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只顾得上慨叹自己的青春易逝;有的人被记在心里,念念不忘。有的人用力揭开尘封的积满尘土的箱子,拨开、扒下、撕裂面相,把那些远远被甩飞在过去的真实赤裸裸地堆在眼前。
对于阅读观影喜好特别倾向凸显人性、探究人性类型题材的我,小说《芳华》真是让我欲罢不能、意犹未尽。
有读者说它是一出悲剧,有读者说厌恶严歌苓放大了人性的恶。但我都不以为然,我只觉得它在书写真实——时代的真实,人的真实。尽管有些是作者主观臆想,但这并不妨碍它的真实。
严歌岑老师是细腻的、敏感的、洞穿人心的,所以当她不留丝毫情面地、彻底地揭露了所有人自以为的正义,而实则难以启齿的卑鄙时,所有人——都应是……羞愧难当吧?!
刘峰是雷又锋。
所有人都知道地板为什么不吱吱呀呀;门栓为什么经久耐用;舞蹈训练的铁打陪练是谁;让人馋嘴甜到心窝窝里的糖饼哪来的;队友怎么就实现了沙发聘礼娶的上媳妇儿;家里父母的嘱托和零食都怎么到了身边……都是因为有刘峰啊!刘峰的好太多太多,多到每个人都理所当然地享受过!所以他被大家叫做“雷又锋”。
林丁丁的“触摸事件”让一个深深地爱了她几年的倍受领导班组宠爱的刘峰遭到集体无底线的背叛。曾经那个无怨无悔被任何人都可麻烦来麻烦去的“雷又锋”只因面对爱了很久的林丁丁,不由自主的真情流露抱住了她,就从头顶光环炫目的老好人沦落成坐着马扎儿接受一众曾麻烦过他的人的诋毁造谣和无情审判。
林丁丁发散给刘峰若有若无的暧昧(用暧昧这词不委屈她),她坦然接受人家格外给予的好,她又说着模棱两可、似是而非、引人冥想的话,若一个爱她的男人只当这是女孩因害羞对自己点到为止,并不为过!即使不归咎于懵懂的少女,难道“雷锋”不可以爱人吗?难道“雷锋”不是个人吗?
把刘峰尊严搓碎了,按在地上摩擦的不明就里、颠倒黑白的集体啊!真是疯了!
何小曼是唯一没有说刘峰坏话并自顾自为刘峰下放送行的人,她是个缺乏爱的女孩。有妈妈,但没有妈妈的爱。有继父,而将军继父高高在上的嫌弃;妈妈对继父唯命是从的讨好;三邻四舍有关“拖油瓶”的窃窃私语……这些都让这个寄人篱下,喜欢窝藏食物躲起来吃的女娃只想尽快逃离这个家。
何晓曼有过亲生父亲的爱,但一夜满街的鲜红打倒横幅让她没有了父亲,她的父亲自杀了!是变革骇人也好,是父亲懦弱也罢,总之那父爱太短暂,短暂的根本撑不起她走过自己的童年和青春。而刘峰是何晓曼灰白索然青春里的光和热,在无论女兵男兵都大义凛然、明目张胆歧视她、羞辱她,公然嘲讽她浑身馊味儿,不愿同她搭档完成舞蹈动作的那刻,是刘峰从队尾站出来,扶起挽住拼凑了何小曼那颗想逃都来不及逃,也根本无处可逃的已然碎了一地的心。是刘峰轻触她的腰肢将她稳稳托上肩头,完成了规定的舞蹈动作。
刘峰背叛集体伸手救何小曼于水火,而小曼辩得清是非分明。
这样勇敢坚持了好人的刘峰,他被集体唾弃。这样被视为异类就被众人拿来欺负的小曼。她被集体孤立。这样残忍卑鄙的集体真是疯了!
后来呢?后来呀!
他们看起来是悲剧,可我叹这就是人生啊!刘峰上了战场,断了那条曾为集体奉献过千千万万的手臂。领着可怜巴巴的津贴,过着走南闯北的漂泊日子,他还是那个踏实的刘峰,但日子是捉襟见肘、局促不安的。何小曼作为战场救援护士,立下了救死扶伤的战功,当感谢颂扬的鲜红横幅逐渐夸大事实时(就像当年讨伐的横幅没头没脑砸向自己的父亲),小曼疯了,住进了精神病院。
集体的其他人?嫁豪门贵胄、嫁富贾豪绅、出国热、留洋热、下海浪潮、南北闯荡……嫁了、离了、再嫁…
祖国那个时候蓄势着蒸蒸日上,而走过了芳华历经人世的他们淹没在了浪潮里起起伏伏。
该记得的依然忘不掉,彻底的好被铭心刻骨去记。
“躲起来痛,躲起来病,躲起来死。健康的时候随人麻烦他,没了健康,也不去给任何人添麻烦。”是刘峰呵…而送走患了胃癌的刘峰一程的是何小曼,她对他五味杂陈的感情里一定有爱情,但他们一个怕辜负了,一个不强求。他们依旧如过去般坦荡,坦荡的做个好人,坦荡的去为好人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