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再次阅读《牛虻》这本小说,在被书中情节感动,被主人公身上精神所感染的同时,突然之间好像也领会到了主人公牛虻不为我们所知的坚持与自私。今天,我们试着来讨论一下其中的一些细节。
牛虻其实一直喜欢着那个当时还难看,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的琼玛,他改头换面回到她身边后,即使是容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他也没有把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这个事实告诉她,而是直到死的前一天,才手写一封书信,把这些年心中所想告诉自己曾经的恋人。
其实,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比较自私的行为,既然自己的所爱在面前,所爱的人其实也爱着自己,对自己当年误会自己很后悔。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尽早相认呢?其实,这样也不违背我们所追随的光明,所坚持的革命意志啊?
作为一个革命党人,有自己的组织原则需要遵守,有自己的秘密需要维持,但是革命与家庭从来没有人说过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从来都不是鱼和熊掌的问题,在战争年代没有革命哪来家,没有千千万万的家庭支持,革命哪里有不断的源泉呢?
在第一次被捕之后,无意间知道了自己曾经无比依赖的神父蒙泰尼里,就是自己亲生父亲之后,也没有及时地与之相认,还是选择了留书出走,给大家造成一种自己已经死了的感觉,让神父一直存在对自己的思念;第二次被捕,当然有神父方面的原因,但旁人也无法理解牛虻当时为什么没有选择及时离开,而是枪口朝下贻误了时机。
两次被捕后的表现,都有让人觉得自私的成分。第二次在监狱里面,都要接近生命的尾声时,他才主动要求见神父,与神父彻夜长谈之后,以为能够用自己的身份感动生父,让他抛弃自己所坚持的,选择牛虻认为光明的东西。
这一番深刻的对话,让神父遭遇精神上的折磨,第二天又亲眼看到自己儿子去世,再次受到创伤,身心相当疲惫。在迎圣体节上,神父已经开始身体不适,他见到教众这后,看到这些民众又想到了自己儿子的死,最终他后悔了自己的选择,发表了在当局人听来相当违背他职业的言论,最终将圣体龛子举过头顶,嘭咚砸碎,伴随着信仰坍塌,他被其它教士逮住,最后殒命。
这其实也是另外的一种自私,虽然神父以前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但是毕竟骨肉亲情,自己也是一直爱着他。如果提早说出,多次说出,神父是不是就会有所改观?而不至于走到最后的这般呢?说不定父子二人的命运也会发生逆转……
理想信念需要坚持,宗教信仰需要信守,但如果能抛却自私的成分,权衡好二者之间与现实的关系,想必人生可能会有变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