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于对世界历史的喜爱,乱七八糟的读+听了很多讲世界史的书,读的不下40本,听的不下100本。从北欧到印度,从中东到美国,我无所不读,可以说,我比全中国99%的人要了解这个世界的来龙去脉。在读《苏菲的世界》之前,我还认真读过大概4-5本讲西方哲学史的书(看得懂的那种,看不懂的属于无效阅读),但这本书通读下来,我仍然感慨,信息量也太大了。
从苏格拉底到萨特的存在主义,从古希腊文明讲到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这本书的雄心在于包揽一切(不过还是有一些没讲到的,例如我喜欢的叔本华),这洋洋洒洒的40万字撇去小说部分至少有20万字是课程讲义,拿来当必修课都可以开3门了。第一门是前置课程:西方宗教与历史。
我发现大多数人对于西方宗教和历史一窍不通,对于基督教的众多派系、《旧约》和《新约》的区别、基督教为什么会有这么多分支这些问题完全不懂。而实际上,宗教和西方的历史文明进程就如同DNA的双螺旋一样难舍难分,如果不了解这些,就算是成年人也很难真正理解这本书。
更何况,本书主角的视角是北欧视角(作者是挪威人),北欧神话又是一个独立的体系。
罗马在征服希腊以后,很快就被希腊文明同化,因此我们对于这些神和女神的名称常常是傻傻分不清。
但罗马-希腊算是西方文明的正统路线,最后都被基督教的“一神教”给取代了,分不清这些远古时期的神明也没关系。而北欧实际上要到11世纪才被基督教洗脑,啊不好意思,同化,所以故事的一开始,哲学家给苏菲讲的那个“万物初始的神话故事”,实际上是北欧人的文化源头。索尔啊洛奇啊米德加德啊这些概念,都来自北欧神话,玩过《仙境传说》的朋友可能不陌生,而对于完全没有了解过这些的朋友,可能一开始就死在了“咋这么多神呢?!”上(能不多吗,三个神的体系,每个体系里还有一箩筐的神),而读个20页就弃了。
如果没有弃,就可以被作者带着一路从古希腊时期走到20世纪的现代,这旅程非常美妙,脉络大致如下。
我印象最深的有下面5个地方:
1.核心句子
「你不能将任何哲学家或任何思想抽离他们的历史背景。」
来自第374页。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先学历史、了解宗教,再来读西方哲学。不然读起来犹如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2. 印欧文明和闪族文明的区别
在吴军老师的课中,我多次学到“农业文明”和“海洋文明”的区别。
“农业文明”看天吃饭,凭经验吃饭,因此长者的地位最高,人民祭拜的不是神明,而是他们的祖先,老年人的地位优异(仅指有权势或有智慧的老年人)。典型如中国。
“海洋文明”需要与大海搏斗、需要去不同的地方来开辟新的贸易路线,找到可供交换的贸易物,因此更多强调人的勇气、体力和魄力。典型如希腊。
这也是为什么希腊文明的神像都是些肌肉男,为什么希腊文明会搞出奥林匹亚运动会,因为那时的人们就是崇尚可以乘风破浪的年轻肉体。
从这本书,我又了解到了“印欧文明”和“闪族文明”。
我原本以为基督教既然是欧洲的主导宗教,肯定是被包含在“印欧文明”里的,结果居然不是。西方的三大宗教 —— 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其实就是一棵树上的三根枝丫)都来自闪族文明,而伊斯兰教的圣经《古兰经》和基督教的《旧约》都是用闪族语系的语言写的。而闪族又源自阿拉伯半岛,他们的文明从一开始就是“一神教”的,而且其历史观是线性的,也就是历史是一条往前发展的直线。终有一天它会结束,大家迎来“最终审判日”。
另一方面,“印欧文明”则是“轮回”式的,它包括古希腊、古罗马、几乎整个欧洲地区、波斯(古代伊朗)、古印度等,大家最熟悉的就是佛教,经常讲“轮回转世”。
所以基督教对于欧洲人来说,其实是一个外来物种,它原本是犹太人的宗教(犹太教),结果犹太人在欧洲颠沛流离,被赶的赶杀的杀,欧洲人嫌弃人家的人,却抢了人家的教,把基督教拿来变成自己的主要宗教了,这简直情何以堪啊。
而《旧约》和《新约》又是啥回事呢?
就是说犹太人原本和上帝耶和华立约,这个契约的内容就是《旧约》,意思大概就是我听你天父的话,你保佑我平安。后来大家发现信着信着,也没多平安啊?犹太人自古以来就是被屠杀、被卖作奴隶最多的群体。逆来顺受过后,犹太人还是只会自我检讨 —— 哎呀,一定是我没有做到契约里的内容,让天父生气了,所以我活该受罚。你看这奴性思维,也难怪希特勒要杀犹太人时,好多犹太人乖乖地收拾自己,踏上去被屠杀地的火车,这真是,性格决定命运,性格决定命运啊。
后来呢,大家觉得,这信仰有了裂痕,不香了,但是一套程序都做好了,总不能扔了。于是就打个补丁,这回上帝不出马了,让上帝的儿子出马,也就是基督。基督就跑来麻溜地以自己上十字架受苦为由,承担了人类所有的罪恶(莫名想到《魔法少女小圆》中的小圆),然后咱们以前的就两清了,你我再来立个约,只和我基督约,这就叫《新约》。然后信基督而非耶和华的人呢,就成了基督教徒。
为了区分新教和旧教,咱们国内就把宗教改革以前的、比较死板的基督教给改名成“天主教”,现在的比较灵活的、现代更多人信的基督教还是称“基督教”。
3.“浪漫主义”
因为最近在看王尔德的书,所以我特别喜欢这个主义,关于这个主义的介绍也是书中写得最好的一部分,我甚至怀疑作者本人就信浪漫主义,因为他这本书就用了浪漫主义的写作手法。
怎么说呢?浪漫主义认为童话是文学中最完美的形式,它使得作者可以无限发挥自己的创造力。但这里又有一个重点了,创作者会在一边编织童话的同时,一边“打破幻想”。具体方式,就是在作品中刻意带入“反讽”,也就是特意让读者明白,这一切幻象不过是我操纵、我导演的一场戏哦!具体操作起来,就是在故事中加入一些不可能的元素。
我们来实际看一看,《苏菲的世界》这本书就是一本童话形式的小说,里面也出场了很多童话中的人物,如小红帽、美人鱼、爱丽丝等。但作者刻意让他们出现,是以一种荒谬的、不可能的形式出现。这一切,都是为了提醒读者“这故事都是我编的哦,不是真的哦”。
但作者在《苏菲的世界》这本书里有点用力过猛,反讽的次数用得太多了,以致于有些招致读者的反感。但不管读者主观偏好如何,像这样写的小说还是很难得,为什么呢?
故事的一开始,是一名叫苏菲的小女孩在信箱中收到了来自哲学家的信件,从此开启了哲学启蒙之旅。在这趟旅程中,她时不时会经历一些奇怪的事情,例如她为了追寻这个哲学家的真迹,跑到了他的屋子(以送信的狗狗为线索),结果在他的屋子里发现了一张镜子。她盯着这张镜子看,镜子里的小女孩居然对她拼命地眨了好几下眼睛。(老实说,这里我被惊悚到了)还有,狗狗居然会说话了。还有,故事中反复出现一个叫“席德”的名字,而哲学家后来现出真身以后,也会时不时地喊错,叫苏菲“席德”。
到了故事一半的地方,讲到“浪漫主义”后,整本书就反转了。原来,这本书不过是一个上校写给自己女儿席德15岁的生日礼物。而苏菲和哲学家,不过是上校的故事中的人物。
但作者没有在这里刹车,反而是让苏菲和哲学家意识到,他们不过是书中的人物。
这里就引起了两个可怕的问题:
1.既然主人公的所有行动、言语,都是作者思维的产物,那么他们还可以有“自由意志”吗?
2.苏菲和哲学家在上校的书里,而上校在作者的书里,作者和我们处于一个世界,那难道……我们也在别人的书里吗?
这两个问题,细思恐极,毛骨悚然。
除了这个套娃的问题,作者最后还写道,故事中的人物脱离了书,去到了属于他们的世界,也就是说,他们,逃脱了。
这一点我是真没看出来如何做到的。
但我隐约感受到,作者想要阐述一种“双向作用”。就如同在他讲马克思那一节时写道,马克思认为,不仅我们会影响我们的工作,我们的工作也会影响到我们的心灵。我确实发现了这样的现象。身边搞金融的满脑子就只剩下钱,医生看谁都有病,教师总以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
也许作者想要表达的是,在我们创造的同时,我们创造的东西也会反过来影响我们;而我们自身,也很可能是被创造的,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不能“反抗”,不能给创造我们的人(或神)以“反作用力”。
亦或者,作者是想表现物质和精神的相互作用力,物质可以影响精神,精神也可以影响物质。
不管从哪个角度理解,作者都绝对不是一位唯物主义者。
但我还是觉得作者在这方面(“反讽”)用力过猛,到了整部小说有一点惊悚的程度。所以我实在是不太看好这样一本书成为儿童的启蒙读物。
4. “因果律”再怀疑
休谟曾经质疑,“因果律”不过是人类的幻觉 —— 人类这种生物只不过是喜欢把前后发生的事件冠以“因果关系”而已。而康德也认为,人类天生处在“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中,我们只能透过自己的有色眼镜去看这个世界,就好像猫看到的世界比我们看到的世界要灰暗得很多一样(猫可以分辨的颜色比人类少),猫在被扔一个球时,也不会想“这个球为什么扔过来,从哪里扔过来的”而是直接去追一样,人的特性决定了TA就是喜欢去研究“因果”和“前后”,但这不一定就是这个世界运行的规律。
这本书中还举了一个例子,我觉得很好玩,就是“闪电”和“打雷”的例子。
原本因为每次闪电过后几乎都会打雷,或者说打雷前总是先有闪电,人们总认为闪电是“因”,而打雷是“果”。后来物理学才证明了,闪电和打雷其实都是放电现象造成的,我们观察到先闪电后打雷是因为光波的速度比声波要快。
你看,典型的“先A后B只是因为C同时导致了A和B,而A发生得早一点”问题。但如果不是现代物理学,人们可能一直会把这条因果关系当成是金科玉律。
5.何为真、何为假?
我想作者是刻意,很刻意地要在整本书中不断“反讽”,来让我们也意识到,“我们所处的这个世界也不一定是真实的”这个问题。毕竟看着看着只觉得苏菲和哲学家这两个角色如此鲜明,活生生的就像两个真实存在的人物一样。我甚至在第一次“超自然”现象出现时吓了一跳,可见读者在下意识中,已经默认了“故事中发生的一切都是符合自然规律”的这一点。而即使作者已经一万遍地强调“他们只是书中的人物”,“都是我编的”以后,我仍然觉得难以接受那些“超自然”的现象,仍然觉得“那才是假的”。
故事都如此容易代入,更别说是人生了。
哲学让人思考已经习以为常的事物,这就是它存在的意义吧。
用一句很老套的话总结,就是“我们都生活在阴沟里,但总有人仰望星空"。
PS.
我最快乐的,还是每次读书都能补齐自己知识地图中缺失的那些部分的瞬间。例如我以前一直没想明白,王尔德这个大毒舌怎么会去写给孩子看的童话?他的人设和“童话”也太不符了吧!现在看了“浪漫主义”的介绍以后,哦,明白了。而我一直没能明白的“为什么叔本华讽刺一切,却唯独认为在艺术中我们可以不被‘意志’所控制,感受到真正的美和快乐”这个问题,也在书中有了答案。
你看,脱离了体系,很多问题都是想不明白的,而一旦把体系搭建完善了,每一块拼图也就只需要各归其位就好了。把拼图拼起来是多么有成就感的一件事,只是我现在感觉,在拼图丢失的碎片被补上的同时,这个拼图也在不断扩张,就像宇宙的速度。
我不知道这是坏事还是好事,但我会一直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