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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3-03-26 08:18:21归属于名著读后感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

这本书是在做兼职的时候看完的,朋友推荐的书,说这是她最喜欢的长篇小说。这是完整读完毛姆的第一本书,另外一本更出名的可能是《月亮与六便士》。

毛姆一生创作了大量不同类型的作品,有长短篇小说,戏剧,游记,随笔。他也是一个世界旅行家,曾经在19世纪20年代来到中国,写了游记《在中国的屏风上》(1922),并以中国香港为背景写了一部长篇小说《面纱》(1925),之后又去拉丁美洲与印度。

毛姆出生在法国,大部分作品是在二战期间创作出来的。在序言中,法国自然主义的创作手法吸引了我的注意。


“自然主义忽略典型人物的创造,只追求人物的气质特点和精神心理,这和现实主义原则大相径庭;自然主义文学淡化情节,不追求戏剧性的曲折变化,追求“没有波折”的境界,只向读者提供生活的记录,这也是违背现实主义原则的。自然主义文学对社会异化现象的感知的深度是现实主义文学无法企及的,这一点深刻的影响了20世纪的现代文学。”

正如《刀锋》里面的人物,每个人的性格特征不全是这个时代的典型,理性和追求在生活中自然变化,内容跟传记和纪录片一样有着真实的情节,没有特意营造狗血剧情,自然发展,这对于读者来说更接近生活,看起来甚至觉得可以”抄作业“,把自己作为一个旁观者扔在社会观察和体验,不随大流波动,那些异样的东西总能触碰到你的身体,深切地感知挖掘里面的东西。

不想谈道理和意义,谈谈当下的所见所闻,聊一聊读完这本书,某些留下笔记的地方。

PART02


首先登场的是艾略特,第一部分前四章基本是在介绍艾略特外貌性格为人,

个子高高,举止优雅,浓密略带卷曲的黑发中掺了一些银丝,他有堂堂仪表,穿着十分讲究,生活用品和衣服鞋帽都是专卖店的奢侈品牌,他博雅,彬彬有礼,办事周全,极度热爱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人缘好,脑子聪明,跳舞棒,网球打得好,枪法准,善于搞气氛,是达官贵人宴会上的一个宝,大方殷勤。

当然也是一个势利眼,而且是个厚脸皮的大势利眼。对别人的冷言冷语和断然拒绝,他都能容忍,不予理睬。为了赴一个他想要参加的宴会,或是想要结识一位大名鼎鼎却脾气暴躁的老寡妇,他可以吞下任何羞辱,死乞白赖地去恳求。他不屈不挠。在找好目标后,他会不懈地追逐,就像一个植物猎人为寻找罕见的异种兰花而不顾洪水、地震、热病和怀有敌意的土著人那样。

艾略特对名利的追求,有一种孩子般的纯粹。说到小孩,有一个被小孩的纯粹和勇气触动的瞬间。

那是一个大概4岁的孩子在公园玩,他希望加入别的孩子队伍里,他过去主动问别人“我能和你们玩吗”,那个孩子直接回复“不可以”,他没有继续纠缠,接着又去问别的小朋友能不能一起玩。

听着孩子们的对话,觉得TA们太酷了,直接问,直接拒绝,不需要理由!失败了也无所谓,继续问,没害怕失败。

我们长大之后多是扭扭捏捏,患得患失,不敢(或者说不能)说出自己内心真实感受和想法。小孩子则单纯得多,不想和你玩就直接拒绝,不用考虑别人的感受,多酷啊!

艾略特死皮赖脸地追求那些他想得到的东西,他没有伤害别人,不虚伪,不掩饰自己的势利眼,真是纯势利。

“1914年一战爆发,他参加救护队,在巴黎红十字会有了一个职位。那个时候,他已很富有,对要人举办的慈善活动,他慷慨捐助。他总是乐于用自己的博雅知识和组织才能,来支持那些为募捐而举办的盛大集会。他成为了巴黎两个最高贵俱乐部的会员。他是法国名媛贵妇口中常提起的“那个好艾略特”。他终于功成名就了。”

之前的交往中,艾略特并没有把作者放在眼里,见面只是热情握手,没有进一步交往的意思,但在作者一部剧本意外获得令人瞩目的成功后,艾略特对作者的态度发生了改变。

想想自己是一个势利的人吗?势利不只是物质上的,也是精神上的。

在格尔木认识几个朋友,我们谈及“是什么令我们走到一起,才认识几天我们就可以无话不谈的时候,她说到“互相利用”这个词,她说这就是势利的一种,不只是金钱利害方面的,比如对方分享的东西对你的认知有没有价值,有没有让你心灵为之一震。

人与人的关系都可以说是以各种互相利用为起点的,“互相利用”可以是价值观的吻合,可以一起搞事情的,可以是令你有所收获,精神上有共鸣的,也可以是为你带来人脉和钱途的,包括绝大部分父母的爱,也是有前提的。

艾略特每天都有应酬,想想已经感到窒息。我每次参加完聚会都要独处一段时间才能恢复元气。我会想热衷上流社会社交的他们这样处在喧嚣奢华的聚会中,真的会开心吗?在喧嚣过后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会感到孤独吗?

答案是肯定的,就在艾略特去世时给出了答案,依附于身外物取得的快乐,是短暂的和会有失望的时候。


PART03

作者对艾略特的描述,几乎没有单方面的贬义,说他势利造作,但又真诚善良,说他卑鄙恶劣,又乐于助人慷慨热情。

他热心为拉里介绍工作,在侄女伊莎贝尔一家破产的时候,给予她们房子住,去世后,大部分遗产留给了伊莎贝尔。这个人物很丰满多面。

“自从我病倒以后,打电话询问我病况的还不到十个人,这一个星期以来,只有一个人拿了一束不起眼的花来看我。我为他们做了我能做的一切。他们吃我的饭,喝我的酒。我为他们跑腿办事。替他们安排宴会。我挖空心思地为他们着想。可到头来我得到了什么呢?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在乎我的死活。噢,这世道真是太残忍了。”他说着哭了起来,大滴的泪珠顺着他枯槁的脸颊淌下来,“我真希望我一直待在美国就好了。”

这是艾略特病倒时发出的感叹,这就是所谓的酒肉朋友,有吃有喝的时候勾肩搭背称兄道弟,大难临头各自飞,势利了这一辈子的人,难道连这个都不懂吗?他是真单纯。

晚年的艾略特抱着重病,却仍然硬撑着追求社交生活,就像一个快要死去的演员,脸上涂了油彩出现在舞台上时,会暂时忘记了他的病痛一样,艾略特用他惯有的自信,扮演着他彬彬有礼的侍臣角色。

这里有种被别人按着人中还要说“扶我起来,我还能社交”的即视感。

在艾略特快要去世的时候,社交的世界与他渐行渐远。一些重要的社交活动特意不请他,以此来羞辱他。可见,上流社会的世界,感情分文不值。要是他能脱离这些失望感和孤零感还好,能让我佩服这样势利惯的人能够及时抽身,享受自己最后的快乐。但实际上并没有,没有了社交和人的虚假奉承,艾略特无比绝望和空虚,他觉得社会交际是他的命根子,宴会与他休戚相关,哪一家请客没有他,就是对他的冒犯,一个人待在家里便是一种耻辱。

他说他的墓志铭会写上一句“我总是出入于欧洲的上流社会”,我差点笑死,多么没有自我的一个人啊,追求的全是外在的东西,内心的空洞比宇宙还大。

不管是走过很多的路,读过很多的书或者是赚很多的钱,都一样是在世间修行。如果从人生的过程来说,不把最后的结果当成结局,艾略特的一生足够丰富多彩了,可惜是他太不知足了,什么都想要,快乐了一辈子,最后凄惨一会儿怎么了?

本来艾略特这种人的生活是我以往没有体会过的,感觉离我很远,看得不知道给些什么样的反应。看多几次又发现很有趣。对比拉里的生活,不就是我现在和过去所经历和追求的吗,反而觉得很熟悉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对我来说,艾略特才是这本书的主角。

艾略特在这本书里的戏份快要比拉里还多了,大概是为了让两者形成鲜明的对比吧。

PART04

第一部第五章男女主角隆重登场,作者与伊莎贝尔和拉里在一个饭局上第一次见面。

女主角伊莎贝尔是位高挑个儿的姑娘,一张椭圆形的脸庞,直直的鼻梁,一双动人的眼睛,丰满的嘴唇,她人长得漂亮,虽说有点儿胖,这大概同她的年龄有关,等再长大点儿,她便会变得苗条了。尽管她的手显得有点儿胖,可很好看,她穿着短裙的腿也稍显粗。她的皮肤白皙滑腻,由于方才的运动和回来路上开着敞篷车,脸蛋儿红红的。她浑身焕发着光彩和活力。她健康的体态、快乐调皮的神气、全身洋溢着的幸福感,都令人感到激奋和陶醉。


这段描述实在难令人满意,全是男性视角下的女性形象,哪里胖,哪里粗,哪里细,哪里大,皮肤要白要滑。多少男人大腹便便也好意思昂首挺胸出门,衣服撑爆了也没想着减肥,完全没有容貌焦虑这回事。

男主角拉里看上去非常年轻,个头和艾略特差不多,不到一米八,清瘦,四肢稍显长。他是那种挺讨人喜欢的男孩,算不上漂亮、出众,可长得也不俗气,比较腼腆。他的手细长,不但好看,同时显得很有力。他身材苗条,但并不显得文弱;相反,可以说他是那种结实、颇有耐久力的小伙。一张晒得黧黑的脸(要不是晒黑的话,会显得他脸上没有血色)在安静时显得很庄重,他的五官虽说端正,却并不出众。他的颧骨较高,太阳穴处有点儿凹了进去。深褐色的头发有些微微的鬈曲。他的眼睛比它们实际上要显得大,因为它们深深地陷在眼窝里,而且眼睫毛又密又长。他的眼睛很特别,不是像伊莎贝尔和她的母亲、舅舅那样的深栗色,而是特别的黑,使他的虹膜和瞳孔看上去成了一个颜色,这样便给予它们一种特别的强度。他举止间有一种自然、迷人的优雅。

进门后很少说话,但那安然的神情似乎以一种奇怪的方式参加了这场谈话。


庄重,自然、迷人,优雅,安然这几个形容拉里的词就不简单。


作者从别人的口中得知,在战争中拉里的战友为救他而牺牲,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开始追问生命和人存在的意义。

当时的背景是美国为代表的西方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欧洲的文明受到战争的冲击逐渐没落,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人成了一只棋子。,经济要发展,有头脑的人会借鉴历史的经验,为什么要重蹈覆辙呢。

拉里参军回来一年多没工作,在周围的人看来,他是无所事事的,都觉得他应该好好找份工作,艾略特为他介绍了很多好工作,他都拒绝了。他一直在寻找心中的答案,他没有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他不介意犯错和走弯路,说不定,在那些少有人走的弯路里有一些风景正是自己所追求的呢。


他和伊莎贝尔说要去巴黎,但也没说去哪里做什么,就说是去游荡,伊莎贝尔答应等他两年。两年过去了,他们在巴黎重逢,伊莎贝尔和拉里商量什么时候回美国,拉里犹豫了,因为他还没有找到内心想要的东西。他想过和伊莎贝尔结婚,就用他那每年3000元美金的利息一起生活,伊莎贝尔听到都懵了。


拉里对伊莎贝尔说“去年十月,我就是这样游遍了意大利。我玩得很开心。靠着这每年的三千美元,我们可以游遍全世界。”

伊莎贝尔怎么也想不明白这该怎么生活,而我只想说“兄弟,我可太懂你了。”

伊莎贝尔劝他回美国,好好找份工作,参加到祖国的建设中去,从事世界上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她说一个人应该工作,不然来到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意义呢?只有工作,才能为造福社会贡献出一份力量。

拉里说“我不能,亲爱的。那对我来说,就意味着死,意味着我出卖了自己的灵魂。”

哈哈我要笑死了,这么喜欢工作,伊莎贝尔是个浙江人吧(不是

大部分人都觉得拉里是一个奇葩,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而我却觉得拉里的选择才是正常的,毕竟当下的我和拉里实在是太相似了,要不我就直接抄作业吧。不同的是,拉里有一笔固定收益,足够他日常花销。到后来,他觉得金钱是负担,把所有钱捐了出去,我惊喜道终于可以和拉里平起平坐了。

体会过追求自我的精神快乐的人怎么可割能舍得了,这些人可以平静地坚持着自己,正如杨绛说的: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伊莎贝尔不可能和一个没有工作的人靠着利息生活,最后两个人和平分手。这么和平的分手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一首《体面》送给两位。伊莎贝尔是理性2克制,她清楚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两个人获得快乐的方式不一样。

实际上也不影响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前提是两个人经济和精神独立,这样不必做什么都在一起,但又相爱着,这实在是太美好了。


接下来我以为会出现什么抓马剧情,事实上并没有,也恰恰符合了自然主义文学的创作手法,顺其自然,不刻意写一些戏剧性的剧情。后面拉里的际遇对我来说有点抓马了,但也还好,三观保住了。


“我能看出伊莎贝尔为什么被他吸引住了。她的目光不时地落到他身上,我在她的眼神里不仅看到了爱,也看到一种由衷的喜欢。每当他们俩的目光相遇,在他的眼里则满是动人的柔情。再也没有什么比看到一对年轻恋人的相爱更感人的了。”这是男女主角刚出场的一幕,追求自我的拉里会被人欣赏和爱慕,要是拉里是女性呢,没准就只会被说”回家结婚生子吧。“

PART05

在故事的最后,毛姆写道:所有我关注的人物皆各得其所,埃利奥特名声显赫;伊莎贝尔在一个活跃而高雅的社交圈里有了稳固的地位,支撑她的是殷实的财富;格雷则重返朝九晚六的公司生涯,其职业稳定且利润丰厚;苏珊娜·鲁维耶有了安全感;索菲得到了死亡;而拉里获得的是快乐。

最近接触的书都和印度相关,从《瑜伽经》《瑜伽师地论》《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臣服实验》,这些书大部分还看不懂,没想到《刀锋》这本也和奥义书相关,难道个人修行的终点是在印度?

随缘吧,去经历,去犯错,去当个奇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