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提问》读后感
很多人都说:我知道做个慎思明辨的人是很好的,会问很多恰到好处的问题也很棒,可我就是不知道该问哪些问题,不知道该如何提问。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困惑,那么《学会提问》这本书,就是一个学习批判性思维的入门经典书籍,作者是【美】尼尔·布朗、斯图尔特·基利
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信息网络时代,不是能否获得信息,而是信息太多太多并难以分辨。如何在这个嘈杂的世界保持清醒,应该是一种智慧的体现。学习批判性思维,不仅可以用于工作,也可以运用于生活,提升我们的生存能力和个人影响力。
通读全文的结构可以发现,找出提出观点的一方的结论和理由,相对是比较容易的。但是要找出理由背后的或许带有欺骗性的价值观是比较难的,所以书中的价值观假设部分是本书的重点核心章节。
在第一遍读这本书的时候,对这一“价值观假设”章节还没有太深刻的体会,当我回头做思维导图的时候,意识到,我们日常生活中,这种现象太多了啊。每个人在阐述自己观点的时候……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做辩论的时候,法官在论证一个判决结论的时候……都有一个潜在的价值观或者立场,并进行着价值观之间的取舍或者平衡。
我个人认为,也许法官在作出判决的时候,依据法律的基础上,作出取舍或平衡尤其重要。那么我们律师能做的,就是识别法官这种倾向性的价值观假设,并用批判性的思维或者提问进一步说服法官采纳我方的观点。读到此处的时候,突然觉得这部分是本书对我的最大启发。
从论证的理由中,识别出写作者的价值观假设和描述性假设,接下来就可以分析,这个价值观本身是不是能够让这个理由真正站的住脚。作者由此总结了十几个常见的假设中的谬误,使得写作者的理由有可能被一攻而破。
理由中常见的谬误有:追求完美方案谬误、人身攻击谬误 、叙述谬误、滑坡谬误、诉诸公众谬误、诉诸可疑权威谬误、诉诸情感谬误(政治辩论、法庭)、稻草人谬误、虚假的两难选择谬误等等。这些谬误的阐述也能让读者精神一振,并有恍然大悟的感觉。
作为律师回想一下,很多谬误在法庭上也经常会出现,比如人身攻击谬误,情绪激动的对抗双方可能偏离了论证本身而把焦点转移到论辩对手身上。比如在某次合同纠纷庭审中,被告为了抗辩一个担保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称“原告道德败坏是个无赖,这份协议是在被告的办公室,原告胁迫被告签订的,所以协议无效”,首先原告的道德如何跟协议是否有效没有关联,是属于人身攻击;其次是否为胁迫的情形被告也没有任何证据支持,所以被告的这种抗辩是没有效果的。有时候法庭上会出现诉诸情感谬误,这种谬误是使用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语言来分散读者或听众的注意力,让他们忽略相关的理由和证据。诉诸同情就是一种在法庭上经常被适用的诉诸情感谬误,也许在一些婚姻、继承、工伤纠纷案件中,弱势群体一方的眼泪抵得上控辩双方的唇枪舌战。
所以在论证中,我们要经常提问:“立论者有没有通过转移我们的注意力来欺骗我们?”,就有可能发现这类谬误,从而不会被轻易的说服。
苏格拉底说:我唯一知道的事是我一无所知。批判性思维并非要成为一个喜欢“抬杠”的人或者“毒舌”的人,而是充满好奇、谦恭有礼、虚心学习、尊重严密的论证并自主决断,逐步练习淘金式思维而非人云亦云。
总之,开卷有益,书中有句话特别喜欢:文字犹如砺石,思想好比锋刃,两相砥砺将使思想更加锋利,长相砥砺,会生发出更加深思熟虑的论证。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