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洋邦,思想罪被认为是最为严重的罪过,一切罪恶的源泉。因此英社主义对思想罪展开了全方位的监督排查。譬如在每一个党员的家中都有一个电幕,电幕上的“老大哥”无时无刻不在看着你,你的一举一动都会被电幕看见和监视,以防你有片刻二心。出门在外,则你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监视你的思想警察。甚至,在英社主义的号召下,子女透过钥匙孔等位置监视他们的父母,发现他们的父母“心怀不轨”就立即举报。而一旦涉嫌犯严重思想罪,几乎是辩无可辩,必定面临被“蒸发”的命运。
蒸发,是英社主义惩罚思罪犯的一种手段。对于思罪犯,英社主义除了剥夺他们的生命,往往还会清洗掉一切他们曾经存在过的证据。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思罪犯从被发现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生物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凭空消失了。
我们的主人公温斯顿·史密斯是个外党人,在真理部工作,每天负责的主要工作就是更改历史。倘若我们和一直交战的欧亚国化敌为友,转手而和东亚国兵戎相见的话,我们的历史就会变成大洋邦多年与欧亚交好从无战事;倘若我们实际产量并未达到早前的预计产量,就需要找出历年的报纸对曾经的预计产量进行更改,形成超额产出的伪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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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密斯一直很喜欢写日记,在电幕难以察觉的角落里,他讨厌极权,讨厌被监视,讨厌和妻子进行例行公事一般的性爱。去下层群众的商店买下那本粉纸笔记本是他迈出的第一步。然后渐渐地,他去了那家商店很多次,寻求存留数十年的宝石和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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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万分惊喜地接受了黑发女郎茱莉亚的求爱,与她约会、睡觉,做一切践踏规则的事情。在发觉上司奥布莱恩同样反对极权之后,他便对奥布莱恩有一种不设防的亲近感。此后,在奥布莱恩的引导下,他阅读反抗书籍,加入反抗组织兄弟会。
最终,他被捕了。审问他的人正是奥布莱恩。
奥布莱恩等人先是对他进行肉体折磨,然后通过疲劳战术一点点地摧残他的思想和意志。英社主义不希望他们的敌人成为光耀千古的烈士和殉道者,而是真诚悔罪,信奉老大哥的无名小卒。
主人公史密斯向往的自由就是“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但最终在奥布莱恩等人数月如一日的摧残折磨中背叛了原有的思想。并且在奥布莱恩放老鼠咬他的时候说出了“让老鼠去咬茱莉亚”的企求,他“出卖”了茱莉亚。出卖,不是招供通奸罪行,而是自己身陷囹圄之后,真正希望自身所遭受的一切由另一个人承担,这个人的痛苦生死都不重要了。他背叛了感情。自然,茱莉亚也一样。他们的感情形同枯木,他们永远丧失了友情、亲情和爱情的本能。然后,他们在麻木中被击杀,或者说,被蒸发。
据说《1984》最初的命名是《欧洲的最后一个人类》。在极权的笼罩下,或许世人眼中的冥顽不灵之辈才更像一个人类。儿女可以因为父母的一句梦话将其举报,妻子和丈夫一起生活只是为了国家繁衍后代,亲情、友情、爱情甚至是人类的某些本能都被看作繁冗之物而被扼杀。这种环境下存活的人类也俨然变成一种“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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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过程中,我曾设想,若世界真正陷入一九八四式的困局,该怎样获救,我的大脑中有各种各样模糊的出路。可等到史密斯从心底里认服“2+2=5”的时候,一切都变得无比清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