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从十五岁就参与革命,在一九四四年,她当选了“劳动英雄”,出席晋察冀边区第二届英模大会,并且因为之前在旧社会的生活经验,深知被欺压的人心中的痛苦,可谓知民心。但在后来不得不向丈夫妥协,说明妻子所代表的女性政治仍然有些欠缺。
自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女性主义运动诉求集中到对“社会性别”的追求上以来,女性的政治地位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参与到政治建设上来。虽然在晚清就有以秋瑾为代表的一批女革命家提出要争取男女平等,女性应当拥有和男性同等的权利。但直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女性才算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和男性相同的政治社会法律权利。我国制定了各种保障女性政治权利的法律制度,《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规定女性的权利与义务。研究新时期的女性政治参与的主要有叶奕翔的《我们夫妇之间与性别政治》从《我们夫妇之间》入手,分析其中的性别冲突;贺佳梅的《女性研究与现代文学 “可见的女性”如何可能:以《青春之歌》为中心》从《青春之歌》入手分析了现代文学中的女性特征;赵晶的《新时期我国女性政治参与研究》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等分析、总结、归纳了中国与西方女性政治参与的现状、并得出对我国女性参政的启示; 梁丽霞、高功敬、李伟峰的《新时期女性政治参与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分析山东省女性政治参与行为的广度、深度及水平,影响山东省女性政治参与行为的因素,除性别因素外,女性群体内部的异质性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以及马慧芳、张新民的《建国初期农村妇女参政状况研究》等等。研究该课题的多以论文为呈现方式,大多研究的是建国后的女性政治参与概况。前人在此方面的论述已足够多了,我主要想从《我们夫妇之间》中看到的一些女性政治特点与问题加以详述。
《我们夫妇之间》以知识分子从延安到北京为背景,展开了一系列与工农出身的妻子的日常生活故事。妻子从十五岁就开始参与革命,一直待在延安。而且因为自己是贫农出身,饱尝被欺压的痛苦,更能够体会到老百姓的疾苦,更加能够与老百姓打成一片。这与知识分子出身的“我”相比,“我”只知道在房间里整理资料、画统计表,而妻子总是和老百姓打交道,因而妻子在政治上更能“知民心”。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也正是妻子太过于知民心,太为贫苦人们着想,形成了她政治上的一个缺陷——不够理性。当听闻皮鞋铺的学徒被骂后,“跑到那铺子里把那掌柜训了个眼发蓝”。因为学徒象征着弱势群体,象征着欺压的对象,所以当妻子听说这件事后做出的第一个判断就是去学徒骂回来,没有过多的思考,仅仅感情用事,不够理性。由于对贫苦人们的特殊情感,冲昏了头脑,没有多加思考。同时这也与女性的思维方式有关,“从整体上看,经验思维是女性领导思维活动的‘强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有一些女性领导过于相信自己的经验这种低级的感性认识的可靠性,过分夸大经验的作用。”妻子因为之前在农村工作时是这样处理事情的,所以经验性地处理这件事。从文中“并且还批评她的工作一贯有点太急;恨不得一下子就把社会改造好。”可以看出妻子在这些方面上仍然是老一套的做法,还未能够因为到了北京城就在工作方法上有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