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身事外》是复旦大学兰小欢教授所著,本书是一本主要解读中国特色经济的入门书,读起来通俗易懂、醍醐灌顶,同时从哲学方面理解,也让我意识到看待问题的思路,既要有更高的宏观维度,以“上帝视角”看问题,又能进入微观世界,用毛孔感受案件的温度,只有把思路打开,上下衔接,才能更好地解决办案中出现的问题。
办案人能否置身事外。一般来说,置身事外是检察官办理案件的内在需要。根据“三个规定”有关要求,办案人一方面要避免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的利益产生纠葛,以确保司法公开廉洁。另一方面是办案人不应当与当事人产生情感共振,以防情感蒙蔽双眼,扰乱理智分析,影响专业判断。正如西方文艺复兴时代的司法女神朱蒂提亚用眼罩蒙蔽双眼、我想也有置身事外的考虑。
办案人一定要置身事外吗?在办案过程中,我们的情感又难以避免被案件所影响,遇到弱小者施以同情之心,面对施暴者又心怀正义。正如文中所阐述那样,我们生于斯,长于斯,更发展于斯,我们早已置身其中。如在办理刑事和解案件过程中,办案人要设身处地去体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处境,耐心细致做工作,才能更好地找到矛盾聚焦点,以便用于情感化解双方的矛盾。如在办理司法救助时,我们要自觉站位于百姓疾苦,才能主动履职,帮助受困群众拜托生活困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办案人应该秉持的态度。“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很多时候,我们思维被局限都是因为置身事内,很难从“上帝视角”来洞察世界。案件当事人对案件的看法因为有太多的“我以为”才会导致对我们办案的不理解、不支持,选择上诉、申诉。这时,办案人必须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保持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平抑偏执、向善增益,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达到取信于民的目的,进而实现司法公信力的最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