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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刀锋读后感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3-01-26 09:04:25归属于名著读后感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毛姆《刀锋》读后感

书名:The Razor's Edge(刀锋)

作者:[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01.25-1965.12.15)

译者:武书敬、宋宗伟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字数:33万3千5百字

页数:402页

来源:广州图书馆

阅读时长:在没有线下实习的3日(2023.01.12-01.15)

豆瓣评分:8.6

简介:

青年飞行员拉里在一次交战中,亲眼看到好友为救自己而死去。朋友的死让拉里开始重新思考生命的意义。他离开了未婚妻,拒绝体面的工作,开始遍历世界,踏上追寻之路......在人类文学史上,“故事圣手”毛姆将所有对人生意义的思考倾注于《刀锋》。一出版就震撼文坛,无数青年在《刀锋》中找到自己的灵魂同路人。

越过刀锋实属不易,因而智者常言救赎之道艰辛。

——《迦托.奥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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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图来源于小红书博主:兔子不吃🥕

提到毛姆,可能还是会有些许的疑惑,问:这是谁?

答:一位英国作家

可能还是很抽象,但是补上一句:“他是《月亮与六便士》的作者”,大家便会:“哦,我听过这个。”或是“哦,我知道/我看过这本书。"

众人皆知“遍地皆是六便士,唯有他仰视天空看见月亮”,却很少听过“越过刀锋实属不易,因而智者常伫立于刀锋之上”,2023的第一读,奉献给毛姆的《刀锋》。这是毛姆于1944年所写,那时候的毛姆已经在文坛取得巨大的成功,功成名就,享誉世界,在这本书里,他说,他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才不在意别人的看法。故言,《刀锋》是凝结了毛姆对人生的思考。

开始吸引我是因为封面上的一句话:“当至亲的人都不理解你的选择时,就来读一读《刀锋》。”

故事很简单,人物关系也很容易理清,毛姆以第毛姆这个身份,从第三人称视角来讲述这个故事。

书中的拉里,作为飞行员从战后归来,他拥有美丽的未婚妻伊莎贝尔,不错的收入,以及只要他松口,便能得到体面的工作,但是他却因为在战争中亲眼目睹好友在自己面前消逝,而性情改变,从曾经热爱生活,阳光、乐观转变为理智,他放弃唾手可得的幸福人生,选择去外面寻找人生的意义,他自嘲般和他人称自己为去“混日子”。

“混日子”是一个很巧妙的词,很像现在的我们,面对长辈们的询问,以后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工作的时候,我们明明心里有想法的形状,但是却描述不出来,只能含糊其辞,应付着说:“能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哪个医院要我就去哪个医院。”

继续说回拉里,拉里的未婚妻,伊莎贝尔,一位美丽的,从小生活在优渥的家庭的少女,眼里满是拉里,她爱拉里,爱得张扬又热烈,纵使那时候的拉里一年只有3000美元,纵使有富贵公子格雷对她热烈的追求,纵使妈妈和舅舅一直在劝她,她那个时候也只爱一无所有的拉里。那是十几岁的欢喜,只爱你这个人,不考虑你的出身、不考虑你的地位和财富。

后来拉里去巴黎两年,去寻找他人生的意义,他每天要阅读8-10小时,但是也是在巴黎,拉里和伊莎贝尔分别了,因为拉里没有办法为伊莎贝尔提供优渥的生活,高质量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拉里向伊莎贝尔描述的每年3000美元,旅行和漂泊的生活伊莎贝尔无法接受,她爱拉里,但是更爱物质有保障、舒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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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自己拍的

拉里继续漂泊,他继续读书,为了更好地阅读,他学习了很多门语言,甚至觉得干几个月体力劳动,有利于他整理思路,就这样,一路上,出发、阅读、劳动和远方,他先后去了德国、西班牙、意大利和印度,他在印度和僧人一起思考、冥想、瑜伽,试图这样寻找人生的意义,拉里在这里有一段描写,毛姆写得很棒,有种“佛光普照”的感觉,拉里好像也是如此,完成了他的人生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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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出自bilibili的up主jude老师的视频截图

他来到了巴黎,再次见到伊莎贝尔,彼时伊莎贝尔已经和格雷结婚,并且育有2个可爱的女儿,格雷爱伊莎贝尔,即使在经济大危机,股票崩盘的情况下,格雷头疼常常折磨得他痛不欲生的时刻,格雷依然没有让伊莎贝尔和两个女儿吃过一点苦。

拉里运用从印度学来的方法,治愈了格雷的头痛,他们经常结伴出行,不久在一个类似堕落街的酒馆,遇到了儿时的玩伴索菲,索菲因为丈夫和孩子离世,变得堕落,伊莎贝尔认为索菲变成这样是因为她本性就是如此,但是拉里陷入回忆和思考,对伊莎贝尔安静地述说索菲小时候,在听到拉里读诗词的时候,情不自禁哭了。

大概是拉里在陷入回忆的时候,太过动情,又或者拉里在讲述索菲时,眼神太过温柔,又或者是在他和伊莎贝尔相爱的那段时光里,夹杂着伊莎贝尔所不知道的和索菲的接触,又或者是其他,我会从伊莎贝尔的变现中读出嫉妒和强烈的占有欲,无论自己现在怎么样,对于爱人的强烈占有欲,始终是人性里的一部分。所以在拉里宣布要和索菲结婚去救赎索菲的时候,伊莎贝尔有点近似疯狂地阻止,她太懂人性了,可能是在上流社会混迹太久,她太懂借刀杀人了,她专门为索菲设计了圈套,甚至这个计划,一开始就产生了,索菲没忍住诱惑,走进了伊莎贝尔的圈套,并且离开了拉里,重蹈覆辙以前的堕落生活,如伊莎贝尔所愿,拉里遣散了所有的财产,出海。后来索菲惨死歹人之手,死相惨厉,警察通过索菲房间里的毛姆亲签的书,找到了毛姆和拉里,他们为索菲办理葬礼,拉里最后靠出租车为生,过上了无欲无求,无私大爱的生活。伊莎贝尔和格雷,分到了舅舅艾略特大部分的财产,更加的富裕。

这本书的人物不多,但是都很精彩,舅舅艾略特,一个靠自己跻身于上流社会的社交达人,年轻至死,都穿着讲究合体定做的礼服,奔赴于各大社交场合,他和善、聪明,爱和无私于自己的姐姐和外甥女伊莎贝尔,在股票崩盘,格雷一家出事的时候,救济伊莎贝尔,让她依然能生活富足,他因社交出名,又因没有收到晚宴邀请而气绝身亡,不禁有些可笑又可怜。

苏珊,拉里的故人之一,也是和拉里呆过一段时间并且拉里愿意敞开心扉的人之一,一个很聪明、活得很明白,又敢爱敢恨的女性,她知道自己想要的,不会沉沦,她清醒,不纠缠,感恩一切,最后如她所愿,拥有了好的归宿和生活。

我喜欢苏珊的对人、对事,对爱的态度,却始终是以伊莎贝尔的姿态生活,我也曾热烈,最后却活得相当现实。

七十古来稀的毛姆,在写这个故事的结局时,同他早期作品不一样,早期的毛姆,刻薄苛刻且尖锐,对人性揭露和批判毫不手软,但是在《刀锋》里,他温柔地对这个故事的所有人,给予了他们的友善得可以说是宽恕得结局,对现实的讽刺也是点到为止。

我们都渴望自己是拉里,但是却活成伊莎贝尔的样子,我曾是拉里,向往远方、浪漫和自由,我喜欢清晨的阳光落在空气中引起的丁达尔效应;我喜欢风走过的时候亲吻我的耳膜引起震动而告知我,它来过;我喜欢夏日的黄昏,天空或蓝的纯净,或红得热烈,仿佛把时间燃尽......

后来我很难再感受到这些细细碎碎的浪漫,再也不能随意做自己所热爱的事情,因为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所有人、所有事都在逼迫你成长为现实的伊莎贝尔,我们要学会和社会相处,爸爸妈妈说他们的经验会让我们走少很多弯路,我们再也不能耍小性子把讨厌的事情拒之门外,而是要学会收起厌恶和它们和睦共处;我们要学会做选择,人生就是不断的权衡利弊,抉择和放弃,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选项,就如伊莎贝尔最后选择了格雷。

但是我偶尔会在挤地铁的时候,看到出站的鲜花冰柜而动容;我依然有在某个睡醒的下午,看到阳光透过玻璃静静落在一角而欢喜;依然能够看到灯光跳动洒满江面而波光粼粼时感受到银河映照的浪漫。纵使变成了伊莎贝尔,冷静冷漠剖析这个世界、剖析自己的选择,但是内心依然残存拉里的浪漫、自由,偶尔会猝不及防跳出来,拯救这长大成人后疲倦拥挤的现实。

[文句摘抄]

或许在他生命终结时,留在世上的痕迹并不比石子投入水面上的痕迹多。
因为人不论男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他们亦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会走路的农场或者城市公寓,儿时玩过的游戏,私下听来的荒诞故事,吃过的饭食,上过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诵过的诗篇和信仰的上帝。正是这一切让他们变成现在的模样,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过才行。
为得到他想参加的宴会邀请函或者结识大名鼎鼎但是脾气暴躁的老年贵妇,他愿意容忍任何公开侮辱,他不在意任何冷落怠慢,他能够吞下任何无礼举止,他不知疲倦,不屈不饶,他盯着他的猎物,坚持不懈,搞不到手决不罢休。
上个世纪中叶,美国中西部开始开发,很多弗吉尼亚州的人,那些好人家的子弟受好奇心的驱使,离开他们丰衣足食的家乡,去探求未知的领域。
他很和蔼,很热心,也很爱笑,但是即使你不是一个出色的人物性格评判者,也能看出他那聒噪的友善只不过是他作为一个精明商人的面具而已。
布拉巴赞一进来就用审视的眼光环顾四周,而后抬起了他的那两道浓眉。
适当地对地位,财富和环境重视的婚姻,无论从哪一方面讲都优于只因爱情而结合的婚姻
我没有像我的兄长一样去剑桥读书,我曾经有过这样的机会,然而,我都自愿放弃了,只想着去外边的世界闯荡,现在仔细想来,真后悔之前做出的决定,让我犯了不少本来可以避免的错误。大学老师有很广的阅历,你学得也会较快一些,没有人指导,难免走不少冤枉路。
这孩子虽然内心迷茫但是确实还肯上进,或许是尚未成熟的想法,或者是刚萌生的情感,使得他的灵魂有些躁动,努力寻找自己未来的路。
人们常说,当一个人一无是处的时候,那就去当作家吧。
当你让年轻人去安排自己的婚姻,他们除了相互爱慕之外,其他全然不顾,碰上这种事是一种必然。
人们在十八岁时情感是非常热烈的,却不能持久
他们总是天天约见,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有一个男孩子这般钟情于她,当然让她大悦,待她明白她的那些女性朋友们没有一个不百般乐意嫁给他的时候——那样的话,我问问你,从人性上讲,她是不是要排挤掉每一个人呢?我的意思是,这好比有人请客于你,你明明知道受不了那腻味,而且唯一可吃喝的东西只有柠檬水和饼干,但是你依然会去,因为你知道如果你最好的朋友们被邀请,也会不惜任何代价前往。
他年轻,我敢确定他要在开始家庭生活以前,尽情荒唐放任。这既很自然又很正当。
我爱他,我想让他幸福,你是知道的,在某种程度上。他的离开并非让我难过,我想让他脱离这个充满敌意的环境。这不仅是为他好,也是为我自己好,当人们说他永远不能成大事的时候,我是不能去责备他们的。但我会因此讨厌他们,然而我却一直沉浸在恐惧之中,害怕他们是对的。
金钱意味着权力,意味着势力,意味着社会影响。为人就应该挣钱,这是再自然不过,再明显不过的事。他的平凡的一生就应该放在这上面。
但是,拉里。她急忙打断他,你难道看不出来你正在要求我做一件我不适合做又不感兴趣的事吗?我曾经多次告诉过你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正常的话女孩儿,我现在二十岁了,再过十年,我就老了,在我有机会的时候。我想及时行乐。哦,拉里,我确实非常爱你。但是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微不足道的事,它不会引领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为了你自己,我恳求你放弃它。拉里,身为一个男人,要做他应该做的事情。其他人在分秒必争,奋力拼搏时,你只是在虚度宝贵的年华。拉里,如果你爱我,就不要因为一个梦想而放弃我。你已恣情纵欲过了。跟我们一起回美国吧。
亲爱的,我不能回去。回去对于我来说如同自杀,如同出卖我的灵魂。
我知道这是常识。我知道每一位理智的人都会认为我没有别的选择。我知道从任何实际的立场来看,从人情世故的角度来看,从正常人的来看,从是非的立场来看,我都做了我应该做的。然而在我内心深处,有一种不安的感觉。我觉得如果我能更好一点,如果我更公正一点,更无私一点,更高贵一点,我就会和拉里结婚,过他想要的那种生活。如果我足够爱他,我的心中只有他,我就会把整个世界不放在眼里,一切皆为爱,忘掉整个世界。
我想女性与男性相比,更具有牺牲自己的本性
我不知道。我已经对他没有耐心了。我对他非常恼火,但是我还是一直向往他。
多数人在恋爱的时会编制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追随自己的内心是最明智的举动。我想这是诸多灾难性的婚姻存在的根源。
我毫不犹豫地问出了涌上嘴边的问题,毕竟如果你想就某事探个究竟时,最好的方式就是提问题。
我有一个性格缺陷,对不好看的相貌永远看不习惯,无论朋友的性格多么好,多年亲密相处也无法让我忘记她不整齐的牙齿或者不对称的鼻子,反过来,我对朋友的精致却永远感到喜欢,相交二十年之后,长得方正的额头或精致的颧骨仍然能给我带来无穷的视觉享受。
在所有的大城市,总存在着一些彼此独立互无沟通的小圈子,一个大世界里包含着许多小世界,人们在一个个小世界里生活着,同一个圈子里的人彼此依赖相互陪伴,仿佛他们居住在一个个孤岛上,彼此隔着无法逾越的海峡。
我总感觉他是无根浮萍,只要有了一条他认为是不错的理由,或者他自己一时兴起,就会随时抬起脚来走掉。
刚刚重逢时她认为他还是那个拉里,虽然环境变迁,但他仍属于她。但是现在她觉得拉里是一缕阳光,她伸手去抓,却又流失于指间,拉里已不再属于她,她为此有些迷惑不解。
我想我并不真的爱他,但是一个人没有爱情也能正常过。在我心底里,渴望拥有拉里。但是只要我见不到他,我就不会烦恼。你可曾记得你曾经对我说过,情人之间远隔重洋,纵有三千英里,爱情的痛苦也是可以忍受的?当时我认为这是嘲讽的话,现在则是认为这话是真的。
再说,你知道他是怎么样的人。哪一天太阳落山时,他也许会像影子一样消失,从此不知去向,多年寻他不着。
我知道他的心被那儿的美景,辽阔和寂静感动了。落日前的片刻,沼泽地上洒满夕阳的余晖,美轮美奂。他经常站在那里远眺,欣喜若狂。有时他会在那些孤僻,神秘的小树林中长时间地骑马。这些树林就像梅特林克戏剧中的森林一样,如此阴郁,如此沉寂,如此神秘,简直是鬼斧神工。春天有这么一个时刻,最多不过两周,山茱萸绽放,橡胶树抽出了嫩芽,它们的幼小的嫩嫩的绿叶在灰白色的寄生藤的衬托下妙趣横生,恰似一首欢快的歌,地上开满了白色百合花和杜鹃花,像铺了一层地毯。
我不这么认为,这仅仅是一种肉体的吸引,你知道,克服一种欲望最好的方法是满足它。
如果爱不是情欲,它就不是爱,是其他的东西。情欲不因满足而强烈,而因阻碍而炙热。济慈曾经告诉雕刻在希腊古瓮上的恋爱,不要去悲伤,你认为他是什么意思呢,你将永远爱下去,而她将永远美丽。为什么?因为她是得不到的,无论她的恋人怎样疯狂地追求她,都追求不到。
情欲是不计代价的,巴斯噶说过,这是理智所不屑的情感,情感有理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理由。以我的理解,他的意思是,当情欲捕获了感情,它的会找出各种看似合理的,确凿的缘由,来证明为了爱可以不顾一切,哪怕天崩地裂。它让你信服牺牲荣誉是非常值得的,蒙受耻辱也不会付出太多代价。
我曾经差点儿爱上他,爱上他,如同爱上水中的倒影,一束阳光或是空中的云彩。多亏我侥幸逃脱。直至现在,回想起当时的险境,我还会怕得瑟瑟发抖。
我的直觉告诉我,如果我爱上了他,那我就是傻瓜,你知道,女人是非常不幸的人一旦她们陷入爱河,就变得不可爱了。我下定决心要时时保持警惕,不让自己爱上拉里。
她能听到乡野间的声音,嗅到乡野的气味,她能感受到春风里的那一抹温柔,闻到久旱逢甘霖的泥土气息。
我只是想暗示你,自我牺牲是一种可以压倒一切的情感,和它相比,色欲和饱腹欲都显得微不足道。它最高程度地证实了人的品性,诱使人走向毁灭。对象是谁都无所谓,可能值得也可能不值得。没有一种酒如此令人陶醉,没有一种爱如此令人痛苦,没有一种罪恶使人如此不可抗拒。
在当地古旧的街道上闲逛,从来不会让人感到厌倦,我可以在码头上一待好几个小时,看着岸上休假的水手们两人一组地闲逛,或和自己的女友一起散步,看着那些平民百姓在来回漫步,仿佛他们除了享受和煦的阳光以外无事可做。由于在土伦港,所有的船只和渡船将熙熙攘攘的人群,载往广阔港口的各个码头,你不由得产生土伦港就是终点站的印象。形形色色,包罗万象,大千世界的所有特征都在这里汇聚。当你在咖啡馆里小坐时,天空和大海的光芒会使你目眩,你的幻想将带你进行一场金色的旅行,飞往天涯海角,你幻想着坐上一条大船,在太平洋的一个珊瑚海滩登陆,海滩上长满了椰子树,你从舷梯下来,登上仰光码头,坐上一辆黄包车,你幻想着你乘坐的船正快速驶向太子港的码头时,你从上层甲板上望去,看见一群黑人站在码头,又是高声问候,又是挥手致意。
人生险恶,要学会苦中作乐,如果不能追欢取乐,就是个大大的傻瓜。
就像一个垂死的演员,脸上涂着油彩,走上舞台时,就会暂时忘记疼痛。
歌剧院大街的弧形灯亮得极其耀眼,天上的星星都不屑同它们争艳,将自己的光芒隐藏在无尽的黑夜里。
所有对我有重大影响的人,似乎只是偶然遇到的,然而回过头来看,遇到他们是命中注定。仿佛他们在那里一直等着我,等着在必要的情况下,我与他们相遇。
使我难过的是,人一旦死亡,就看上去非常渺小,毫无尊严,如同被弃之不用的木偶。
再说,一年年地过去。我发现要得到幸福越来越难了。跟你说吧,我结婚之后一定会恪守妇道的,这么多年的经验使我深信,幸福的婚姻的基础是彼此的相互忠诚。
拉里如他所愿,置身在喧嚣激荡的人海,而在这充满纷杂利益矛盾的人海里,人们迷失着心智,却又渴望着超越自我。外表上是那么笃定,内心里有是那么彷徨,那样善良,却又那样残忍,那样诚实,却又那样狡猾,那样慷慨,却又那样吝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