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是个羞怯得像小女子的人,只敢在熟人面前讲些俏皮话,一旦有那些陌不相识,看上去很是不友善的人需要交流几句,那简直是堪比受烈火、下油锅的酷刑。可生活总是这般弄人,我被告知要做一个讲话,在全校面前。
在你们看来这也许不算什么,不过是几分钟的讲话,可当时我的确是感受到十分的苦难,就仿佛要同耶稣一道钉在十字架示众,与布鲁诺一同在烈火中焚身,这种慢性死亡总是最痛苦的。为了缓解痛苦,我只好拿出一本书来看看,希望能缓解下这痛苦。
当时看的那本书我现在还记得十分清楚,正是《罗生门》。不过说是《罗生门》,实际是一套芥川的短篇集,当时烦恼之下,随手翻到《地狱变》这一篇,正看到良秀闺女在槟榔毛车中出现的那一幕。接着侍卫丢出火把,槟榔毛车熊熊燃烧,一只小猴于房顶一跃而下,跳进火中,身为父亲的良秀一开始想去救女儿,最终还是停下来,压抑着以一个画家的身份用“法悦的表情”观摩火烧毛车,完成最后的绘画。这一段是往常我最喜欢的一段,此时却有了些不同的感悟。
不知何时曾听一个人说过:“当你某天对某句话感同身受的时候,那一定是你身临其境的时候。”现在我也悲哀地进入了这一境界。往常用那种淡然超脱的心态看书,只感受到了艺术美,如今以书中人的角度看书,才感到那种悲剧美。我感到一种理智的喜悦与感性的悲哀:我终于成为一种艺术美在现实的展现了,多美好啊;我终于成为一个苦难的承受者了,多悲哀啊。
生活总是这样的啊,一堆的来势汹汹而无穷无尽的苦难,一堆的他人强加的无意义的事情,一堆的自说自话自以为智的人们,逃避不了啊。良秀这次逃过了,下次还能怎样呢?若再画一幅“天堂变”,再画一幅“人间图”,再有更无理的要求,他能如何?不死去也只能接受。
可虽如此,生活对我而言还是有意义的,我毕竟面对的也不是必死之举,只不过是演讲罢了。与别的美好相比,与未来无限的可能相比,能算什么呢?
控诉人间,是为了更好的爱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