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很厚,三大本,将近一千五百页。最开始翻了几页,就一直放在床头没动过。有天打开来看了看,然后就很久没放下。前前后后大概读了半个月。昨,夜不能寐,估计是咖啡因作祟。躺床上思考,这本书给我带了最大的感受是什么。寥寥数语,暂且说不清楚。甚至在某种时刻,看到了自己,或者看到了这个世界。我不敢用“看清”二字,并且希望永远保持“看到”的状态。
目前只读过大仲马的这一部小说,对于小说整体的把控而言,我感觉《基督山伯爵》达到了小说母版的标准。结构很完整,不拖沓,不像其他小说家一样,为了标新立异而故弄玄虚。大道至简,高手只走“简洁”二字。前期受委屈,后期复仇平复内心的屈辱。我看网上有人评论,这是一部复仇爽文。
然而,令我感悟最深的不是他的高阶复仇手段。而是芸芸众生的无奈,无力,面对世事变幻的无能。这三无,并无贬义意味,是发自内心的共情。最初的埃德蒙·唐代斯有努力,有天赋,有爱的人,但他没有权势,没有财富,涉世未深。他这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就是即将拥有爱情,即将得到梦寐以求的社会地位的那一刻。最残忍的不是未曾拥有,而是在拥有的边缘瞬间失去,或者谈不上失去。就在他徜徉在幸福的云端这一刻,不明所以,轰然锒铛入狱。小黑屋,馊剩饭,一关就是十四年。这十四年里他相信过,期待过,质疑过,结果换来无尽的等待,等待出幻觉,等待出死亡的念头。其实,到这里,就是很多普通人的结局了。
可小说终究是小说,也可能是一部分人的生活。唐代斯的苦难迎来了转机,34号碰到了27号。27号,疯癫的神父给唐代斯续上了命,传授了知识,给予了无尽财富。依我之见,大仲马之所以写唐代斯躲在装神父尸体的袋子里,逃命出来,重获新生,意有所指。如果唐代斯没有神父,那么基督山伯爵就不复存在。换句话说,我们普通人,没这么走运,也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经过神父对唐代斯的全副武装,基督山伯爵问世了。这位伯爵,与唐代斯迥然不同。学识,财富,社会地位,心机手段样样具备。可他的爱人投入了他人怀抱,他的亲人活活饿死,他的仇人都变成了人上人。他恨,命运的不公,世事的无常,人心的叵测。他要报复,他要他的仇人千金散去,妻离子散,尝尝他的苦。善良的人终归善良,背负着这么多仇恨的他,出来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回报那个唯一帮助过他的莫雷尔。悄无声息,回报恩人之后,才转身复仇。
其他读者说,复仇过程很爽。我并不觉得。我们的伯爵,眼里流露的都是仇恨,心理盘算的都是计谋,他爽吗?爽的起来吗?就算恨得人全部按他的想法接受惩罚,他的亲人呢?爱人呢?十四年的时光呢?伤害过后,再无原谅。报复是应该的,但伤痛也是无法平息的。
复仇干掉了四个人。大仲马很会写,按照罪孽的轻重顺序展开的。第一位,卡德鲁斯,清楚整个计谋,出于私心没有站出来制止这一切发生。后来,又因为贪得无厌,被人干掉。罪孽较轻,死得干脆。第二位,抢他爱人的费尔南,最终儿子和妻子都离他远去,自己一枪毙命了。第三位,维尔福,我们的检察官先生,为了自己的政治地位,草菅人命,最后家里人一个接着一个的死掉。在他死掉最后一个小儿子的时候,我们的伯爵动了恻隐之心,开始思索他的复仇是否应该。由此可见,善良的人终归善良。最后一位便是这场灾难的谋划者,丹格拉尔,同样,妻离子散,千金散尽,伯爵也让他尝到了什么叫做饥饿与绝望。复仇之旅结束之后,伯爵携手他的另一位梅色苔丝共度余生。
在这部小说里,我看到了人为努力之下,天命的重要性;看到了坏人各有各的坏法,而善良的人,尤其是毫无权势的善良人,在面对复杂人心时的无助;也看到了在欲望面前,不同人的不同选择。还有很多,不一一赘述。总之,推荐《基督山伯爵》,致敬大仲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