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梗概与书籍摘要
费老在本书中提出的一个核心概念是差序格局,包括血缘和地缘的差序,是乡土社会的基本结构。这与中国几千年来的宗法制有着密切关系。它主要有如下4个特征:
①该格局里每个人以自己为中心。
②格局大小取决于自己的社会影响。
③差序格局随着时间地点而变化。
④波纹的远近表示关系的亲疏。
中国社会的自我主义、公私群己的相对性、人治社会、长老统治……都是这种差序格局的衍生品。
几组概念
私德
Q:为什么中国乡土社会存在着为家族利益损害他人、集体利益的现象?
A:因为私德清晰而公德模糊。站在圈子向内看,同心圆内的人可以利益共享、彼此成全,因此人们倾向于维护圈内的利益。
长老统治与教化权力
Q:差序格局与两者的关系?两者如何适应社会发展?
A:差序格局,体现在地缘上,下一代人学习的是上一代人的经验,这种记忆传承的粘性就导致了教化权力以及长老统治的出现。这是一种权威性的礼教——乡下人自主通过克己来迁就外在的秩序(阿波罗式维持秩序避免冲突的心理)。而由于时代变迁不可避免,因此常通过注释的方法来改变表面形式下的内容来维护长老统治——这使名与实的分离成为常态。
Q:为什么会自主克己?
A:因为以自我为中心,可以着手的也只有“己”。
乡土社会中的爱情
Q:家族为何比家庭更重要?
A:乡土社会的爱情不同于浮士德爱情。浮士德爱情是从异中加深了解碰撞火花,在求同中实现生命的意义。但乡土社会的男女结合是基于生育需要以及相互配合的事业需要,不求心灵上的接洽,更关照效率,效率排斥私情。因而乡下形成集合的是同性和同年龄的集团。家庭易受同性关系的影响——家族代替了家庭,囊括了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成为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是了解不是感情。
文字的非必要性
Q:为何?
A:源于时间的传承性与空间的封闭性。
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
Q:是什么导致了中西方“圈子”概念的不同?
A:差序格局中的团体,主要是根据熟人社会中的关系来界定。更多是一种熟悉后的一种隐形共识,由于不需要同意,也没有一个明确宣告的共识,所以加入圈子的各方都是基于自己对圈子的理解来选择加入的,这就导致加入同一圈子的各方利益可能各不相同。圈子是你主动加入的,所以你对圈子愿意放弃你的哪些权利也是你自己的主观意愿,圈子并不强制各方放弃自己的权利,所以也就不会有一个明确的义务约定。
在团体格局中,更多是陌生人社会,大家互相都不了解,所以只能根据共识来决定加入哪个团体,而共同利益一般就作为团体的建立共识。在团体建立时,会根据共同利益赋予团体达成共同利益所需的权利。而由于陌生人之间的不信任,也会同时划出团体权利的执行约束条件,即责任,义务,从而避免团体中的其他个体借着赋予团体的权利来损害个人利益。
这两种区别就导致差序格局根据各自理解组成的圈子天然具有了主次之分,小圈子相比大圈子利益更加紧密,继而因为小圈子而牺牲大圈子就是很顺其自然的事情。由于圈子加入的各方利益各不相同,所以各自对圈子的界定并不一样,自然行事风格会各不相同。
而在团体格局下大家都是基于同一共识加入的某个圈子,条件很明确,权利和义务也很明确,认可就加入,不认可就退出。由于责任和义务的存在,其他个人很难通过团体权利来牺牲其他人的个人权利,也不存在大小圈子一说。
商业
Q:为什么会出现专门贸易活动的街集?
A:由于乡村中血缘与地缘的合一,导致商业发展不便,为在血缘之外发展商业,有了专门场所。
无为政治
Q:是如何产生的?
A:首先谈及目的,是为了皇权自身的维持。如果中央奉行横暴权力,在天高皇帝远情况下必须把一切公事让渡给同意权力。中国传统乡土社会是小农经济为主体的,分工体系非常不发达,而分工体系正是同意权力的重要催化剂。因此中央很难长时间实行横暴权力,在乡土社会中,皇权成为了松弛、挂名的存在。
02
感想
这是一本社会学的书,涉及的是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色。费老从行为模式出发探寻其产生原因,再从乡土社会的思想根源解释一些具体的现象,向我们建构了一幅半个世纪以前广泛存在的中国传统社会的图景。
麻木、冷漠、自私,鲁迅在八十多年前如此形容那时的中国人,后人更称其为“国民劣根性”,仿佛这就是中国人的本性。在传统的乡土中国中,社群的建立与形成依靠的是血缘和地缘,不同村落与家族之间相对孤立和封闭,各自守着一亩三分地,“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是这种乡土哲学的所追求的最佳境界。然而在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城镇里,居住在周围的人基本上是没有联姻与血缘关系的,就像乡土社会中的“外村人”。中国传统道德提倡社群内部的团结互助,但对于“外村人”关心甚少。现代的社会分工使得家庭的轴心由纵向的亲子关系转为横向的夫妻关系,家庭小型化和独立化,血缘上的紧密性被削弱,地缘上的集中性不复存在。文化与地理是密不可分的,交通和通讯的不便造成了地理上的隔绝,是乡土社会所谓小圈子的最根本现实原因。我们现在所谴责的麻木与冷漠,实乃乡土文化中的排外习惯在社会工业化进程中所产生的负面效果,是时代的转变使我们的评判标准发生了变化。
在费孝通言明的“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由于乡土社会的地理局限性,其形成人际的网络范围也就有所局限;另外,维持乡土社会秩序依靠的是“规矩”和“道德”,即“长老权力”。然而在工业化的城镇中,由于传统大家庭结构的解体,“长老权力”被严重削弱,取而代之的是“同意权力”,即法律。其实我们可以发现,法律目前只能说是一种威慑力,知法犯法的行为层出不穷。看到过这么一种表述,大致意思是,在依然是农业社会的乡村,现行法律制度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建立起法治秩序,冲击了旧有道德和规矩的权威,同时给予了一些人不顺从者反抗“长老权力”的借口和武器,甚至扰乱了乡村原有的稳定秩序,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
诸如此类的问题是几千年来形成的乡土性与几十年来急速涌入的现代性碰撞所必然产生的结果,因此我认为,这本书最重要的意义就是让现代人可以理解并且以一个更为平和的心态去看待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更好地解决好中国的现代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