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是个很沉重的话题,在这个谈死还早谈爱已老的年龄,人生阅历终究太过浅显,讨论生命无常有些苍白,只能就来时走过的路作一些回顾,对未来要走的路尽可能希望它漫长一些,平和一些。
这本书讲述了退休老人哈罗德突然间收到旧时好友奎妮在人生尽头的告别信,哈罗德于加油站无意中听到“等待”可以治愈一个人的疾病,于是他决定从家徒步去遥远的圣伯马丁疗养院看望奎妮。一路上不停的有人加入他朝圣的队伍,又不停的离开,他从一个人变成了一个团队,最后又回归到一个人。在这场艰苦的徒步旅程中,一路风餐露宿似苦行僧。不断的思考人生路上所有的恩怨情仇,直到最后决定跟往事告别,与自己和解,而奎妮也终于等到见哈罗德最后一面,了无遗憾的归去,哈罗德与近二十几年形同陌路的妻子莫琳也重新旧好,开始新生。作者蕾秋的写作手法细腻温和,平铺直叙,读过后内心阵阵暖意,但又时不时的疼一下。为奎妮,为哈罗德,为莫琳,为哈罗德死去的儿子戴维,也为浑浑噩噩过了这么多年的自己,温暖与疼痛交替,绝望与希望并存。
记得两年前在去川西的途中,亲眼目睹一位朝圣的大叔,三步一磕,双手合一嘴里念着六字真言,眼神里只有远方,只有信念,只有纯粹。我当时真的就觉得信仰的力量太伟大了,能让一个壮年男子放弃一切,去做一件很多人眼里并无多大意义的事。这一路走来凄风苦雨自不必说,在完成朝圣之后对实际的生活又有哪些具体意义呢,其实你我心知肚明。都说藏区的天空最美最纯净,因为那里世事安然人心纯良。我们身处繁华尘世间,一颗心被世俗沾染了贪嗔痴,偶尔想要逃离,还自己清净纯白,却发现无处可逃。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而我恰恰相反,用理性思考人生,以感性规划未来,缺少信念的未来如梦幻泡影吹弹可破。这样的人生早已偏航,就像哈罗德所说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吃,说话,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两脚走路无非是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前面,人生也正如此,一步搭着一步如大象过河,深浅自知,应该试着学会像哈罗德先生那样,纠正已偏航的人生。
哈罗德的行走既有对奎妮的内疚,更多的是对自己的救赎。退休后的哈罗德内心深处的愧疚与自责如影随形,他不停的往前走,往事就会在脑海里在眼前不断浮现。一次又一次的回忆,让他前半生的残缺不全有了可以缝缝补补的机会,直到奎妮归去,他才明白人生有时候在于自己错误的坚持了自己想走的路,以至于常常莫名其妙的迷路走错,等醒悟过来再折回重走。其实,一个人的朝圣是对自己内心的救赎,与自己和解,还一个重生的自己。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珍惜当下,珍惜眼前人。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
心烦意乱的时候,也在想是不是出门行走一次,也许归来时云淡风轻。有人说一个人走在路上太寂寞,但我总觉得一个人的寂寞好过两个人的疏离。比如哈罗德路上遇见很多人,热闹的背后是哈罗德无法言喻的酸楚,所以他选择在一个不为人知的清晨悄然离去。心静才会脑清目明,很多时候我们选择了错误的坚持,根本原因在于这颗心的纷乱繁杂。摒除一切贪嗔痴,让生命回归最初的柔软纯真,才会云开见月。
天空一直都在,是云来了又去。冬天的风吹在脸上生生的疼,窝在一个熟悉的地方久了,人心似结了冰,好在还有书籍可以温暖,这个冬天遇见《一个人的朝圣》将不再寒冷。
昨天看见一句话:希望我走时心如止水。多年以后,当生命归于尘土,希望我也心如止水,于人于己与尘世已无亏欠。
所以生命原本就是一场修行,一个人的朝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