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读后感
《罪与罚》是我计划不久后就要阅读的书,它早在今年初就进入了我的书单,正好前段时间有朋友送我一本,于是我就提前开始了阅读计划。前后用时一个星期读完,感叹在炎炎夏日里阅读经典,真是一件酣畅快事!
长篇小说《罪与罚》是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鲁迅曾经评价道:“马克思的《资本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等,都不是暇末加咖啡,吸埃及烟卷之后所写的。”、“要将现在中国人的东西和外国的东西比较起来,像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对比起来,真是望尘莫及。”
小说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先前是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但是后来因为穷困辍学,租住在俄罗斯彼得堡某处公寓里面的一间狭小的房间内,他自尊心极强,整天抑郁寡欢、焦虑敏感、虚弱无力的的度日,经常让人怀疑其精神失常、病入膏肓,尤其在他谋杀放高利贷的老太婆阿廖娜和她的无辜妹妹莉扎薇塔之后,他的状况变得更糟。另一方面,在他那冷酷无情、麻木不仁的外表下或者此部分的人性之外,又是非常慷慨、善良的人道主义者,他为见义勇为,打抱不平,常为苦难之人慷慨解囊,哪怕自己连饭都吃不上。这典型的人性冰与火的一体两面,可怕又迷人。
他为什么要谋杀?这自然缘于他的荒谬理论。他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低级的人也就是平凡的人,也就是说,可以称之为仅仅是繁衍同类的材料;另一类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也就是具有天赋和才干,能在自己所处的社会里提出新见解的人。他认为第一类人必须俯首帖耳,而第二类人(可以)全部违规犯法,是破坏或者倾向于破坏的分子,这根据他的能力而定。因此,他认为,如果总的目标是好的,那么干一两件坏事也是没有什么不可以的,用(干)一件坏事换来(干)一百件好事,那么也是可以发生或者被允许的。以让他神魂颠倒的偶像拿破仑为例,在他看来,很多天才人物根本不把一两件坏事放在眼中,而是毫不犹豫地跨过去。
自然,他也把自己归类于第一类人,在某些个时期,他对自己是天才的判断坚信不疑。他坚信,他杀死的那个对任何人都没有益处的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是一个喜欢吸穷人鲜血的吸血鬼,并不能称之为人,而是一只可恶的、十分有害的虱子。他认为,他杀死她其实是在为人们造福,如果他(这种行为)不受到尊敬,那么怎么去理解那些对人们用炸弹轰炸、正规围剿的杀人方式为什么反倒更受人尊敬?
而且,他还进一步认为,杀了她,那么其他数十宗罪都可以因此赎清,因此这宗谋杀根本不算罪行。如果还有什么觉得不可接受的,他认为他只需在以后用无数的好事来弥补就好了,这是他的心声。
这种不问性质只侧重数字上的善恶交换,即通过以私人报复的方式取代法律尤其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复仇替代,不仅让他没有产生丝毫诧异、困惑和悔过,反而会让他获得某些天生的正义感,仿佛是替天行道,是不得不做的事(这里自然联想到中国的武侠小说)。
可是矛盾的是,他能够创造上述理论,却做不到毫不犹豫地跨越障碍,因为他始终是痛苦不堪,在他干完坏事尤其是谋杀他人之后。他忧心忡忡,一边想着去投案自首,一边又不断的去挑衅别人尤其是侦查员对他的种种怀疑,闯关心态严重,侥幸心理时刻在作祟。
最后,经过自己复杂的心理斗争和亲友的劝说之后(到最后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罪行,只是真正在乎他的人也都不敢挑明此事,另外,由于他的事前预谋、事中表现甚至是某些运气使然,也的确让侦查员对他杀人没有发现十足的证据),他逐渐悔过,做到了他对妹妹说过的力争做一个敢作敢当、襟怀坦白的君子的承诺,投案自首。鉴于他主动投案自首以及某些可以减刑的因素,最终他被判在西伯利亚服二类苦役(在要塞劳动),刑期七年。
在服刑期间,索尼娅(索尼娅虽然是妓女,那是因苦难生活所迫,在书中却代表着圣洁与救赎,颇具象征性。索尼娅在得知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后,鼓励他:“去承认你的罪过,上帝就会给你新生了。”“以受苦去赎你的罪吧。”)全力支持他,照顾好他的家人,跟随拉斯柯尔尼科夫一起到西伯利亚,并经常看望他,让无神论者拉斯柯尔尼科夫最终走上了相信上帝的信仰之路,宗教信仰使他获得内心的平静,让他的生命找到慰藉和依靠,使他有了重新生活的理由。她逐渐使他复活,并使他产生了他之前的行为(主要指谋杀等堕落行为)都是某种身外的、奇怪的事情的感觉,甚至好像不是他亲身经历的事情,仿佛与他无关。后来他也感觉到,生活已经代替了思辨,因此思想意识必须完全另起炉灶。
他受革命的思想影响也为了想当不平凡的人而杀人,构成了“罪”;其后,通过良心谴责构成对他真正的“罚”(刑期只有七年);最后他在索尼娅身上慢慢获得了爱并因为她而逐渐获得信仰,完成了从罪到罚到救赎的全过程。于是,他开始慢慢获得新生。
百度了一下本书的创作背景,作者陀思妥耶夫斯基身处的19世纪是个没落的世纪。在那样一个充斥着杀戮和暴力革命的堕落的时代,人们怀疑一切定论、天生贵贱、王权、信仰。尼采一声“上帝死了”,宣告了非理性时代的终结。虽然人类最终从上帝的束缚中挣脱出来,获得了绝对的自由,但是同时也陷入了虚无主义的泥沼。书中各派人物尤其那些年轻人们的一场场空洞宏大、骄傲自负、矛盾荒谬的雄辩或争论就能表明,他们都可以是或是已经是某些奇怪理论的创造者,认为可以为所欲为,却不知在向往绝对自由的路上,已然陷入了又一个深渊。
作者认为一切以暴力抗恶的做法都不足取,因为人无法逃避内心的惩罚,在毁灭他人的同时也毁灭了自身。读完本书,让人感叹,法律和真理,必须无条件地被遵守或信仰,没人能是规则的破坏者。由于法的阶级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约束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等基本特征决定,势必会带来某些牺牲,如果你认为恶法非法,采用暴力抗恶的方式也实属欠妥,在如今社会,也更要注意方式方法。
在这里,再次想到法治的重要性。正如罗翔老师所说,法治在哲学王面前只能是一个次优选项,但是往往就是这个次优选择,却可以避免最坏结果的发生,毕竟哲学王的完美统治不具有现实可能性。当我们出于内心,情愿、乐于被法律所规制,原意遵守它,才能有继续讨论法治并实现法治的一个基础。
最后,说点题外话,让目光回到小说主人公的性格特征上,联想到现在人们抑郁症高发,首先,不容质疑的是,这会影响到情绪管理,无法稳定和激活情绪价值,更有甚者会影响到生命健康,现代人的精神及身体健康问题都不容小觑。但是越来越觉得,人毕竟是社群动物,只有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才能激发一定的社会价值,才能更乐观开朗的迎接每一个日出。因为,马克思早已说过:“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