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读者,我开始想:什么是正义?大脑一片空白,只是觉得正义应该是人们与生俱来的,司空见惯的,对它的定义确实没有概念。我开始总结。
正义是人们看到不合理不公正事情后作出的反抗(自我定义)。
第一次交锋:欠债还钱是正义吗?
如果是,那么,当一个人头脑清楚时,借了一把枪给朋友,朋友用完还回来是正义;如果,这个人疯掉了,朋友把枪还回去,这个人可能伤害自己,还叫正义吗?
克法洛斯点头认可,那么欠债还钱也不一定是正义。找了借口匆匆离开。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自古以来颠扑不破的道理。按照这样的交锋来说,确实也不算正义。
第二次交锋:正义是给每个人恰如其分的报答。
如果是,那么正义就是有用论和无用论了。需要时,这件事或者这个物品就是正义的,不需要时,就不是正义的。
从生活经验来说,正义从来不能被衡量为有用还是无用。它应该是人自发的一种真实的情感并由此引发的行动,不去讨论它是否有用。
第三次交锋:正义要分敌人还是朋友吗?
把恶给予敌人,把善留给朋友,正义是对朋友的。
从大爱的角度来说,正义不区分敌友,但是从生存的环境来说,正义有对象,对敌人正义,就是对自己的伤害。所以,我觉得正义要分对象。
到这里,是苏格拉底关于正义讨论的第一个阶段了,他否定了正义不是什么,几次交锋中,一直在刨根问底,有人说他是杠精,也有人说这是助产婆式的引导方式。在这次对话中,我收获的是:对于一些司空见惯的概念其实并不了解,缺少最基础的常识。
正义是什么,书读到这里,我觉得自己的理解还能站的住脚,关于后面的讨论还在继续,下一章再来讨论,正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