于纤细和狭窄。这种作品在90年代末出现时初看令人耳目一新,至今也有商业化的潜力,但如今已经成为类型化的写作,表达类型化的成长经验。

  青年作家双雪涛于2016年9月出版的长篇小说《聋哑时代》是成长写作中的一个异数。它开篇就给出时间定位,“1997年的夏天”,描写一个工业城市中考试逻辑和竞争逻辑下成长中的一批少年。它以第一人称“我”的叙述串联起各章,每章一个中心人物,结构相对简单取巧,也因此读起来流畅、轻盈、多变。而它的真实主题并不是青春或教育,而是权力——这一帮孩子,体会着权力对人的操弄,在诸种飞跃疯人院的尝试中结成隐秘的同盟。

  所谓聋哑时代,是像叙述者“我”李默这种在长久的压抑和困惑中不大说话但内心翻腾的聋哑;是他观察到的那些受挫后拒绝再对话的少年;是他们发出的声音不被他人所听到、体会——直到多年以后其中的一个成为小说家,能讲出大家的故事;也是时代的聋哑。时代任由权力生长,连手持权力的大小人物都为自己所惊诧,而时代对人、对自身的病症装聋作哑。

  语言与“垃圾探测器”

  《聋哑时代》刚刚出版,实际上写于四年前,其中几章也曾单独发表于文学杂志。在新书发布会上,双雪涛说,这部长篇是他为自己写作的珍存,历经修改,“连标点都花了心思”。它让他惶恐,“但是,从另一个层面,我是坦然的,如果有人承认我现在是一个尽心的写作者,那恐怕也得承认我四年前也是,从那里开始,关于一切痛苦和欢悦,我都准备好了。”

  海明威曾经表示,区分好坏作家的标准之一是前者的“体内安装自动垃圾探测器”,对那些使叙述染上疾病的事物敏感——可能是媚俗思维,可能是副词,也可能是酒。这是好作家的天赋。《聋哑时代》还不是双雪涛最风格化的作品。不像后来的《平原上的摩西》那么冷硬有力,《聋哑时代》会更“粘”一点,作者与叙述者的情绪距离更近,但语言已经很明显地自省,警惕滥情,提防忸怩,时刻戒备对情绪和细节的过度沉迷,展示出一位作家在风格形成过程中比较真挚的阶段。

  全书叙述沉着简洁,不煽情,虽然是描写初中,口吻却来自一个回望少年时代的青年人。因此,语言带着强烈忧愁,却不是下意识的、缺乏反思的自我沉浸,而是在追忆那不可追的似水年华时尽力回到过去而不能,在场感与无力感杂糅下的忧愁,颇为动人。

  在叙事情绪上,《聋哑时代》的主题实际上相当沉重,城市衰败、家庭陷入困境的背景下,压抑的学校日常生活中充满微小的暴力与让人难以逃脱的控制。但它在对这个主题的展开中,忧愁和轻盈并存。那种轻盈不是情绪的轻浮,而更像一个少年昂起下巴,带着骄傲也为了骄傲,让自己有一个轻盈、有尊严的步态。

  人物与“白衬衫”

  书中人物繁多,同学、家长、老师、甚至是只出场一次的同学父母这种次要人物,都处在叙述者敏感的打量之中,构成具有浓厚时代感的群像。

  在同学中,他写了三类人物。一类人被时代标定为合格有用,一类人在制度中以自主性和疯狂开辟出小小空间,聪颖的科学少年刘一达与崩溃的怪人霍家麟一体两面。第三类人是早熟的古怪迷人女孩,安娜和艾小男实际上也是一体两面,自杀或失踪也是同类命运。这是作者用力和用情最深的人物,他带着梦幻般的眼光描写她们。

  幻灭是二十世纪成长小说的母题之一(菲茨杰拉德或许是最擅长此道的作家之一),发现思慕对象面纱背后的真实是主人公成长的代价,是现代小说中弑父式的行动,主人公不得不成为“自我”,而伴随这种发现而来的失望和伤感则成熟为一种虚无的现代情绪,主人公独立地、成熟地坠入无神的人生。

  双雪涛则有一种温柔。他拒绝叛变,拒绝祛魅,始终带着爱和温存描画这些女孩,这成为他成长叙事的特征之一:主人公对父母老师等长辈始终持有客观的分析性和距离感,并不存在从尊奉到叛逆的“杀掉权威”的转折,对同伴则始终持有爱与理解。主人公的自我意识觉醒与成熟无需以“揭露”他人为代价,这或许不仅说出了双雪涛对人物的感情,也表达了他的政治。

  表面上,艾小男的白衬衫是大众文艺描写青春时流行的符号。不过,这个常在青春文学和电影中轻薄化为一般意义上的清洁美丽的象征、容易流于庸俗和刻板印象的符号,在《聋哑时代》里相对具体、可感,因为它少有地与城市地理构成了极端映衬。《聋哑时代》的背景不是纯真校园、绿树桃花,而是蓝布工作服和油污,是钢铁城市的暗色调。

  双雪涛描写的城市中,居民过着一种粗粝的,寒冷的,困难的生活。天气恶劣,恶的制度下大人不是习惯于欺负他人就是在对权力的逆来顺受中挣扎,软弱得让人心疼。校园中每日生活都是一种折磨和考验,人的性格狂蛮古怪,老师像迫害狂。在色情片、暴发户与监狱、阶级差异、机械般的背诵之间,白衬衫没有一点明媚或甜美的意味,不提亮,只是“不暗”而已,在压迫性的世界中拓出一小片轻松,以至于书中连爱情描写都有岩壁的质地,粗糙、陡峭、不稳定。

  我们看到一群受压抑的、情绪激烈、不轻盈的小孩子。书的吸引力之一在于我们看着他们走向必将不幸福的命运。离开或留下,写书或做生意,男或女,暴戾或敏感,美得像超越了这块大得难以识别其边际的岩壁的女学生,以及借由爱恋她向往更高、更好、或仅仅是不同的世界的男孩子。这样的故事有低落、模糊的乐观性。在双雪涛后来的作品中,由白衬衫代表的救赎更具体地存在于某种技艺或者文学蕴含的美、真理、异于此世的性质中,有时更直接地存在于《圣经》里。

  而在《聋哑时代》中,他如何发展这些角色?他让他们成为怪人、遗世修行者、贱民,仿佛他们的潜能在青春时代的抗争中耗尽了。他们的人生缺乏形式,但他们整体构成了形式。直到艾小男和叙述者重逢,二人回忆和重温那些意味着命运尚未成形、历史似乎还尚可能改变的光阴,之后艾小男也消失了。叙述者,一个小说家,则不断回望生活,以自己的视角串联所有角色,负责替所有人讲出《聋哑时代》的故事。

  在这个意义上,叙述者也是个不可靠的叙述者,整本《聋哑时代》也可以被读成一部关于小说创作的小说,隐秘的超小说。一切都可能是个疯狂的梦,来自2000年的早熟少年,或者艾小男从未归来。

  地点与“近历史”

  在浪漫派影响下的抒情现实主义小说中,天气经常同时作为情节手段和修辞技巧存在。一场雨促成人物相识,一场雨之后的肮脏泥泞下人物沉入对存在的内心探究中。《聋哑时代》熟练地以天气作为人物内心世界的隐喻,全书开篇第一句,我们便看到人物处在青春期开始之前、初中开学之前的夏天,“炎热而干燥”。在最末一章《她》中,叙述者不同时代日记中的天气符号表达情绪变化,晴而热,阴沉得当晚就要下雨,晴冷。

  但对《聋哑时代》真正重要的不是天气,而是气候。气候以及与之相关的整体气氛,当地的丧仪等文化习惯不再只是修辞技巧,而是结构了情感与人格。大雪中灰秃秃的泥泞与夏日的炎热干燥都内在于他所描写的北方工业城市,这个地点具有了性格,就如同19世纪中浓雾和阴雨笼罩的肮脏伦敦不仅是作家笔下犯罪和欲望的恰当舞台,而且地点自身已经是其时作家描写的核心“人物”之一。

  因此,去讨论《聋哑时代》的“青春性”是有点离题的。他之所以写青春,似乎是因为在他关心的历史年代中(中国市场改革之初的转型期二十年),第一人称叙述者恰好正处于青春期。但那个年代并非仅是人物的背景,他笔下的年代/地点构成的时空型是更大的、持续出现的主要人物。这在《聋哑时代》这本带着浓烈青春情绪的书中还不那么明显,到了《平原上的摩西》、《跷跷板》等更晚的作品中,当作者克制回望自我的情绪、创作更自觉之后,就相当明显。

  在如今常见的散文体小说(以及那些“凝视肚脐”类创作中),作者让读者关心人物与观念。而双雪涛的能力在于他能让读者关心事件和地点。实际上,在他强力的第一人称视角叙述下,做到这一点有相当难度——叙述者很难能既困惑又有力,还不让人讨厌,而他成功了。

  当然,我觉得双雪涛个人的写作兴趣仍然在于角色之间的关系,那些古怪的行进,致命的吸引力和困难的感情(所谓difficult love situations)。但他所呈现出的地点比人物更有趣、特殊、富有生气,这些城市是有力的、粗野的、困难的地方,人有并不明确却强烈的个性,充满暴力与冲撞。

  哈罗德布鲁姆说,评价想象性文学的伟大,他只认可三项标准,“审美光芒、认知力量、智慧”。中国先锋文学时代一些极为杰出的作家如今缺少的是对当下时代的认知力量,小说成为社会新闻和罪案的堆积与发展。我但愿能读到更多剖析这个时代城市风貌的小说,更多作家能以剖析文革与农村/城镇生活的锐利解析1980年以来的“近历史”和大城市生活。老实说,如今东北的凋敝让它成为了文学上更有趣的地方,什么都不顺利,风强劲,人懊丧,这种都市荒原相当富有吸引力。《聋哑时代》主要仍然是关于成长的作品,双雪涛在此并没有自觉描写城市,但他写其中的校园时像写都市中的部落,仿佛是冬天里的医院麻醉室,有病态的迷人。

  他对时代的成因与病症也并不明确,不过他有一种一定要纠结于近历史、不肯绕路而行的执着。一场雪崩,所有人都被冻住了,一个人的身体逃了出来,灵魂不断回望雪山。或者一个疯狂的说故事人,凝望一块他摩挲已久的琥珀,一个瘫痪者,在床上躺了太久,从天花板中看出花来。

  结语

  王德威曾这样理解文本中的历史性,它“并不在不可既往的过去里,也不在现在对过去的重建里,而是在标示着过去与现在的不同的鸿沟里。” 如果说对于茅盾这样的写实主义者而言,填补鸿沟的是一个历史观念,譬如马克思的阶段论。那么双雪涛(模模糊糊地在做的)是向近历史那些意义尚不明确、但已造成了心灵损伤的鸿沟中,填补一个浪漫的,白衬衫式的内核。当然,如今尚看不出他是否会很快竭尽对那个历史阶段的认识,像有些先锋文学作家一样最后不得不描写我们身处的此时此刻并在思想上疲态尽显。

  《聋哑时代》是对逝去时光的动人追忆,伴随“权力下的成长”主题而来的意识形态批判让它不同于大多数关于青春的写作,而对故人的怀恋又使它跳出了一代代弑父与虚无的成长链条逻辑,隐隐表达了一种新的、更温柔的政治。不如就用普鲁斯特描述回忆与创作之间关系的句子来结束这篇评论:

  “只有我的心才能发现事实真相。可是如何寻找?我毫无把握,总觉得心力不逮;这颗心既是探索者,又是它应该探索的场地,而它使尽全身解数都将无济于事。探索吗?又不仅仅是探索:还得创造。这颗心灵面临着某些还不存在的东西,只有它才能使这些东西成为现实,并把它们引进光明中来。 ”

  删节版原载《北青艺评》一月的某一天

  《聋哑时代》读后感(六):夕阳洒在书桌和干净的脸上

  刚看完。上个月看了作者的平原上的摩西,觉得不错,这本书是和那本书一起买的,也不错。国庆假来,我用了几天中午的休息时间,和晚上偶尔看一下,总共四天,看完了这本书,其实看起来挺快的。写的是学生时代的一些事,我相信,其中的一些事,或者一些人,大部分人都应该经历过吧,懵懂的爱情,对学习的态度,贪玩的放学后,只是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本质上基本一致。然而,最能让人怀念,也最刻骨的,大概就是那个年纪的感情吧,每个人都心有波澜,白天互相碰撞,晚上悄悄回味,挺有意思的,不管结果怎么样,整个过程,就是一种美好。

作者的语言风格也是挺有意思,偶尔还会有点幽默,我也读出了几分刘震云的句式

  《聋哑时代》读后感(七):只是一个人的上升和坠落

  双雪涛是个幽默的人,幽默中透着股漫不经心的不妥协和东北汉子骨子里的温情。知道他是因为成名作《平原上的摩西》,今天黄平老师请他来学校做讲座,巧的是,前几天就在图书馆借了他的《聋哑时代》和《天吾手记》,今个去人文楼听了下。

  其实,思勉的讲座听多了也就那回事,多数是面子工程,像罗冈老师说的,给那些颇有名气的人添砖加瓦而已,其实他们已经没有新观点可谈了。但这个不一样,很久没有请当代作家来过了。也因名气还没有大,听的人不多,效果却很好。一个没有文学理论基础的人,一个和文学创作绝缘近十年的人,一个曾在银行做职员要想办法讨好上司的人,今天在先锋文学的重镇地给那些未来文学界的孩子们做演讲,想想是件很奇妙的事。

  双雪涛主要在讲座里讲了自己的文学经历,以及在这条路上的种种幸运。第一个是父亲,知识贫瘠的年代,逼出对知识最强烈的渴望,他的父亲那时候看的很多书都是残本,没头没尾的,小时候父亲是讲故事的人,故事也是没头没尾的,算是虚构的再虚构,卡尔维诺好像也看了很多没尾巴的故事所以才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他说很怀念小时候读《基督山伯爵》的那种快乐,彼时阅读的快感只有在世界观尚未完全形成前才会有,当个人的世界过于膨胀和完整时,再去读某些传奇,那种快感难以复制。第二个幸运是书店,那时候的书店还不是开放式的,要买什么书必须经过店员,就这样在书店里他站着看完了很多书;第三个幸运是高中的语文老师,是个很孤僻的人,她的第一堂课是让他们写作,关于生死,他说那是他第一次感到虚构的自由,那个老师说:文章是表达自己,作文是替他人表达。送给他三本书:《台北人》汪曾祺小说选和张爱玲的传奇。我发现在培养一个真正的人方面,书店和语文老师很有影响力,可能这是某些东西不可取代的地方吧:建立标准。书店告诉大众什么是值得读的,老师告诉学生好的文学是怎样的,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后来说到在大学学的是法律,发现没什么希望,于是爱上打麻将(可能是开玩笑吧),毕业后在银行七年,想把生活过明白,却过不明白。再一个幸运就是2010年拿了台北的一个文学奖,突然有天报纸上看到台湾一个文学奖,奖金诱人,而且自己去过最南的地方就是北京(笑死),于是花了21天闷头写小说,不小心拿了首奖。说自己是个被现实收拾得很惨的人,但还是成为了自由的人。用尼采的话说是,个人要有幻觉,直至成为伟大的人。你已确定现在的生活是现实主义的结尾,但还要将其过得特别现实主义,就会没劲。到12年从银行辞职,他认为这是最幸运的一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依靠了,也就成为了一个自由的人。提问环节我问他为何现在选择回到学校念创意写作班,是否意味对体制的一种妥协,他说混成什么样看个人,主要是宿舍的房租多便宜啊(笑),终究,文学是不可教的,使一个人区别他人的是在沉默中炼成的,也是不可言说的。想起一席那次他的演讲标题:只是一个人的命运,只是一个人的悲喜,只是一个人的上升和坠落。那些能打动人的,是无法在写作班和大学里教出来的。

  在《聋哑时代》创作谈里,双雪涛说,当时他从台湾领了个小说奖回来,看到台北一家二手书店的玻璃上写着:在这样的时代,我没有饿死已是万幸——殷海光。朋友给他拍了一张照。回银行后,奖杯放起来,继续做擅长用快捷键操作表格红白喜事从不缺席的银行职员。偷偷建了一个文件夹:聋哑时代。

  是他压抑了十几年的故事,无人出版,也没能发表,一直放在电脑里。往事都说进树洞里。所以我们能读到的故事里,是很真诚的那些人。

  大概是很久没读这种少年的故事了,读起来很欲罢不能,故事里的人物都很有年代感。文笔真好。哎,不知怎么说了,本来觉得是很幽默的文字,想想是有点无奈的咧。

  但最重要的是,不要相互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