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有耳闻的一本书。本来以为画风是类似《自卑与超越》这种比较学术的,没想到竟然是一本有着自传性质的小说。
主人公叫菲利普,由于先天的跛脚,造成了他内心的敏感、自卑。在菲利普的成长过程中,经历了童年信仰的破灭、求学的艰辛、工作的迷茫,更有刻骨铭心的爱情……直到最后他悟出了幸福的真谛,义无反顾地向幸福投降,地毯的奥秘终于显现。
青春期
但是现在,他的自我意识变得很强烈。初生的婴儿,几乎无法区别自己的身体和周围的物体,他会懵懂地玩着自己的脚趾,就像玩弄身边的拨浪鼓,并不觉得脚趾是自己的;只有达到一定程度的痛苦,他才能理解肉体的存在。共同的经验必然能让人意识到自己是独立的个体。但这里也有不同,尽管每个人都能感觉到他自己的身体是独立、完整的有机体,但并非人人都能拥有完整、独立的人格。孤独的感觉往往出现在青春期,但并非总能达到这样的程度,从而让一个人感觉到他这个个体和同类之间有什么明显不同。这是因为,一个人往往很少意识到自己是蜂群中的一只蜜蜂,他很幸运,有着幸福的大好时机,大家一起活动,他们快乐,是因为大家一起快乐。你会在圣灵降临节的汉普斯德特西斯公园看见他们载歌载舞,在足球场上呐喊助威,或者在帕尔摩街俱乐部的窗口看见皇家队伍经过时大声欢呼。正是因为这样的人,人类才被称为群居动物。
新朋友
但是,菲利普不可能长久生活在空气稀薄的高山上。当他第一次被虔诚的宗教感情所俘获,他的表现就是这样反复。因为他强烈感受到宗教的美好,自我牺牲的热望在他胸中燃烧,像宝石般熠熠生辉,让他力不从心。他的激情似乎让他疲惫不堪。他的灵魂突然被奇异的乏味所填满。他开始忘记上帝的存在,尽管他似乎近在咫尺。他依然每日祈祷,按时完成,但徒具形式。起初,他后悔自己不能坚持,地狱之火带来的恐惧让他重新燃起热望,但是,他的激情已死,而且其他的兴趣渐渐分散了他的注意力。
转变
这里是蛮荒之地,没有什么显得重要。任何人性的扭曲都暴露无遗,没有什么能让他们懂得节制。他们变得心胸狭窄,性情乖戾。诸如此类,菲利普全知道,但是出于孩子气,他并没有把这些说出来。一想到要过这般生活,他就不寒而栗。他想一步跨出来,走进外面的世界。
退学
他在教堂园区里慢慢走着,心情压抑,十分沉重。现在,他后悔自己不该这么蠢。他不想走了,但他知道,他永远也不会转身回去找校长,说自己想留下来。那将是他永远无法忍受的耻辱。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做对了。他对自己,对自己周遭的一切都感到不满。他怅然自问:一个人想走自己的路,终于如愿了,可为什么又想退回去呢?
抛弃上帝
新的环境、新的榜样,重新给了他认识自我的机会。抛弃童年的单纯信仰,毫不费力,就像丢掉不再需要斗篷那样。抛弃了信仰,起初,生活似乎显得陌生而又孤独,尽管他没有意识到,信仰一直是他可靠的支柱。他感觉自己就像个一直靠拐杖行走的人,现在突然被迫丢开它,自己行走。说真的,白天似乎更加寒冷,夜晚更加凄凉。但他仍然激动不已,似乎想让生活多一些紧张刺激。没过多久,拐杖扔在一旁,斗篷也从肩头滑落,他的负担似乎减轻了。
青春的真相
对他而言,戏剧就是现实生活。这是陌生的生活,黯淡模糊,令人痛苦,男男女女都把自己内心的邪恶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美丽的脸庞,隐藏着堕落的思想;高尚的美德,用面具掩盖着卑劣;外表坚强的人,内心脆弱;诚实隐藏着欺诈,纯洁的背后是放荡。你好像进了一间屋子,昨夜这里纵酒狂欢,清晨窗户还未打开,煤气灯还亮着,空气中满是难闻的啤酒味儿、污浊的香烟味儿。台下没有笑声。顶多有人窃笑那些伪君子或傻瓜:剧中人言辞残忍,歇斯底里,仿佛要把内心的屈辱和痛苦全都挤出来。
“老是为生活做准备,太没意思了:我想现在就开始生活。”
他不知道,在人生的旅途中,一个人要穿越多么辽远的荒山野岭、激流险滩,才能抵达真正的现实。以为青春尽是欢乐,这是一种错觉,是已经失去青春的人所有的错觉。而青年人知道,他们自己是不幸的,因为他们心里满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这些幻想全是被灌输的,导致每次他们都会在现实面前碰壁,碰得头破血流。他们仿佛是一场阴谋的受害者。他们读过的那些精挑细选的书,还有隔着健忘的玫瑰色迷雾回忆过往的长辈们的话,都为他们铺设了虚假的人生前景。他们必须自己去发现,他们所读、所听到的一切,全是谎言,谎言,谎言;每一次发现,都是往生命的十字架上再敲进一枚钉子。不可思议的是,每一个经历过痛苦幻灭的人,由于受到内心不可抑制的强大力量的驱使,不知不觉会给现实再蒙上一层虚幻的色彩。对菲利普来说,与海沃德为伍是最糟糕的事。他从不亲眼观察世界,总是书生意气。他很危险,因为他欺骗自己,却那么真心实意。他真诚地错把自己的放荡当作浪漫,把优柔寡断当作艺术气质,把无所事事当作哲人的超脱。他头脑庸俗,却极力追求高雅,所以从他眼中看到的一切事物都被放大了,轮廓模糊,蒙着多愁善感的金色薄雾。他撒谎,却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撒谎,当他被戳穿,他却说谎言是美的。他就是个空想家。
波斯地毯
“随着年龄的增长,你会发现,为了让这个世界变得可以忍受,首先需要做的事情是,必须认识到人性自私的必然。你需要别人无私,这是个荒谬的要求,好像他们就该为了你的需求而牺牲自己的需求。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当你接受了世间人人皆为自我这个事实,你对别人的要求就会变少。这样,他们就不会让你失望,你会更仁慈地看待他们。人一辈子只寻求一件东西,那就是——享乐。”
“很显然,人们接受眼前的痛苦,而非眼前的快乐,仅仅是因为,他们希望将来能有更大的快乐。快乐往往是虚幻的,但人们估算快乐即使有错,这个规则也不值得反驳。你感到困惑,是因为你无法克服这样的想法:享乐只是感官的东西。可是,孩子,一个人为自己的国家而死只是因为他喜欢国家,就像一个人吃泡菜是因为他喜欢泡菜一样。这是宇宙中的规律。如果你们喜欢痛苦胜过欢乐,人类早就灭绝了。”
哲学领悟
他开始认识到,父母早亡,让他步履维艰,蒙受了多么大的损失。这是他生命中与众不同之处,使他不可能用常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唯有父母之爱,才称得上是真正无私的感情。置身于陌生者中间,他总算长大成人了,但别人待他,很少有耐心,要么干脆放任自流。他为自己的自制力感到骄傲。这是在同伴们的冷嘲热讽中锻炼出来的,可他们又反过来说他愤世嫉俗、冷酷无情。他学会了沉着冷静,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能做到面不改色,以至于到现在,再也无法轻易表露自己的感情。别人说他冷漠,可他自己知道,他极易动感情,有人偶尔感动到他,他连话都不敢说,生怕被人发现他声音颤抖。他想起学生时代的辛酸,他受的种种屈辱,同学们的嘲笑让他生怕在人面前出丑。他还想到,自己面对这个世界总是感到孤独,由于憧憬未来,但现实却残酷无情,差异悬殊,导致了幻想和希望的破灭。尽管如此,他还是能客观地剖析自己,以笑脸面对。
所以,他下定决心,今后做事一定要独立思考。他想好了,绝不受偏见的影响。他把美德与恶习、善与恶的法则统统从脑子里清理了出去,并决心要为自己找出新的生活准则。他根本不知道,生活中是否必须有准则。这也是他想要搞清的东西之一。很显然,很多生活的道理看似有效,似乎仅仅是因为从小别人是这么教育他的。他读过很多书,但对他没多大帮助,这些书都是以基督教的道德观念为基础的,甚至那些声称不信教的作家也是永不满足,最终还是按照基督登山步道的伦理,制定出一整套道德体系来。一部卷帙浩繁的巨著,如果只是教你要规规矩矩、正确行事,那根本不值一读。菲利普想知道,他该如何为人处世,他认为自己可以不受周围舆论的左右。
他似乎在哪本书里看过这样一个说法:一个人究竟是信奉柏拉图主义、亚里士多德主义、斯多葛主义或者享乐主义,都是天生使然。乔奇·亨利·刘易斯的人生经历(除了告诉你,哲学全是空谈)表明:每个哲学家的思想总是和他的为人处事密不可分,只要了解了哲学家本人,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揣摩到他的哲学。看来,好像并不是因为你按某种方式思维,所以才按某种方式行动;而是你天生按某种方式行动,所以才按某种方式思维。真理与此无关。所以根本没有所谓的真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哲学,过去的伟人炮制的复杂的系统观念,其实仅仅对作者本人才有效。
他看到世间并无善恶之分,无非是为了种种目的而存在。
凡是为社会谋利益的行为,都被称为善举,相反则是恶行。善与恶仅此而已。而罪恶是一种偏见,自由人都应该从中解脱出来。社会通过三种武器与个人展开竞争:法律、舆论和良知。前两者可以通过欺骗来满足,欺骗是弱者对抗强者唯一的利器,它的逻辑是,罪孽在于被发现,只要没被发现,诸事安稳就行了。但良知却是城门里的叛徒,它在每个人的心中为社会而战,并导致个人抛弃自我,为了社会的繁荣昌盛,毫不吝惜地牺牲自我。
理智与情感
可他心里明白,他那平静的表情,不过是一张不知不觉套在脸上的假面具,这就像彩蝶身上的保护色,相反,他为自己意志薄弱而感到惊讶。在他看来,他总为感情上每一次小小的波动所左右,仿佛风中的一片孤叶,一旦激情紧紧地攫住了他,他便显得柔弱无力。他完全丧失了自制力。只是表面上显得从容,因为许多能打动别人的事情,他却无动于衷。
梦中西班牙
他感到自己开始有所发现。他隐约觉得,世上还有比他崇尚的现实主义更好的东西,不过,那肯定不是脱离生活、软弱无力的理想主义。相反,它强烈,充满活力;生活中的欢乐、丑与美、卑鄙行径和英雄行为,它都悉数接纳。这依然是现实主义,不过是更高的现实主义。在这种现实主义里,事实在更鲜亮的荣光中熠熠生辉。
在看开头部分的时候,有些不知所云,倒不是看不懂内容,而是不知道这个菲利普的童年和“人性枷锁”有什么关系,只觉得作者对心理的洞察实在很准确。接着往下看才渐渐了悟,从个体折射出的共性。后面一直被对波斯地毯含义的好奇所驱动,期待作者能给出什么醍醐灌顶的箴言。但是并没有,“其实没什么特别,但又有些特别的力量”,人生不过是一条普通的波斯地毯。
甚至结局让我有些意料之外,好像一首铺垫很久的乐曲匆匆以几个音符结尾。但这就是菲利普的“开悟”吧?千帆阅尽后终于找到“自洽”的奇点。
另一个触动的部分在于菲利普学习艺术时的游学经历,“壮游”似乎确实在国外是个很普遍自然的现象,近乎是一门“必修课”,于我们却实在是有些奢侈的选项了。
前两天看到小红书一篇帖子,博主提问看到“听说读完这本书的人,都辞职了”这个书评,会想到什么书。评论里很多人提到了《月亮与六便士》和《刀锋》,“毛姆确实是当之无愧的上班劝退大师”、“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冲破世俗做了那个有灵魂的自己,那种子就是《月亮与六便士》。”才意识到,这本《人性的枷锁》也是毛姆的作品,有点意思。想把三部曲看完了,种草一本《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