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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金斯伯格》读后感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4-01-19 09:16:02归属于读书笔记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大法官金斯伯格》读后感

露丝·巴德·金斯伯格,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历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1993年由克林顿总统任命为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系最高法院内富有争议的自由派法官之一,坚决主张妇女有堕胎的权利。2020年7月14日,因感染新冠病毒住院 。2020年9月18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其去世,终年87岁,白宫降半旗致哀。追悼会在9月25日于美国国会大厦举行,她也是首位在国会大厦接受民众悼念的女性。

为什么她的逝世不仅在美国,甚至在国内也引起了强烈关注?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联邦法院系统的最高审计和最高审判机关,是唯一由宪法规定的联邦法院。1869年根据国会法令规定由首席法官1人和法官8人组成,终身任职。9位大法官中,有1位是美国首席大法官。联邦最高法院有权裁定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违宪而不被采用。

自1869年起,到目前为止,只有6个女性担任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金斯伯格是第二位。1993年,时任总统的克林顿提名金斯伯格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从那之后她便担任这一职位直到去世。

如此高的职位并不意味着推动两性平等能变得易如反掌,与此相反,在涉及性别歧视的案件上,她通常都是决议投票的少数派。法律规定,大法官可以在判决发表时提出自己的“异见”(又称“反对文”),陈述自己的观点,解释为何不同意法院的审判结果。而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金斯伯格在法院发表的这些异见,越来越多地被更多人所了解,她犀利的观点赢得了许多年轻人的认同。

致力于推动两性平等的这些年里,她胜诉的案件也不乏男性委托人。

1975年,她作为单亲父亲威斯菲德的辩护律师再次出现在联邦最高法院。威斯菲德的妻子在生下孩子之后,不幸去世于羊水栓塞,威斯菲德因独自照顾新生儿而无暇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当他去当地的社会安全局办公室申请育儿津贴的时候,却被告知这种津贴只允许女性申请。

许多人,哪怕是今天的人,都没有意识到的是,性别歧视不仅伤害着女性,也同样伤害着男性。为什么养家糊口的一定是男性?住房津贴因此不能发放给女性?

为什么育儿顾家的一定是女性?男性就不能得到单亲家庭补偿?

作为辩护律师的那些年里,即使是胜诉的案件,也免不了在庭上收到法官的质疑乃至嘲笑。

曾经,当她申辩“男女两性都是人,本当享有平等的人权与尊严,在法律面前也应当公平对待”时。

法官突然转移话题反问说,“那你之后也要争取把女性名人肖像放在新版纸币上咯?”但对于这种公然嘲笑,金斯伯格的态度一向是淡然的。

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用幼儿园老师教育小朋友一样的心态,去向这些成年男人讲述女人所受到的歧视。

利用这种机会去扭转那些轻视你的人的态度。在几十年的努力中,她逐渐让大法官们明白,这些以性别为凭,为了“保护”女性而设立的法条,实际上是将她们困在了牢笼之中。

有趣的是,正是这位出言嘲讽金斯伯格的法官,此前也曾撰文发表关于消除性别歧视的观点。

金斯伯格从一开始就明白,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不是先天存在的,而她的使命就是帮助这些自负傲慢的男人,理解女性的真实处境。人与人的悲欢并不相通,不是一句玩笑话。

一样的津贴,一样的入学机会,一样的工作机会。也许很难想象这些看似理所应当的事情在不到半个世纪以前都需要诉诸法庭,甚至最高法院才能得到。即使在中国,一个世纪以前,女性连决定头发长度的权利也没有。

“报载有一处是鼓吹剪发的,后来别一军攻入了,遇到剪发女子,即慢慢拔去头发,还割去两乳……。这一种刑罚,可以证明男子短发,已为全国所公认。只是女人不准学。去其两乳,即所以使其更像男子而警其妄学男子也。”——鲁迅《忧“天乳”》

我们以为理所应当的日常,来自一代代人的据理力争,甚至抛洒鲜血。正因如此,每个人都不应该因为今天能享受到的权利而安于现状,也不应该因为前方仍有漫长的道路而放弃抗争。毕竟我们所求的是人生而具有的权利。不是特权,不是优待,也不是呵护。而是平等。

其实,世界上大致,有两种法律体系,一种是大陆法系,注重的是法律条文,一种是英美法系,注重的是判例。那咱们中国呢,比较接近大陆法系,而美国当然它属于英美法系了。

在英美法系里面。判例是法律的一个重要的渊源,也就是说之前的判决,在之后呢,是可以当做法律来用的。

换句话来说,在英美法系里,法官,特别是大法官。他是可以造法的。

握着造法这么要紧的权利,美国教高法院的大法官可谓是站在了金字塔的顶端的职业。

不仅如此,这份职业待遇丰厚,社会声望极高,还是终身任职,就是都不带退休的,连总统都没有权利开除你。

联邦最高法院分三层,从下往上分别是联邦地区法院、联邦上诉法院与联邦最高法院。

那咱们今天所说的大法官呢?

就是联邦最高法院里的大法官。

联邦最高法院的权利很大,判决下达之后,无论你是什么大佬,你都得要乖乖的执行。

不过呢,这天大的权利,他可不是说自然而然就有的,而是联邦最高法院他自己争来的,此话怎讲呢?

三权分立,想必这个词大家都有所耳闻,1787年美国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个部分,那其中呢,司法权是最弱的一个,因为他既没有军权,又没有财权,无力支配社会力量和财富。

那事实呢。也确实如此,联邦最高法院开张后的前几年呢,几乎是无案可审,他就是一个没有实权的空架子,这地位,非常尴尬。

转折点出现在了1801年,这一年呢,庄园主马伯里,他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说上一届政府,委任自己为太平绅士,这就是一个爵位,可是因为疏忽呢,是忘了发委任状,结果现在总统和国务卿换人了,他们不承认这个委任的合法性,于是乎,这马伯里呢,就提起诉讼,要求获得自己的委任状。

好,有人问了,为什么马伯里他直接他就向最高法院提起诉讼了呢?

原来呢,根据当时司法法的第13条,像这样因为政权更替所引起的纠纷呢,最高法院是具有初审管辖权。

这个可就给大法官们出了个难题,因为当时他没有实权化,所以不管怎么判,新上任的总统。国务卿,他们都不会执行判决,只会更加削弱最高法院的权威。

于是乎,当时的大法官马歇尔,索性宣布了,说根据宪法第三条,最高法院对这个案子是没有初审管辖权,不予受理,同时国会通过的司法法第13条是过反了宪法,这个是无效的。

你看,多么巧妙的判决,看起来最高法院是主动回避了,和行政权的正面冲突是退了一步,但实际上,他却给最高法院呢,争来了一个超级武器。那就是司法审查权。

也就是说,最高法院通过判定法条为限,他就可以推翻国会的立法,而且呢,还能审查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和措施,权力争来了,这地位就高了。

再往后的200多年里呢,最高法院通过不断的完善。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规则。让司法权真正成为三权分利当中重要的一拳。

不过,大法官为什么能说了算呢?仅仅是因为三权分立的设置吗?

说到底。其实还是因为有美国人民的信任,而这种信任,是建立在之间上百位大法官不断的努力的基础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