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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1-01-21 10:21:15归属于读后感1000字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乡土中国》读后感

《乡土中国》是当代社会学家费孝通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是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作者费孝通老师,江苏吴江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这本书很薄,一共有14篇,7万多字;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

《乡土中国》开篇以乡土本色为题,向我们介绍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一些基本特点,论述了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泥土的珍贵使我们的民族和泥土分不开。书中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社会,那些影响同可以在当今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帮助我们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费孝通认为中国社会基本上属于乡土社会,“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地下去,不太有变动”,从而认为乡土中国的特征之一是世代定居。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

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富于地方性,在缺乏流动性的乡土社会,每个人从出生便被嵌入了熟人社会的网络,从而有社会习俗的约束,形成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传统熟人社会依靠习俗和人与人之间的了解维系,与现代社会所讲的规则和契约精神产生了冲突。“一说是公家的,差不多就是说大家可以占一点便宜的意思,有权利而没有义务了。” 在中国,由“私”引起的社会问题很普遍,这与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密切相关。

相比于西方把家庭看作是一种界限分明的团体,中国的界限认定并不清晰,无论是在亲属关系还是地缘关系中,团体以“己”为中心,如投石入水激起的涟漪,一圈一圈推出去形成能伸能缩的社会范围。所以西方社会把权利和义务分的清清楚楚而争利益的时候,传统的社会结构或者说社会格局决定社会的道德观念。在差序格局里的社会里,关系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此找不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所以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

在以“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克己复礼”,这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这与“团体格局”中的道德体系大相径庭。

在传统乡土社会的秩序需要靠“礼”来维持的,可以说是一个无为而治的社会。“礼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在乡土社会维持秩序的不是法,而靠的是教化,礼治社会便不需法律来维持秩序,无讼是乡土社会的特色。因此,费老认为“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还有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先已发生了。”在都市社会中的人如果不明白法律,而去请教别人,再正常不过,但是如果在乡土社会中的礼治秩序中做人,不明白礼,则会受到极为严苛的道德谴责,这是因为长期的教育已经把外在的规则化成了乡土社会里成员的内在习惯,身内的良心而非身外的权利才是维持礼俗的真正力量。所以这样的社会中一旦遇到外力的介入,比如法律、国家等等,就会造成极大的破坏,也会带来很大的改变,如互联网对于农村彻底的颠覆性的改变。而如果要重塑礼治秩序,行政化命令一方面基层社会矛盾多发高发,另一方面又面临着法治力量不足、村民法治意识淡薄的困境。

现行法中的原则源自于西方,个人平等主义的价值理念尚未完全被处于转型期中的我国民众所接受,也一定程度上使得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乡村治理归根结底还需在“情”字上做文章,扎根国情、了解民情,以群众路线为指引。置身于经济社会转型期,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日益多元,“熟人”社会的瓦解使得追求真善美与道德行为失范相互交织,亟待通过道德建设增强社会和谐与民族凝聚力。开展好“道德讲堂”的工作,能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营造社会良好风尚。在群众中寻找道德榜样,依靠群众营造道德建设氛围,这种道德环境和道德楷模来自群众身边,自然会消除“行政规范”带来的疏离感,增强吸引力和榜样作用。

《乡土中国》首次出版于1947年,那时候新中国还未成立;但是费孝通先生详细的分析了乡土中国的社会习惯和人文,为很多行为习惯重新下了定义,寻到了本质。时过境迁,很多思想和概念仍然能够帮助我们理解社会治理中群众的诉求和行为,也能更好地为开展好工作提供支撑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