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是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的。当它们进食时并不会只顾着自己,它们会叼着猎物,首先带给老弱病残。而当它们行猎时,遇到大的猎物,便会几条狼一起合作。若是由于什么原因,队伍乱了,它们便由狼王带领,很快地集合起来。
我为草原狼那宁死不屈的气节感到吃惊!书中一段讲,有人遇到了一条死狼,而狼脖子上是再熟悉不过的——狼牙咬的洞!我为那条狼感到惋惜,同时又为咬它的狼感到害怕和讨厌。它怎么能这样对待同伴,狼可真是残忍!
但文段后,书上也解释了狼这么做的原因——因为这条狼的牙被打掉了,而一条粮即使失掉牙齿后仍可以在草原上继续活下去,但活得相对窝囊。狼却是宁可死,也不愿苟活下去。正因如此,别的狼才把它一口咬死,可以让同伴少受一些痛苦,使它能够轻松地上腾格里。
后来当民工和军人来到草原时,我也为他们的做法感到生气和伤心。当我还沉浸在天鹅那柔软脖颈和洁白羽毛的优雅时,却看到一个民工搭弓射箭射死了一只美丽的天鹅。顿时,一个个字仿佛浸着血,天鹅在沸腾的油锅里哀鸣。军人们开着汽车端着枪,准备灭狼。当牧民们求他们放过狼,并说了狼的种种好处时,军人反说他们的思想太原始。当毕利格老人向腾格里祈祷时,我不禁想问问腾格里,当草原狼被人逼出草原时,为什么不帮助狼夺回自己的家,为什么不好好惩罚那些不守草原规矩的人……
不过,书的最后提到,狼最终受到了国家的保护。但我却觉得,狼过得太舒服,恐伯也不好。若是生活中没有危险,在舒适的不需要任何警惕的情况下,它们可能会渐渐失去野心,最后退化成跟狗一般的软弱动物了……我觉得还是草原人厉害,既敬狼,但又与狼世世代代在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