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发现,从自小上学到毕业工作,我就像一个包裹在泡泡里的人,和真正的社会一直有一层膜隔绝着。
我不知道是河姆渡写得太现实,还是现实本就如此讽刺?
猴子为了出一本自己真正想写的书(关于一个烤红薯的大爷的故事),打架,偷钱,想尽各种办法,羞愧,自责,几次进了局子……在穷困的生活中,他最爱的女朋友都为之付出了生命……
他终于出版了自己的书了。
他终于是一名有着自己的作品的作家了。
千辛万苦凑够了两万块钱自费把书出版之后,还要自己到街上去卖这书……
这样的结果也算是他的作家梦实现了吧。
陪着猴子卖书的第一天卖出了两本书,是这样卖掉的:
第一本是一个急匆匆上厕所的中年男子,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跑过来丢下钱拿了书就往公厕跑去。另一个是旁边卖红薯的老头,他听猴子说这本书是描写卖红薯的老头的,于是决定买一本来看,然而这本16块钱的书他只给了十块,外加三个红薯。
……
至于“我”呢?“我”的书是关于长征老红军内容的报告文学。随着猴子的书出版了之后,“我”的报告文学也随即出版,并且进入了书店。但是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开始疑惑,这还是“我”写的吗?
故事的结局是美丽的月月死了,笋干回老家开了杂货铺,“我”的书正式出版后对文学的热情也正式消退了,“我”也回了家并在老家的一家酒吧做服务员,只有猴子他还在这个承载了他们青春的城市里继续卖自己的书、等月月、写自己想写的东西。
河姆渡写这本书,他想表达什么?我想书中这一段话可能是他的内心话:
真正的作家永远不会融化,真正的文学几千年来都一直不曾离开。在纷繁喧嚣的世界里,我总能看到一些被称之为人类的有良心的作家。他们的存在,始终让这个世界不曾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