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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

旌旗读后感发表于2023-01-07 08:56:44归属于读书笔记本文已影响手机版

《尘埃落定》读后感
 

       书看完了,又看了作者的获奖感言,作者写了窗外的白桦林,写了白桦林的一年四季,我似乎看到了作者每日在窗前写作发呆的场景,我也不由得想起自己上学时窗外的树叶,那是几片杨树的叶子在窗户玻璃上反射的影子,我看着光秃秃的小枝鼓出了饱满的芽,又抽出了嫩绿的新叶,叶子渐渐的强壮起来,颜色又渐渐的变黄,我看着它在风中摇摆,浅浅的颜色,淡淡的反光,框在老旧的方格窗框里,如同一幅会动的画,让我如痴如醉。

        好些年不曾有这样静静的观看窗外的景色了,窗外的绿叶已经远的看不到了,窗外的楼房也看不出四季的变化,每天面对着电脑里纷繁的信息,找不到一点大自然的生气。

       书里的傻子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抬头看天,看天上的云,听门外的鸟叫,我以前也有这样的爱好,这些人们习以为常的景色常常让我莫名的感动,似乎看到这些就可以感受到生命的意义,就可以知道明天的方向。也许我只是想和大自然走的更近一点。

       故事以一个傻子的视角来讲述,如同时光的流淌一样自然,你可以感觉到时间的流逝但偏偏又没有详细的时间,一天似乎是在一次发呆中就度过了,一天又似乎可以发生很多事情,一次寻常的土司之间的争斗引来了一个会念诗的军官,闭目沉思的军官和焦急的土司形成了一个滑稽的对比,似乎在述说一个理想主义者和现实的格格不入,这个军官引入了罂粟,引入了现代化的枪炮,改变了土司之间的关系,也改变了傻子的生活。再次见到这个军官时,他已经因为不想打共产党而不能做官,再也没有闭目写诗的惬意,却可以看到他在人际之间的游刃有余,虽然也有在乱世中的无助,但他显然是有智慧的。他是因为反对和共产党打仗而不能做官,但不了解的解放军却认为这样的人是对社会最大的危害,多么讽刺。

        傻子记事是从侍女卓玛开始的,卓玛是傻子性的启蒙人,但她最终还是离开了主人去追寻自己的生活了,傻子看到卓玛婚后的变化,从一个芬芳、明亮的女子到一个低着头的奴隶,完全没了以往光彩照人的样子,傻子问自己的阿妈,卓玛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子,阿妈说,这就是她的命。这样的卓玛在被傻子带去北地做厨娘后又显示出她作为一个人的能力,她管理着所有侍女,张罗着各种活动,似乎没有可以难倒她的,她的生命因为傻子似乎又焕发了新的生机,和管家的关系和丈夫银匠的关系也显示着她的感情,她的需求,这样看得清现实、分得清轻重,拿得起事的女子却差点成了一个抬不起头、失去颜色的奴隶,可见在大环境面前单个的人是多么的难以成为真实的自己。

       说到和傻子相关的女人不得不说他的妻子塔娜,一个公认最美的女人。但她似乎只从母亲那里学会了把自己的美貌当做武器,把男人当做俘虏,把生育当做工具,这样的女人除了有一副漂亮的皮囊之外,你很难发现她的可爱之处,但就是这样的女人却可以在傻子的世界进进出出。她把一切都归因于自己的美丽,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问题,或许这就是迷失在了自己的美丽里的人吧,她那样的有恃无恐,却在想要孩子的时候失去了生育的能力,面对诱惑的时候再次利用自己的美貌,但却惊讶的发现美貌并不是总能成功,她亲手毁掉了自己的人生,或许在她的认知里除了知道自己的美貌之外对其他并不关心,这大概就是她的悲哀吧。

       让傻子有印象的女人有四个,一个是同样叫卓玛的女人,和傻子有了一次露水的姻缘后她嫁人了,而另一个同样叫塔娜的侍女却把侍女两个字刻在了骨子里,最后因为一盒首饰而留在了碉堡一样的阁楼里,或许这就是失去了美貌的傻子的妻子的本来面目吧,真是像个寓言故事。

       另一个让人记忆深刻的就是傻子的哥哥了,从因为弟弟是傻子而对弟弟呵护,到觉得弟弟并不傻而开始心怀芥蒂,再到处处和弟弟和家里人作对,似乎在描写一个以别人为标杆的人的迷失,是啊,傻子无论怎么傻都是忠于自己的感受、忠于自己的思考的,而哥哥却处处在表现,在显示自己的聪明,在展示着自己的优越感,一个忘记思考,只想达到父亲的要求,只想比弟弟强的人,注定了失去自我,失去生命。他的死似乎是冤的,但是就算没死结果也好不到哪去,这样好斗的人,终归是要灭亡的,这样的人大概就是生活中的大多数吧。

      傻子的父亲作为现任的土司,自然是爱自己的儿子的,但他对权力的痴迷,对金钱的贪婪,对未来的无知,甚至因权力而发生的疯狂,都是让人映像深刻的。似乎代表着原来的秩序,有属于自己的智慧,但也有些迂腐。就像对古老的土司制度的预言,从强大到似乎要消亡到稳稳的持续,再到最后的轰然倒塌,多么神奇的存在。

       故事中的每个人都似乎在说明什么,但又毫不突兀。傻子最后说,自己的出生就是为了看到土司的消失,让自己生在其中却又不能完全融入,这就是他生命的意义,事实上,这不是他的生命的意义,是这本书的意义。

这样的故事真是完美的故事,它简单却又有血有肉,它在讲道理,却不让人厌烦,傻子才能置身事外,傻子才能不被太多的欲望左右,这样的主角真是神来之笔!

       当我回忆整个故事的时候,我才发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自己,不知道自己怎样被环境影响,不知道自己怎样被欲望影响,不知道怎样看清自己,更不知道怎样看清周围的环境,我渐渐的觉得一定要去写一些故事,这样才能用上帝的视角去看自己看别人,这样才有动力去了解自己不曾在意的周围的一切,才能更清楚的认识自己。越来越觉得自己是多么的愚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