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读后感
前几天刚读完费雷德里克·巴克曼的《一个叫欧维的男人决定去死》。虽然我能理解欧维的一切所作所为,以及邻居对于欧维的热忱。但是实在不能同《海边的曼彻斯特》一般将自身的情感完全带入,总感觉像是第三人称俯视欧维所做的一切,与自己无关。
感觉更多的可能是因为我与欧维不是一类人。
欧维非常热心,可表现很嘴硬,会一边说着“怎么现在这个时代还有人不会倒车”,一边帮邻居把车倒进车库;会为了自己已经断交了许久的朋友而与社区职员发生冲突;也在嘴上说着不是自己的猫受到“金发霉女”的“王子”(一只狗)撕咬后而出面阻拦“金发霉女”的追击,而后借出铁片通上电,只是为了当“王子”来他们院子里撒尿的时候被电,虽然最后收走了,因为“担心电着那只该死的老猫”,收走的时候还煞有其事的和猫承诺“我和你保证,这样的方法真的有效。”
但他也是个固执的老头,一生除了追索雅时,撒了自己是军人的谎,就再没有撒过谎。一生中始终坚信、践行类似于“君子讷于言而敏于行”的概念,工作上勤勤恳恳,与大多数老实人一般。也认死理,社区里不允许通车,就是不允许,即使是自己晕倒要去医院,昏迷前最后一句也是,不能让救护车进社区,因为社区不允许通车。对于数学十分敏感,但是对于文学却毫无兴趣,在建筑与机械维修方面展现出极高的天赋。(可能是因为作者想要塑造一个老气的硬汉,与现在这个时代产生矛盾,从而推进突出欧维冰冷外壳下的火热,达成一个反差,当然我觉得也有作者对于现代社会中的一些不满,比如对于瑞典官僚体系的批驳,对于民族企业被收购的悲哀,这些我们后面再说。)
当然,与其他小说相同,欧维这一生也受到了许多打击。他修缮了他父母留下的房子后,邻居家着火,为了帮助邻居老头救出小孩,光着膀子冲入了火场,但是出来之后打算再救火时被消防员拦下哎,理由是保护欧维的安全,但是却不去救火,理由是两个市政府没发文书,而欧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原本小小的火苗吞噬自己的家,将自己的家烧成灰烬。最后欧维只能握紧双拳,在白衬衫的步步紧逼下以地价卖出自己的地块。什么?你问为什么不算房子?房子都烧成灰了,哪来的价格?而欧维仅存的钱被一个假保险员骗光了。所以欧维大概是明白了,你没有办法对付“白衬衫”,因为他们代表的是官僚体系,对付官僚体系最好的方法不是直接与他们对抗,而是通过既有规定,走流程,通过合法的手段拖延他们的办事效率或者时间。说来就挺讽刺,不论是体系,还是合法这两词,欧维的生活里,搜是满满的讽刺。为什么不能直接对抗?因为欧维理解了,“所到之处,他总在穿白衬衫,表情严峻而自己以为是的那些人面前碰壁。他们不可一世。他们不仅有国家撑腰,他们就是国家。”
而欧维在萨博被收购后,就再也没有买过新的萨博,这种执拗我是不能理解的,可能更多的是对于自己民族企业的认同。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好书,但是是一本不适合我的好书,即使欧维帮助了他隔壁的伊朗母亲,照顾她三岁与七岁的孩子,最后她们称呼他外公;即使他与索雅的爱情再动人;即使他和鲁尼解救了一位被新男友家暴的母亲与孩子;即使最后他的葬礼有三百多人参与……
但是他不适合我。
就像欧维说的,死亡的可怕并不是人一死,就什么都没了。而是人死了,会影响其他人活下去的勇气。这本书的可怕并不是他给了你多少温暖,而是这本书给你的温暖,你完全不被影响。
所以最后欧维是在睡梦中死去。一个完美的结局。
欧维必须死,并不是因为“在某个星期一,突然他就没用了。”
而是因为,欧维依旧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