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我所读的这本书为《红瓦黑瓦》,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我本不太喜欢看书,尤其是整本书没有一张图片,全是文字的那种,但当我读完这本书的第一章节后,我就打消了之前那个念头。谁说没有图片?在这文字中就有图片,是无形的图片。作者在文字中加以描写,一张张栩栩如生的图片就印在脑中,我有一种留恋前一章,又有想继续读下一章的感觉,它像磁铁一般将我吸引着我,我的兴趣越来越浓,几乎在每一章都有亮点,都有值得去观赏的地方,当我读完整本书时,我不禁感叹,读书真可以说是一种乐趣,是一种享受,我们可以跟着文中的主人公一起感受喜怒哀乐,作者几乎将我们带进这个情感世界。
文中的红瓦与黑瓦分别象征着初中与高中,整本书以油麻地为背景,从一个中学生的视角,诗意地描写了往昔乡村生活的淳厚风情,细腻地记录了少男少女由少不懂事而逐渐明白人生的成长历程。文中的主人公林冰从踏进初中的大门写起,一直到高中毕业后结束,整本书写了文中主人公的生活及同学们之间所发生的事,这些事的情节起落跌宕,震撼人心,关怀与情义荡漾在字里行间,充分体现现代乡村学生的充满情趣的事迹。在文中的第三章节——大串联中,老师领着同学们走出乡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所以当看到什么东西都会发呆,看到别的队伍发呆,看到房屋发呆,看到别人的着装发呆,看到一切未见过的情景都发呆,老师还一路埋怨“我们”没见过世面,像雨天里爱赶雨点儿的黄毛鸭子,说领着“我们”来真是活受罪。这段淋漓尽致地体现出乡村的孩子对大城市里的生活的向往与憧憬,还有那颗乡村孩子特有的无知,充满好奇的心,对任何未见过的事物都表示目瞪口呆的心。都是那么地充满情趣。
当然,在文中不仅只有喜与趣,还有哀。在小说当中第五章节与第九章节为“染坊之子”,也就是赵一亮,他家很富有,都是靠染坊内他的父亲所创建出来,而赵一亮不喜欢染坊,但他是拉胡琴的一把好手,是学校文艺队中一员,但一场火改变了他的命运,将他家烧得一无所有,后来因偷木头被抓进公安局。如此大的变化,从大少爷变成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这让谁看了都会感到是场悲剧,令人叹惋。
最吸引我的则是好句好段了,在文中可是数不胜数,令我最赞叹的是在“柿子树(三)”中的第一段:“这年秋天,马水清家的柿子树上的柿子,把吴庄的天空都快染红了。我来到吴庄时,正是秋风吹去全部老叶,只剩下一树柿子的时候。那硕大的柿子,一枚枚皆呈金红色,让蓝天映衬着,迷住了所有的路人”。其中“柿子染红了半边天”。令我惊喜,柿子红得都快染红天了,可见这柿子是有多么得红,这种手法很值得我们学习。
就是因为有了这些,我就有不断看下去的欲望,我爱看书,更爱看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