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主要内容回顾
假期第一天,一口气读完余华经典作品《活着》,福贵,小说的主人公,解放前是一百多亩地的地主家少爷。娶了米行老板的女儿,却是十足的纨绔放荡、吃喝嫖赌乐此不彼。直到有一天,把土地与房屋等家财都输尽,陡然步入悲惨苦难的一生开端。
气死了他亲爹,老婆被老丈人接回,带着母亲与一大女儿搬到茅屋,由地主变成佃户,租种着原先属于自己现在是别人家的五亩田地。然母亲病重,去城里请郎中时,遇到国民党抓壮丁,他被戏剧性的发配充军二年,在枪林弹雨和死人堆里都躺过。解放军打败国民军后,被俘得以释放。
回到家,母亲早已去世,老婆带着一儿一女在村里生活,大女儿也因一次生病发烧变成了聋哑人。后又遇上六十年代闹大饥荒,全国上下饿殍遍野,还差点把女儿送人。
经过一家人的苦心经营,生活终于有点起色,然好景不长,儿子在一次意外献血中,因抽血过多致死,老婆也得了无力症,身体一日不如一日,福贵把棺材都已备好。然她并没有死去,而是奇迹地慢慢好转起来。
女儿长到待嫁的年龄,愁女难嫁的他们没料到,竟还有一个城里的搬运工娶了她,婚后一家人过上了好一段本小说最高光的光景。
但,女儿在生孩子时不幸大出血突然离世。女婿用背篓带着刚出生的外孙一个人干活求生计,老婆在儿子、女儿双双离世后,不久也去世了,剩下他与女婿及外孙三代三人,勉强相互支持过日。
在一次搬运事故中,女婿直接被水泥板压死了,福贵一个人带着小外孙到农村生活,也因一次生病,外孙单独在家被黄豆给噎死...
他的亲人,就从他败光家产到文化大革命这四十年间一人接一个地离去,只剩下他独自和一头老牛,继续生活在广袤的田地间。
02 读到的历史观
读《活着》,让我强烈的感受到:以小人物的背影叙述了大时代的运动。作者是以福贵一个农村的普通人身份,经历了国共战争、土地革命、人民公社、大跃进炼钢铁、大饥荒、承包到户、文化大革命等中国解放前后近半个世纪重大的历史变迁。
没有一个人能逃脱这样的洪流,这是文学作品的历史观,也是故事的载体,让作品内在丰满,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
土地革命是建国解放中非常成功的运动,结束了二千多年土地所有权属,由地主与贵族所有,到国家所有、人民共有的改变。
这里也有一场戏剧性的二人命运的反转。输光了家产与土地的福贵,那一百多亩地的土地转到龙二身上,龙二没过几年地主的瘾,就遇到打地主分田地,因抗拒被枪毙了。如果当时福贵没有把家产输给龙二,那被拉出去枪毙的就是主人公福贵了。
人民公社运动,砸掉自家的锅,一起吃大食堂,实施集体主义共同劳动按需分配,实现了短暂的共产主义,但生产力不够发达的情况,共产主义只能是个理想国。
我的母亲经历过那个时期,她跟我讲过很多次关于挣工分、争先进。讲谁谁谁播种插秧是好能手,一天能挣几个工分,壮力一天算几分,老人小孩算几分。母亲得意之时也常讲她刚生完小孩,就把小孩背上背篓可以去挣一大堆工分类似事迹。
大饥荒这一段的故事相信是写实的,且不说1960年饿死多少人,三月无米不开锅是常态。为了抢挖到的一个地瓜,福贵与村邻大打出手,差点闹出人命,最后分两半不均,还被队长占去一部分。
老婆好不容易从娘家掰分到半小袋子米,为了不让别人盯上,把米放在胸脯中间,双手捧掇着回来,到家第一件事是关门锁栓,然后生火熬粥全家“饱餐”一顿。灶里飘起的烟立刻引来村坊邻居前来“过问”,甚至举家翻找粮食,剩下的却早被老婆又藏在两胸之间,队长把人打发走后,自己“求”了一小把米,手紧揣着在裤袋里像鸟儿一般愉快回家了,这一段写得着实精彩。
03 读到的文学性
国共战争时期的春生,在与主人公福贵在硝烟战场认识后,一路参与解放战争,当上了县长,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打为资产阶段反动派,被红卫兵批斗游行、拳打脚踢,最终不堪凌辱自杀身亡。
这段历史,我常常听母亲讲过,当时贴大字报、戴大斗笠批“牛鬼蛇神”,打倒反动派、资产阶段、走私派、地主与富农,举报有功、造反有理,上至党和国家领导人,下至黎民百姓。国家主席刘少奇、元帅彭德怀均在此运动中离世,期间的社会现象,在严歌苓小说《陆犯焉识》,后被张艺谋改编成电影《归来》中也体现得淋漓尽至。
当然在文学作品中有些情节是夸张的,比如少爷时期的福贵骄奢淫逸到何种程度,常去青楼嫖赌不说,自己不想走路,常常让他喜欢的妓女背着他,像马一样“骑”回家,路过其老丈人的米行,还要趾高气昂地请安打招呼,丈人脸都丢尽了但不敢发作。
前面有多疯狂,后面就有多凄惨,艺术的再创作,让作品产生强烈的前后视觉对比冲击。
另外,大炼钢铁时期,生产队把打烂的锅,放在汽油桶里,加上水来煮,每家出人轮流夜以继日添柴烧火,这荒唐至极的情景,我认为是超现实的夸张写法,强烈表达了作者对当时搞的大跃进思想、不切实际愚昧世风的讽刺。
03 读到“活”的意义
《活着》作品虽然以第一人称写出,但小说中对主人公心里活动、旁白评论的描述文字非常少,更多是他在淡淡地叙述自己的故事,很多至亲死去的情节描写得非常简短,似乎刻意让人感受不到故事的悲惨,而想透露出个人对命运的抗争精神,这就有点像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故事的主人公只有一个,就是老人,讲述就是他与命运的抗争史,这,我想是这部小说精神中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余华构造整个小说的过程,都离不开一个“死”、一个“惨”。故事开篇不久,福贵的爹就死了,随着大背景的叙事,其母亲、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都一个一个离世,还有战争中的中弹而亡的老全、替福贵当了地主被枪毙的龙二、参加了解放军当上县长被批斗自杀的春生。
而活到最后的只有他一个人,也点了小说的睛“活着”。
这个活有什么意义?主人公为什么在一次又一次悲惨的命运中,从来没有表现出去死的念头?
这个,我认为是作品的灵魂部分,作者只是以平静口吻讲述了,在一个动荡的黑暗历史中一个普遍人的人生境遇,他有意回避了“悲惨”,但通过刻意让主人公的全部亲人的死,来点醒“活着”的意义。
活就是一种精神,一种向上的、不屈的、不向命运与时代低头,最终还能坦然面对自己内心与头顶脚踏的天地的精神,这,才是真正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