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这本书时,我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主人公默尔索身上。我将自己代入到角色中以体会其心情和想法。对他的冷漠与无所谓,我竟觉得颇能理解,甚至厌恶其他人虚构出来的道德枷锁。母亲死了,那又怎样?几年时间没有近距离相处,最后一年几乎没见过面,即便是亲情,也容易变淡漠。更何况,人死不能复生,假惺惺地挤出几滴眼泪有什么意义?玛丽问默尔索爱不爱他,这个问题实在可笑至极,爱不爱有什么紧要,一个“爱”字难道能当饭吃?纠结于无意义的甜言蜜语未免有些愚蠢。默尔索偶然卷入朋友的情感纠纷,出于自保,意外枪杀了拿着刀子向他冲来的“敌人”。他在开枪杀死对方后,又对着该人的尸体补了四枪。就是这难以理解的四枪,把他送上了断头台。最后这四枪,以主人公当时混乱的状态来看,很可能是情绪的余波使他无意识地扣动扳机。站在他的角度,这一切基本都说得通。
我能理解他的所作所为和所思所想,是因为我的性格中也有极其冷漠的一面,这种冷漠天然而真实。事实上,没有人天生就能按世俗规则懂得感情是咋回事儿,懂感情需要后天培养。令我颇感悲哀的是,很多人只学了表面功夫,没有能力发现真实内心的冷漠与黑暗,他们更像是行尸走肉。
从少年时代起,我就尽可能坦诚地面对真实的内心,不懂感情就学,但不能弄虚作假。我记得初中曾被人推上校园讲台做演讲,主题是感恩老师。那是一次很糟糕的经历,我并不擅长演讲,上台后完全忘了词,也不记得咋走下台的,我只记得那是第一次当众喊口号式地说了“爱”字。在准备演讲的过程中,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从来不曾心怀感恩。窗外阳光明媚,但我的心冷冰冰。我很惭愧地哭了起来,然后决定脱离稿子演讲。我独自站在讲台上,面对着全校师生,思维非常混乱,甚至感到害怕,人们要逼我表现我内心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多么荒诞!于是,我只好用一个“爱”字草草收了尾。时至今日,我依然感到羞愧,因为这个字并不是心里话,真心话是我从来没把他们放在心上。
默尔索比我更坦诚,他依自己的本性行事,不像我这样试图伪装和狡辩。甚至面临死亡,他也不肯向世俗低头。在真诚做人这一方面,他算是个英雄。
第二次读这本书时,我站在了世俗道德的角度上来理解,检察官的推论完全合情合理。一个在母亲的葬礼上表现极度冷漠的人,确实可能对着死尸连开四枪(犹如鞭尸,简直惨无人道)。若不是故意为之,又怎会带枪到沙滩上散步,又怎会恰好在对方掏刀子时开枪杀人(伪装成正当防卫),又怎会在对方倒下后连补四枪。这一系列的看似偶然,似乎隐藏着某种必然。完全是因为作者以主人公默尔索的角度来表述整件事,我们才可能知道默尔索的真实想法。真相永远扑朔迷离,或许只有上帝才能揭示全部的真相。
这一次,我承认道德在社会中的广泛存在有其合理性。个体的一切行动,只要能自圆其说,都能得到某些人的同情。我们每个人的想法如此不同,倘若没个标准,那么杀人放火也可能值得同情。《三国演义》中曹操说,“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这话听起来真有道理,多少阴谋家因此将其奉为圭臬,心安理得地滥杀无辜。最近看林语堂的《武则天正传》,武则天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展开了数轮大屠杀,将唐王朝李家人杀得七零八落,几乎连根拔起。为了顺利当上女皇帝,她残忍地干掉几乎所有反对者。好一个“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如此残暴无道,许多后来者同情和理解她的所作所为,认为她是迫不得已而为之。野心家从来没有迫不得已,只有大杀四方铺出属于自己的一条路。
最近闹得轰轰烈烈的江歌妈妈诉刘暖曦侵犯其女儿生命权一案,社会上不少人同情刘暖曦,认为她不该负法律责任。江歌妈妈“网暴”她是欺人太甚,甚至质疑江歌妈妈可能存在骗捐(典型的人身攻击逻辑谬误)。这可真够双标,对刘暖曦不追究道德责任,却对江歌妈妈吹毛求疵。真相如何,恐怕只有上帝知道。但是刘暖曦做人到如此冷酷无情的地步,很难让人不去怀疑她心存为脱身而找个替死鬼的念头。基于刘暖曦的所作所为,我绝不可能同情她。
最近一次读这本书时,我发现这个短短的故事里有很多细节值得人们反复深究。世界上有很多罗生门式的事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不可能因为每个人都言之有理就失了自己的立场。
故事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原点: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不断认识自我,这个自我不会固定不变,而会动态发展。也许,这就是活着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