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作者探讨了乡土本色。
一提到乡下人,人们会不自觉地将他们与“土”字联系起来。确实,他们依赖土谋生,他们黏着在土地上,就像植物一般,迁徙很难,流动很难。他们生于斯,死于斯,深深扎根泥土,笃定一处。时间悠长,他们能从容熟悉所在小天地中的人与物。这样的生活,抽象普遍原则是无需有的,只须明了生活所触及范围内事项的目的和方法之间的关联。比如说子女与父母的相处,只要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去承他们的欢,做到自己的心安。以上便是乡土社会的“土气”的特点。
接着,作者讨论了文字下乡的问题。
分别从空间和时间的角度去看文字下乡。
空间角度看,提倡文字下乡,要考虑文字和语言存在的基础。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群,人与人的往来是直接接触的,语言就能会意,文字就显得多余了;有时语言都是多余的,因为在面对面的情境中,表情动作比声音更容易传情达意。反过来捋下思路,乡土社会中的传情达意的方式,眉目传情优于语言,语言优于文字。思路再开阔些,不要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评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文字和语言也仅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不是唯一的工具,并且它们也是有缺陷的。
时间角度看:在乡土社会中,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时间没有阻隔,拉得十分紧,全部文化(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可以在亲子之间传授无缺,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在社会中生活的需要。
透彻了乡土社会与文字的内在逻辑关系,再要说乡下人愚到字都不认得,这话出口前得掂量掂量。
接下来,作者的重磅观点登场——差序格局
我们的社会格局是差序格局,有别于西洋的团体格局。
都说中国社会是个人情社会,社会关系盘根错节,复杂得很。从小受了西方教育的我们很是羡慕西方的简单,貌似简单得清清白白的关系。但是,在羡慕别人前是不是已拎得清自家的社会格局是怎么回事,很少人会去想,更少有人会去想搞明白。搞不明白自己,就真的不要去羡慕别人啦。
作者在这一章节谈了很多关于差序格局的特点,形象地说,差序格局就如一颗石子丢入水面,泛起一圈圈波纹,自己是中心,一圈圈波纹是一个个社会关系,越是外面的波纹,代表的关系越淡,越疏远,越是里面的波纹,越亲近,越紧密。这个波纹有伸缩性,因中心的“己”不同而大小不同。圈的界限是模糊的,也就是说关系是模糊的,关系所构成的群是模糊的,只有“己”是具体的,所以儒家提倡克己复礼,推己及人,都印合了这个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的,站在任何一个圈里,向内看都可以说是公的。所以你说,何为公,何为私,都是相对的,没有一个绝对统一的标准。
紧接着,由差序格局决定的道德观念顺着拿出来说叨说叨。
道德观念由社会格局而决定。在差序格局的社会中,由己向外推形成了一根根社会关系绳,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维系着。在这个社会中,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网络的每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所以没有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所有的价值标准得按着差序的人伦而存在。这种观念里,整齐划一的标准是行不通的,得问清了关系后,才会给出什么样的标准来。
然后,作者开始讨论几个现象
家族
中国的基本社群不是像西方一样的家庭,而是小家族。西方定义的家庭是为了生育而存在,而在中国把政治、经济、宗教等事业的范畴都拉入了家。由此决定了,西方的家庭中,夫妻是主轴,而在中国小家族中,父子、婆媳是主轴,前者是横向的,后者是纵向的。
男女有别
乡土社会中,男女有别,探究原因,是为了社会的稳定。男女生理差别很大,为生育走到一起,基于这种不同而共同生活,生活得越深入,差异发展得就越深,求同的阻碍也就越大。从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讲,这是生命的意义所在,阻碍越大,克服阻碍所需的创造力越大,生命力也愈强大,生活意义也愈深。这种模式下,发生激动的感情是鼓励的,自然社会的稳定性较差。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于是选择另外一种模式——阿波罗式的文化模式,它不容许男女间感情激动,所以创造出纪律来遏制、来规范,意识上灌输男女间不必求同,生活上又加以隔离(比如男女授受不亲;男女按一定规则分工合作),导致男女间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由此,我想到,城乡思想观念的差异,乡村是典型的阿波罗式的,城市走向浮士德式的,来自这样两种不同背景的男女组成的家庭势必阻碍更多,矛盾更多。
礼治秩序
乡土社会是靠礼来维持秩序的,作为一种规范(法律也是一种规范,从规范的角度,两者是属于同一层次的),它靠传统维持,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礼对人的能动性表现在在教化中养成人的敬畏之感,自然人就主动服礼。礼治适合变迁缓慢的乡土社会,不适合变迁很快的现代社会。
无讼
乡土社会是个礼治社会,一方面,人们生于斯,长于斯,耳濡目染的熟悉礼、遵守礼;另一方面,礼治社会中每个人知礼是责任,社会有责任使人知礼,知礼是一个教化的过程。如果行为没有到破坏传统的地步,是不需要打官司的,常运用的方法是“调解”,这也是一种教育过程。在现代都市中发展起来的法治,诉讼成了一种解决纷争的惯用方式,但在乡土社会中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法律往往被乡间所认为的“败类”所用,他们的行为是反传统的,反乡土社会的礼,是乡土社会所不容的,但他们依靠现行法,这种不带教化性的、不考虑伦理道德的法律,来证明自己的合法,以逃避乡土社会的惩罚。这种现象的存在,影响了乡下人对司法处的看法,他们认为司法处是包庇作恶的机构。所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没有改革的前提下,推行法律和法庭下乡,弊大于利。
思考一下,乡土社会是中国典型的基层社会,有几千年的历史根基在那儿,所形成的社会结构、社会秩序已深入人心,一代代人这样传下来,形成的形而上的东西不是靠外在的一些“新鲜”东西所能改变的。现代社会快速发展,要把现代社会中新建立的东西急急送到乡下,不考虑社会结构的差异,是不是起了反作用呢。
之后,围绕几种权力类型进行探讨
无为政治
一个社会中有冲突,权力就产生了,即在冲突中不同团体或阶层出现了主从形态,一方支配了另一方,被支配方屈服了(但心没有屈服),但冲突并没有消弭,只是武力的阶段过去了,冲突仍在持续,并且此时的冲突由权力持续着,达到一种休战状态中的临时平衡。称之“横暴权力”。
一个社会中有合作,每个人能否各安其位影响着自己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每个人都不能“任意”行事。如何保障各安其位呢?共同授予的权力就产生了,这种权力的基础是社会契约,是同意。称之“同意权力”。
人类社会中,以上两种权力都存在,并且是互相交割,错综混合的,冲突中有合作,合作中有冲突。“山高皇帝远”道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虽在名义上“专制”“独裁”,实则是松弛和微弱的,横暴权力很弱。另外,小农经济,合作性要求不高,同意权力也很弱。
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用“长老统治”的说法较为贴切,因为它的权力不是横暴,也不是同意,而是教化。之所以是教化权力,是因为有稳定的文化作为保障,被教化者的意志不需要被考虑(这就异于社会契约,社会契约是要考虑个人意志的),他只要去学习先他存在的文化。在乡土社会中,只有习得这些文化和社会规律,才能在社会中随心所欲而不碰铁壁。长幼有序反映出教化权力发生效力。
血缘和地缘
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的;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在订契约时,个人有选择的自由。在确定的社会中,如乡土社会,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但随着社会生活愈加发达,人与人之间往来愈复杂,靠血缘不易维持人们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于是社会性质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
实名的分离
这章节作者又提出了一种权力模式,即“时势权力”。在社会的变迁、新旧交替的时候,出现了“文化英雄”,他提得出办法,有能力组织新的试验,能获得别人的信任。这种人可以支配跟从他的群众,即发生了一种权力,曰“时势权力”。这种权力在初民社会中常可看到,比如战争中,又如一个落后的国家要赶紧现代化的过程中。这种权力在安定的社会中最不发达,乡土社会就是典型的例子,因为在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的速率慢到与世代交替的速率相等。作者还举了英国的例子,其领导阶层追得上社会变迁的速率,所以从历史上看,英国的政治基本是不流血的改革。
乡土社会,长老权力占据主导,这种权力模式下,传统的形式是不准反对的。但是社会在变迁,权力模式也会发展到满足不了人们需要的时候,这时要注入变化,这个注入变化的形式就是注释,只要表面上承认传统的形式,内容可以经注释而改变,于是就出现了实名的分离。名与实出现距离——虚伪、口是心非就不难解释了,并且随着社会变迁速率增加,这种距离也跟着增加。
从欲望到需要
在乡土社会,人们依欲望去活动,不需要计划,因为经验的积累所形成的文化已帮他们选择出了赖以生存的方案。进一步说,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经文化陶冶的,可以作为行动的指导,其结果印合了生存的条件。强调一点,乡土社会中的很多行为和所说的目的之间毫无实在的关联。但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变动快,原来的文化不能有效带来生活上的满足,人们不得不推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于是“需要”产生了,“计划”也有了。
除了本书的内容让我感慨万分之外,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也感受到费孝通先生当时作为一名老师在身体力行地践行他的教学观点——教师的教学任务不是灌输,而是引导。他作为一位老师,拥有丰富的知识,但他不止于拥有,他还进行调查和深度的思考,并且将自己的思考和分析分享给学生,这种治学精神的传递令人敬佩。作者在序中有这样一句话“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看来还是值得观摩的。”深表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