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一的时候就几乎把余华的所有小说都看完了,但是当时还不知道用豆瓣的方式来记录读书笔记,有一个纸质的读书笔记本。但是我一直没有看这一本《兄弟》,是因为我每次走到那排书架,《兄弟》是最厚的一本书,有五十多万字,630页。我觉得太厚了,这么厚的书不知道要多久看完。大一寒假的时候用了半个假期的时间读完了老舍的四世同堂,百万字,1000多页,我想这本书或许也要等到假期看。当我再次走到图书馆余华的书架旁,我又拿起看了看《兄弟》,读了好几本古代诗词的书了,我觉得我要读读小说换换脑子了,我就把它借回来了。 完全没有想到,这已经不是余华早期艰涩的风格了,是和《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一样好读了,除去上课时间,闲下来就读,周一下午借的,周二下午就读完了,我还牺牲了吃晚饭的时间,用了半个小时给室友们讲了小说的情节。真的太惊喜了,一方面因为这么厚的书一字不落用这么短的时间读完了,另一方面,余华他的确还是余华。
《兄弟》有两部,其实就是两个时代,前一个是文革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时代就是现在的故事,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欧洲要用四百年才能经历的这两个天攮之别的时代,但是中国用四十年就可以了。两个兄弟就是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天翻地覆,最终他们恩怨交集,自食其果。
一个作家写久了,他会有一些固定的“人物”或者一些固定的“特征”出现,而且似乎他写的每一部书中都可以看到一些影子,就像安妮宝贝她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穿着棉麻布长裙和白色布鞋的女子,她的好多作品里的人物描写外貌时,就是这样一个打扮。余华他也是这样,他真的是对“粪坑”情有独钟,《在细雨中呼喊》中孙光明的爸爸喝醉酒掉进粪坑里死了,《活着》中福贵的爸爸,和《一个地主的死》中的地主都是倚着粪缸死了,《兄弟》中余华又让李光头的亲爸李山峰因偷看女人上厕所而掉入粪坑死了。他还是喜欢用代号来表示一个人,干什么的就叫什么名字,和他前期弱化人物形象,突出细节的写法,比如用“短头发的男人”这样的代称相比,他似乎有进步了, 起码他们有姓氏了“余拔牙”“王冰棍”“童铁匠”“小关剪刀”。
这部小说好像把从文革开始的现当代文学史里的重要流派代表作都写了一遍。看到文化大革命中,两兄弟的父亲宋凡平被红卫兵打死,妈妈李兰最后病死,爷爷也老死了,经常欺负他,给他扫堂腿的长发孙伟,因为反抗剪头发,被活活用剃刀杀死。这不就是另一部《活着》吗?最后就剩下两兄弟相依为命了。李光头凭借自己天生的经商头脑,当上了福利厂的厂长,创业失败后又在破烂里创出了一番天地,卖了垃圾西装,赚了钱又开始投资房地产,商场,洗浴中心,成为了百万富翁,这不是另一部《创业史》吗?后来的李光头已经不会恋爱了,他纵情声色,举办处美人大赛,演绎一场一场滑稽的闹剧,间接害死了他的兄弟宋钢。人们更看重名,看重利,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行骗讹炸,不顾伦理,这不是另一部《浮躁》吗?
余华的书很多都十分粗俗,他从来不避讳写“性”,写“粪坑”,他也更喜欢写暴力写血腥,他对死很冷漠,却足够把一个读者看哭,我读《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哭了,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哭,余华他从来不给读者以希望,他要是准备把他写死了,他一定会死,死得很悲惨,《兄弟》里的宋钢又把我看哭了,我很难过,宋钢是一个多么正直,多么憨厚,多么隐忍,多么爱自己的兄弟和妻子的人啊,他说了一刀两断,他就不回头了,男人的自尊,想给林红好的生活,让他跟着江湖骗子周游到各地推销增强丸,丰胸霜。甚至为了推销出去,答应周游做丰胸手术,忍受多么大的耻辱和身体的病痛,用这一切换来的不过是自己妻子和自己的兄弟偷情的事实,最后他选择了卧轨自杀,他不埋怨他的妻子,也不埋怨他的兄弟,他觉得他在这世上有这两个人陪他,他足够了。余华的笔还有另一个魔力,有一些情节的荒谬怪诞,就是让你笑,他的诙谐和黑色幽默是不经意的,往往可以让你忍俊不禁,哈哈大笑。与前期余华的《现实一种》《战栗》短篇小说集冷漠的叙述相比,《许三观卖血记》《兄弟》,都多了一些温情,文化大革命是许三观给妻子送饭那一段,为了躲避检查的,他总是把菜放在米饭下面,给妻子放哨,卫兵一走,他就让她快点吃菜。《兄弟》里李光头和宋钢一个十三岁一个十五岁,尽管历经磨难,父母亲不能好好照顾他们两,父亲被红卫兵打死,他俩哭的瘫倒了,向了与人求救,他的父亲送回家去。母亲身体虚弱,想给乡下的父亲扫墓,李光头给母亲做了专车,推着她去,还去医院捡了剩下的葡萄糖液,兑了水,让母亲喝。后期余华那里没有被毁坏的温情,让读者也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余华。
余华把中国40年社会转型纪事史,写进了《兄弟》,让读者在这本书中感受中国从文化大革命到经济蓬勃发展对中国百姓的大影响,沉湎醉心于文化大革命和市场经济的百姓的精神状态。这是一部国内和国际都享有盛誉的小说,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