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完这本书时我的眼眶充满泪水,这两天抱着这本书无法放下,三百多页的书竟然让我读了将近两天,虽然是一本畅销书,但仍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
虽然刚刚拿到此书时,貌似是一本关于癌症和死亡话题的书,实际上书中一直在探讨死亡、爱和恐惧,让我们更深层次地去思考人生、死亡、存在和虚无等等。作者格林用他那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示了什么才是真爱,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们已经是癌症晚期,他们相遇于互助小组,随后相爱,在重病中他们在让人羞赧的生理折磨和情感中互相依偎,相互依赖,并且相互接受对方,演绎了一场令人难忘、又感人的爱情故事,更重要的是作者用这个故事生动地刻画了用生命来发光的两个年轻人,他们的形象将会长久地留在我的脑海里。
“人类因爱情而伟大,因痛苦而与众不同!”女孩海蓁和同病相怜的男孩格斯在知道他们的生命是有限的时候,他们认真地思考生命的真正意义,海蓁在十五岁那年就开始考虑死亡这个话题。她在日记中写道:“宇宙那么大,和宇宙的无限比起来,任何有限的东西都没有什么分别,都可以忽略不计。整个人类,不会有一个人留下来,记住任何人的存在,记住人类所做过的任何事情……我们所做的一切,我们建造的写下的思考的发现的都会被忘记……而所有这些--到头来终归全是徒劳,也许这一天很快就会来临,也许还有亿万年之遥,但即使我们能逃过太阳的坍缩,也不可能永远活下去。有机体产生最初的意识之前,时间就已经存在,意识消亡之后,时间依然长存。人类无法避免、注定被遗忘。”从这段话中虽然让我读出一种悲观,读出了海蓁的悲观情绪。当时她得知自己已经是癌症晚期时,准备放弃一切去迎接死亡。这个时候她认识了格斯,使她 重新开始认认真真地思考人生和生命。完全改变了过去她对生命的悲观态度,她的男友格斯认为:“他并害怕死亡本身,而是害怕被遗忘,几乎每个人对于在世界上留下自己的印记有种执念。想要留下点什么,想要比死亡更长存。”格斯让她真正认识到虽然随死亡而来的就是遗忘,这也是我们大多数芸芸众生无法避免的命运,虽然有一天我们的一切努力也都将重归尘土,但世上能够永恒就是爱,对父母的爱、对子女的爱、夫妻之间的爱、对朋友和同学的爱。
书中有一位作家因为女儿的死亡而否定了生命的意义和永恒,每天把自己浸泡在酒精中,行尸走肉般的度过余生,作家认为在生命结束的一刻,意义就不复存在了。但海蓁却通过那位作家的对生命的理解,她又亲身经历了男友格斯的死,她真正地意识到爱是不会因为死亡而阻断的,真爱是永恒的。此时此刻的她对格斯的爱并没有随着格斯死而消失,反而更加强烈。
整本书的故事情节并不是很强,主要以两个少年,在有限的生命中,他们俩人之间,他们的家人之间,还有身边的朋友围绕着生命这个重要的话题进行一次又次对话和探讨,就像书封所说:“这是一本感动全球的生命恋歌、锥心刺骨的爱情礼赞,也是直面死亡的人性剖白,让人体味到生命和爱情的美妙与痛苦。”只有真正爱过一个人都知道,能爱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既是这种爱有时也裹侠着痛苦、分离、死亡,但也是值得的,因为爱能通向永恒。
海蓁和格斯爱情故事虽然同死亡有关,但在这短暂的爱情给海蓁带来刻骨铭心的回忆,而那回忆在暗淡的岁月冲刷后更显璀璨。人生当中最珍贵的、不可磨灭的还是真实的爱,实际上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在活着的时候有没有真正地热烈地活过,真实地追求过?
无论是死亡,还是岁月,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我们认真努力地生活过,认真的爱过,就像书中威廉.布莱克的诗《天真的预兆》所说:
在一粒沙中看见世界,从一朵花中看到天堂。将无限握在掌中,于刹那中得见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