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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的哲学世界》读书笔记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3-01-27 08:15:03归属于读书笔记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哈利波特的哲学世界》读书笔记

《哈利波特的哲学世界》中收录有一篇论文名曰“天堂、地狱、哈利波特”,其中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假定死亡之后没有新的人生,而一个人面临下列选择:一是在今生牺牲自己去帮助他人,二是今生过得富裕而快乐,不过必须违反一些道德准则,那么这个人会选择哪一种人生呢?”我不讲授《伦理学》,这门课学得也不怎么样,但以上问题涉及宗教,所以阅读时,我便随手敲了几则朋友圈。刚刚统计发现,字数已经超过了2000,遂稍作整理,以飨读者,另有一些相关论述,也一并奉上。不欢迎臭老九拜读,不恳请指正,爱看就看,不看靠边。

首先,死亡之后是否有新的人生,这个问题是不可知的。以我自己信奉的哲学,作者拟设的假定根本就无法成立,以下的表述完全不用看了,否决问题可矣。退一步说,假设我暂时放弃我的哲学,认定死后没有新的人生——简单说,即人死灯灭——即便如此,我们还是没有任何理由认为,第二种选择是错的。显然,这里涉及到“道德”的本质,我不懂“道德”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对此不敢妄议。不过,设若我们立足自然主义,道德本身便没有什么神圣的意义,粗暴点说,我们甚至可以认为,这就是一种规则而已。我们可以打破这种规则吗?我自己当然不愿那么做,但如果有人这么做了,我自认为,我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去指责他什么(除非强行占领道德高地)。路易说,我死之后,管它洪水滔天。有人抨击这种人生态度,但我却始终以为,我们找不到充分理由去谴责他——如果死后一了百了的话。

在我们的文化中,我们会借助一套伦理观念填补上述道德漏洞。即,我的宗族是延续的,而我不愿成为孤魂野鬼,所以,我不能只考虑自己。这种观念在传统社会自然很有约束力,但在原子化的时代,如此律令没有任何力量。假设,我是一个孤儿,孑然一身,谁有权利要求我与人为善?我完全可以抗拒这种道德,并且斥之为虚伪:我凭什么要为你们考虑?在我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这些*娘养的,去干什么*事儿去了?我们在《神雕》中可以看到,杨过孤傲的个性里就暗藏着这种逻辑:你跟我说什么“天下兴亡”,可这与我何干呢?谁对我好,我便对谁好,这就是我朴素的感情引导出来的道德,而那些个满口“性命”“功行”的牛鼻子,有哪一点值得我尊敬呢?

杨过:“ 我*你妈了个*的,臭道士!”

我们回归第一种选择(牺牲自己而帮助他人)。若有人愿意如此,此处至少存在有两种可能(当然不止两种):其一,他依据了我们之前提过的那一套宏大话语;其二,他依据了自身的情感。我们需要重点检视的是后者:我愿意牺牲,因为我爱我的理想,我的理想高于我的生命,我是为自己的理想牺牲,而不是为了某一个具体的人或者物。说到底,以略带功利主义的思维,这种选择仍是带有利己性的,只是这里的利,针对的是我情感世界中的价值,而非身外的各种物质。这当然没什么可耻。我说得激进一点儿,若是站在自然主义立场,我以为,灵长类只是复杂点儿的草履虫,他们所谓的道德并不高贵,只不过是一种动物性的秩序。我这么说或许有损人类尊严,人类中的某些个体也不太喜欢我这种态度。但假如我们抛弃了这种态度,我们就必须引入某些超越性的范畴,至于是不是将其称为宗教,这倒是无可无不可的。

举个通俗的例子。天机老人帮了李寻欢,李寻欢感谢他,天机老人说不用:“我做事一向都是为自己的……我只是喜欢看见你这种人好好地活着”。在这个例子中,我们是否可以说,天机老人是自私的呢?亦无不可。他忠于自己的理想,同时质疑所有外在的是非。这是我欣赏的一种人生态度,因为我也是个自私的人。我愿意帮助别人,愿意为别人做各种牺牲,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但这不是因为我有多崇高,而是因为,我必须忠于自己的理想,为了捍卫我的理想,我才去帮助别人。我帮助你,只是因为我“喜欢”帮助你,并非有何利益可图,也并非因为你是世俗道德认定的好人。假如你十恶不赦,但我“喜欢”你,我一样也会帮助你;但假如我讨厌你,哪怕你是全天下公认的圣人,我也会当你是个*狗不如的*种,天天想着把你千*万剐。有人一定以此认定,我是个品行低劣的人,对此我无所谓,我的本相便是如此:我忠于自己的理想,但质疑人类的道德。


是论随后讨论了一个问题(上图),即上帝与道德的关系。对此,我是同意萨特的:一旦杀死了上帝,道德世界马上土崩瓦解。站在我们的立场,我们自然感受不到那种灾难性后果,但我们的问题也与之类似。在我们的文化中,也有种类似上帝的存在(姑且叫天理),它支撑着整个伦理道德世界,但在这个时代,它在逐渐垮塌。由于它是与传统社会相勾连的,所以这个趋势看来不可避免。有人(比如某些脑袋不太好使的儒家信徒)妄想回归传统以重建道德,但在我看来这不过一场徒劳——如同你对更年期的我说,你该好好睡一觉,争取明天回到青春期——分明就是做你妈的*梦!

我们应该怎么评论西方伦理学论域中的“上帝”呢?不得不说,老康德是睿智的,人们必须要有上帝;陀思妥耶夫斯基是尖锐的,如果祂死了,我们什么都可以做。几乎没有哪种人类文明对宗教有免疫力——只不过某些文明中的宗教表现得比较特殊——当旧的宗教体系垮塌,长时期的价值混乱随之到来,这是完全正常的。

我不想扯得太远,反正我命不久矣。对人类这个物种的未来,我没有任何乐观心态。但是,我也一点不为之悲伤。人类的生灭不过是一个过程:本来没有,后来有了,后来没了。对这个物种,我多少还能有点庄子哭妻的自信,尽管在人类之中,我也只是个见识浅薄的个体。


论文的最后一部分(上图)无疑糟糕透顶,又回归于“上帝就是爱”这种神学命题。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作者回避了自己提出的问题。我狂妄地以为,是文作者立足于基督神学,还远不如我基于个体主义立场对牺牲问题作出的诠释。回到那个陀思妥耶夫斯基式的命题:如果没有死后世界,人可以做任何事。这是毫无疑问的。我想不出任何理由阻止一个人这么做。(除非道德绑架)

邓布利多说:“对于头脑十分清醒的人来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我不想局限于小说语境,按照我的理解来说——无须任何人的认同——死亡当然是更伟大的冒险。死亡是充满魅力的,它的魅力并非来自于我们知道“它有可能是什么”,恰恰相反,正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死亡是什么,所以我们才会迷恋它。我们的欲望指向了一个黑洞——如此,我们与死亡相拥的渴求被彻底地、无限期地悬置起来了,死亡由此牢牢攥紧了吾人之芳心。

姑且撇开上述,请容许我使用我最熟悉的一套语言总结陈词:当死神的飞翼在我们的头顶扇动,大神也将在我们的面前起舞。我们垂死,我们勉力撑开眼帘,试图看清宇宙的真实。我们看到摩耶之幕被轻轻拉开,那所谓的真实呼之欲出。但我们随即失望地发现,摩耶之幕之后仍是摩耶之幕。宇宙的真相就是重重摩耶,唯起舞为吾人最可触受之真实。

妖妖补记:可能写得非常散乱,那么我要撇清一下责任,《天堂、地狱、哈利波特》这篇文章本身就很散乱,并不见好,窃以为。不过其中涉及了一些我感兴趣的话题,也便敲敲键盘,算是“指头儿告了消乏”。——在我看来,写作、排泄、性爱,都是同类活动。定期、用手、夜活,弄出来点东西……总之是一码事。嗯,这很是精神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