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独特的书,是陆小曼的两个弟子展望之和张方晦所写,用小说的形式给诗人徐志摩的一生“抛光”。我读这本书总觉得在“独特的氛围”中完成,经常泡图书馆,本无意翻开这本书,这时走过来一个熟识的女孩和我开玩笑道:你也读我读过的书呀?!于是,我就较真的读了起来。上部捂着鼻子读完,因为那种半诗半文十分破坏叙述的完整性和连贯,矫情的抒情是上部小说的硬伤。到了下部书,我才读到此书的乐趣,也读出了遥远诗人的那份独特的气质——一半是诗人的,一半来自于孩子的。
诗人出身富商家庭,受过剑桥的大学正统教育,崇拜孔子、卢棱,喜爱雪莱、拜伦、济慈,结识曼殊斐尔、罗素,交往林长民,师承梁启超,满脑子自由,爱和美——就像孩子,心中只有纯真、快乐和黑白分明。然而诗人的生活中有痛苦和污浊,所以诗人有宗教——清教徒似的执著于自己理想的世界,执著行走于自己的诗歌,背负着忠实于心中的爱情,哪怕被现实“拥踏而死”也在所不措。
诗人本来不叫徐志摩,小时候有个苦行僧志恢大师走过诗人的家乡硖石镇,抚“摩”过诗人孩童时的头颅,赠几句诸如“此子前途不可量”之类廉价的吉祥话,得徐家施舍而走,却留下了“志摩”这个后来不同凡响的名字。
诗人的第一任老婆张幼仪,是父亲做的主,据资料载应该算作中上等的美女,不过此女让人佩服的地方是“善经营”、“有豪气”、对爱情决绝的姿态。她现实的生活方式和传统道德的矜持,使得诗人的浪漫产生了“抗体”——像至清的水中的油污,怎么也融不到一起。在明白此节之后,她主动要求和诗人离婚,给诗人的浪漫以绝对空间,诗人的肉体以绝对的自由,诗人的爱情以绝对的宽容。于是她终身未嫁,一个人孤苦零仃地背着爱的灰烬一生冷清。
她是个女强人的类型,在她到徐家后便帮徐家打点生意,而且井井有条,特别是令徐老太爷眉开眼笑(也导致了后来陆小曼进入家门后的冷遇,徐老太爷对陆的评价“真是一个洋娃娃,中看中玩就是不中用”,可见张幼仪是参照系);后来到德国深造后,回国兴办实业,成为当时极少见的女实业救国者。
我看她最可贵的还是她的宽容。
她主动和诗人离婚后,诗人大喜过望,像得到了方糖的孩子:脑子发热常常先于嘴中的甘甜,也绝不去想大人会为一个月的盐巴无着落而愁苦。诗人把自己写的《徐志摩、张幼仪离婚通告》刊发在《新浙江》的副刊上,恐天下人不尽知(时有评论家认为此举为“自由先驱之举”),而诗人的快乐和自由是建立在一个善良女性痛苦和一生幸福的终结基础上的。无怪乎,诗人的家庭宁舍其亲生的儿子,也要留住外来的儿媳——这是善良的感召,与封建主义无碍;也无怪乎诗人的恩师梁启超写信规劝:万不容以他人之痛苦,易自己之快乐。况多情之人,其幻想起落鹘突;而满足宁贴也极难,所梦想之神境终不可得,徒以烦恼,终身己耳。最可畏者,不生不死而堕落至不复能自拔。呜呼志摩,可无惧耶,可无惧耶!……
可谓字字见血,惊心动魄,但诗人仍有自己的信仰和自己的选择:我将于茫茫人海访我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诗人的浪漫无边际是背叛现实的选择,他也以后来的生命承担了选择的后果,所以诗人也没有错,只是对一个善良的女性太过惨忍。而张幼仪更像他的母亲,承受着自己孩子给予自己的痛苦毫无怨言——后来诗人和陆小曼生活无着落,她常常给予救济,这看起来像个玩笑,其实是个讽刺——是现实对诗人生命过程进行的一个无伤大雅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