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不再认为梅诗金公爵这个人物
仅仅是为了揭露和批判社会罪恶而存在,
也不再认为“白痴”必定带来幸福。
这本书其实上个月就读完了,却一直无法落笔写出一篇读书笔记。
其实每次读完陀翁的大部头,都有如此感受:总觉得有千头万绪在心头绕,有千言万语卡在喉咙说不出;总觉得还需要时间让这些东西沉淀,有种再想想便能通透的错觉。
之所以说是错觉,是因为陀翁的长篇小说就像是开启了一个真实的世界——
在这个世界上,各种矛盾、挣扎的人物登场,各种复杂、混沌的事件发生,其中蕴含着对各种问题的思考与讨论,而这些问题本身都是难有确凿答案的。
真正伟大的长篇小说或许都是如此吧?
正如红学家们对《红楼梦》角度各异却皆有道理的阐释,我很难归纳出这本《白痴》的写作主旨。
梅诗金公爵所说的「对杀人者处以死刑,是比罪行本身不知要重多少倍的惩罚」是否成立?
罗果仁燃烧自己般的疯狂究竟是不是爱?
娜斯塔霞这样被侮辱和伤害的人该复仇还是该放下,又如何能放下?
伊波利特这样久病将亡之人,是否有自杀的权力和自由?
加甫里拉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普通人该如何自处?
伊沃尔金将军以谎言编织的人生是否也算一种可被接受活法?
小说家笔下的人物往往是现实人物的浓缩,这种典型的个性才是真实的反映,那么像瓦尔瓦拉这样各方面都平平无奇的普通人,是否值得作家花笔墨来书写?平凡性与真实性是否矛盾?
从每个人物的侧写中,都能提炼出深刻的主题,而每个主题都能展开成洋洋洒洒的文章。
陀翁在书中提出的这许多问题和对它们的思考都极为有趣,但我自认没有能力谈论每个问题,因此请允许我接下来聚焦在梅诗金公爵这个人物身上,尝试讨论他身上的复杂属性。
梅诗金公爵是一个天真正直、不谙世故的青年。他曾因癫痫而失去记忆、浑浑噩噩,疾病治愈回国后又总显露出一份不合时宜的耿直和真诚,因此被人叫作“白痴”。
他具有水晶般剔透的心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常常能从一个撇开世俗约束的视角看穿复杂的人心,也看透事情的真相。尽管他在社交场合往往显得格格不入,最终却总能以他的真挚情感和人格魅力让人们喜欢他、尊敬他。
梅诗金公爵的“白痴”属性似乎在不断拯救身边之人,以自己的宽容和悲悯引导他人反思自身、积极向善。这让我想起高一时写的一篇作文《“白痴”是福》,那时的我未曾读过陀翁,却意外地跨越时空与梅诗金公爵产生共鸣。我将全文摘录如下:
「常听到有人用“白痴”骂人,也常看到被骂作“白痴”的人的愤怒神态。当然,被骂的人不全是白痴,而骂人的人也不清楚他们所骂的人是不是白痴。总之,作为结果,“白痴”一词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贬义形象。
没有人——“正常”的人,愿意被骂成白痴,于是——
为了避免被骂成白痴,不聪明的要学会装聪明,而聪明的人就要装得更聪明。于是,世上有了虚伪这种东西——依旧真诚的,就只剩极少数的那些连虚伪也做不到的“白痴”了。
为了避免被骂成白痴,做不好事的便不做事,而会做事的人也只做简单的事。于是,世上有了懒惰这种东西——依旧勤劳的,就只剩极少数的那些傻到只知勤勤恳恳工作的“白痴”了。
为了避免被骂成白痴,人们不希望别人越来越聪明。因此,博学的人在传授知识时有所隐瞒,而无知的人则竭尽所能地伪造假知识。于是,世上有了欺骗这种东西——依旧诚实的,只剩极少数的那些单纯的不知欺骗为何物的“白痴”了。
为了避免被骂成白痴,人们决心不再与被骂作白痴的人为伍,更不愿帮助他们。本就没什么正义感的,看到欺侮弱者的事便拂袖而过,而本是有正义感的人,也只是背过身去擦干那几滴怜悯的泪。于是,世上有了冷漠这种东西——依旧热心的,就只剩极少数的那些信奉舍己为人的“白痴”了。
为了避免被骂成白痴,我们要让别人显得比自己更傻。不够厉害的用言语诽谤同僚,而够厉害的就捏造证据中伤他人。于是,世上就有了阴险这种东西——依旧磊落的,就只剩极少数的那些连诬陷这么简单的方法都想不到的“白痴”了。
为了避免被骂成白痴,人们成日提防他人,提心吊胆,惶惶终日。开朗的人日渐少语,平素就寡言的就只剩沉默。于是,世上有了忧郁这种东西——依旧快乐的,就只剩极少数的那些心胸宽广、不知所畏的“白痴”了。
这样看来,“白痴”才是福啊!至少,“白痴”能够避开这世间的邪恶与纷扰,能够永葆美丽、快乐与善良。
渐渐地,“白痴”一词在我心中的贬义形象褪去了,我竟发现真实的它与幸福如此相似。」
在书的前半部分,公爵几乎是以绝对正面的形象出现的,“白痴”这个词也随着故事的发展几乎成为读者心目中的褒义词,我也几乎要同意夏仲翼老师在“总序”中对《白痴》的概括性总结:
「《白痴》是一部色彩斑斓的长篇小说,探讨了“罪恶与圣洁”的题目,在一个由伪善虚假织成的罗网里,一旦有人捅破那层薄薄的遮掩,这妖魔化的世界便不成体统……一切都是颠倒的:善良成了白痴,仁爱变成无用,狂暴显示为力量,怯懦装扮成理性,美命定了要被践踏和毁灭,恶却愈加肆无忌惮、扰乱一切……作家以强烈的激情揭示了当时俄国社会的腐朽和道德丧尽的世象。梅诗金公爵像一面镜子,返照出腐败的群象。」
但当我读完全书,却不再认为陀翁的写作目的如此单纯,不再认为梅诗金公爵这个人物仅仅是为了揭露和批判社会罪恶而存在,也不再认为“白痴”必定带来幸福。
正如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都有其双面性——娜斯塔霞的正面是果敢、反面是疯狂,阿格拉雅的正面是正直、反面是骄傲,叶班契娜将军夫人的正面是热情、反面是鲁莽,别列杰夫的正面是尽职尽责、反面是趋炎附势——梅诗金公爵也是复杂的,不能简单以脸谱化的好或坏来界定。
他的真诚无私无疑是优良品质,但他性格中与社会脱节、妄图无差别地爱世人的部分,却可能酿成悲剧。
公爵在怜悯中答应与娜斯塔霞结婚,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拯救有自毁倾向的娜斯塔霞,却因此惹得阿格拉雅伤心。对不谙世事的公爵来说,结婚只是一个用于挽救生命的工具,不代表爱情,也不代表厮守的承诺。因此他可以答应娜斯塔霞结婚的同时,希望获得阿格拉雅不变的爱情。但是,对任何一个在社会中正常长大的人(比如阿格拉雅)来说,结婚都意义重大,婚姻是与爱情和忠诚深度捆绑在一起的,相爱之人与他人结婚绝对是致命的伤害。
公爵明明早已在直觉中感受到罗果仁的杀意,却每每都觉得自己不该以恶意揣度他人,因而懊恼地说服自己信任罗果仁。最终直觉应验,娜斯塔霞惨死,公爵只能在震惊中徒然无助,而即使在这时,他也还是继续给予罗果仁爱和包容。最终这种内心的矛盾撕碎了公爵,「一种前所未有的感受以无限的哀伤啮蚀着他的心」。
这个结局令我深思。
人一定程度的自私、偏见和社会化,或许不是坏事。
如耶稣般普世的爱,在我们这个人际关系有差格远近的社会中,是行不通的。平等地爱一切邻人,其实是对真正亲近之人的不公平,会造成真真切切的伤害。尤其是在自己力不能及的情况下,追求拯救每一个人,往往反而导致最糟糕的后果。
在此意义上,博爱或许也是一种伪善。