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一周的时间读完了《简爱》这本小说,最初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还是在上初二的时候,那时候流行读各种课外小说,当时在我们小圈子里讨论各自最喜欢看的书时,朱意味深长地悠悠地说了句“最喜欢读《简爱》”。但是那个时候的我还完全读不进去任何外国小说。直到将近20年后的现在。
总体来说,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其简单,就是简爱的自述。简爱自小失去父母,被舅舅领回去抚养,结果舅舅也去世,简爱就在舅妈的偏见和不公平待遇下“忍辱负重”地生活。直到10岁被送去一家“女德”式寄宿学校,在那里读了6年书,教了2年书。因为厌倦了千篇一律、周而复始的生活,便去了桑菲尔德府做家庭女教师。在这里和男主人相爱,而就在和男主人举行婚礼的时候,因缘际会下知晓了原来男主人早就娶了个有疯病的妻子,这个妻子还被关在府里。经过各种复杂的心理角逐,简爱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便离开了,到了沼泽居。在这里阴差阳错发现自己竟然和沼泽居的三位主人是表兄妹关系,而且幸运地继承了一大笔财产。后来,还是无法忍受对原来男主人罗切斯特先生的思念,就回去了,发现罗切斯特已经被大火烧毁容了、残了、瞎了,而他的妻子也死了,自此再没有任何顾虑,两个人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一个完美的结局。
其实,在读的过程中,我不是很明白这本书究竟为何能够成为一本不错的名著,很多解析说小说写出了女主人公简爱的独立人格,对很多人有启发作用。但是通读全篇,我只看到了简爱的独立仅仅体现在她的言谈中、思想中,她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应掺杂着除去人本身这个特性之外的其他东西,她对跨越阶层的结合并不会感到不妥或自卑。但是在实际行动中呢?桑菲尔德府中大肆举办名媛绅士们的派对的时候,她永远选择把自己隐藏在阴暗的角落,认为自己和那些人没有共同语言。当然这无可厚非,也无法确切表明她口是心非。在得知罗切斯特迎娶第一位疯太太的背景后,明明知道一切都是迫不得已,罗切斯特是个十足的受害人,她却无法摆脱世俗的条例约束,宁愿违背心意也要果断选择远离。而在最后,依然摆脱不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惯例,莫名地一大笔财产降临。太烂的桥段!若没有这些财富的加持,她何来的自立?何来的独立?何来的信心返回去重新寻找旧爱?在找到旧爱后,看到了对方的凄惨和落寞,她觉得这次终于换成了自己可以掌握主动的一方,就连讲话语气都和之前截然不同了,有底气多了。贸然被一大笔财富砸中脑袋的事情仅仅存在于狗血剧情中,普通人本想从中汲取适合自己的精神食粮,结果发现一切的一切比不过一个从天而降。
另外,外国小说普遍地啰里啰嗦、喋喋不休,同样意思的话会反反复复、翻来覆去地说,这一点应该和翻译习惯有关系。我读的这个译本其实还算挺不错的,读起来没有那种外国书的晦涩和蹩脚难受的语法结构,还算比较符合中文的阅读习惯。
就这样吧,简爱的故事就此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